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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我的微笑控制你的低调
国家导游证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证。
分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申请考取导游证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接受岗前培训,在导游员中,外语类导游人员稀缺,最受欢迎。
申请条件:
(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参加颁发导游证的旅游管理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考核;
(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
(3)或在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
(4)品行端正。
拓展资料:
在目前的导游员中,外语类导游的收入尤其高,小语种导游最为缺乏,市场最为需求。北京市每年接待海外游客300万人,涉及26个语种,
除了英语、日语等大语种外,其它小语种导游简直捉襟见肘,葡萄牙语导游5个,希腊、蒙古、越南、瑞典、阿尔巴尼亚语导游则各只有1个,其它像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泰语、印尼语的导游也不多。
而在近4000名普通话和地方语导游员中,地方语导游也是凤毛麟角,据悉,北京市只有粤语导游100人,闽南语导游11人,客家话和台山话导游各1人。
高级导游的数量也有待提高。在北京目前7000-8000导游中,高级导游只有200多人,中级导游也不过500-600人,其余都是初级导游。旅游管理部门期待高素质导游尽快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来。
旅游业的兴起带动了导游职业的受宠,报考导游资格证书的人数也是逐年翻番。而报考导游资格证书的人背景差别很大。
最小的考生18岁,最大的达73岁,学历最低的是高中,最高的是硕士,行业跨度大,工商各界、研究所、高校、中学、公务员均有人报名,这么多人并不都是为一辈子从事这个职业,有些人持证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在空余时间兼职导游,有些只是为了拓展自己的人生阅历。
参考资料:国家导游证_百度百科
爱劈腿怎不去跳芭蕾
1、考生想考取全国导游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考试合格后发放证书。
2、每个省的导游考试都是由文化和旅游部委托考试的,是一样的,只是考试地区不同,是全国通用的,到其他省也可以使用。
3、外语导游证书,只是考试的语种选择不同,可以直接报考外语导游证,也可以在考取中文导游证后,再申请转换外语导游证考试。
4、考生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需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已经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需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以下简称“加试考生”)仅需参加现场考试。
扩展资料: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1、请考生认真阅读文化和旅游部、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发布的,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唯一报名网址点击:报名系统。报名时请注意选择参加考试所在省的入口进行报名。
3、请考生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将收回证书。
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省级旅游主管部门,于2018年6月25日9:00至9月21日17:00期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
5、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费,交费标准和方式,以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通知为准。交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7:00。交费完成后不予退还。
6、考生自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7:00前,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7、请考生妥善保管好,纸质准考证及电子打印件,2018年11月16日17:00后,准考证下载打印功能将关闭,报名网站不再提供准考证补打服务。考试当天考生如未携带准考证,将不能进入考场。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_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_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十年只后我陪你唱十年
严格地说,导游证是不可以免费进入景点。正确要求应是持导游资格证和佩戴胸卡,在带团时可以免费进入景点;而手持导游资格证,就可免费进入旅游景点,这个概念是错误的。下附导游证管理办法2002导游证管理办法一、为进一步规范导游证管理,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5号局令),制定本办法。二、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三、导游证版式。导游证实行统一版式。新版导游证(2002年版)为IC卡形式,可借助读卡机查阅卡中储存的导游基本情况和违规计分情况等内容,导游证的正面设置中英文对照的"导游证(CHINA TOUR GUIDE)"、导游证等级、编号、姓名、语种等项目,中间为持证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导游证等级以4种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初级为灰色、中级为粉米色、高级为淡黄色、特级为金黄色;背面印有注意事项和卡号。四、导游证编号。其规则为"D-0000-000000",英文字母"D"为"导"字的拼音字母的缩写,代表导游,前4位数字为省、城市、地区的标准国际代码,后6位数字为计数编码。不同等级的导游证卡号依各自顺序编号。五、导游证的领取。领取人须持以下材料向所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一)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二)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中心登记的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三)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四)按规定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六、导游证的发放。接受申请的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导游管理网络核查申领人"导游资格证"、所服务旅行社和导游机构的合法性,核查申领人的导游执业档案有无违规记录;核查所提供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的合法性。经审核,发证机关应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导游证,对不符合颁证条件的,要当面或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和完善。七、导游证的变更和换发。导游跨省或跨城市调动、姓名变更、等级变更,需更换导游证,原导游证作废。其他变更需更改导游证的相关内容,原导游证可继续使用。持证人原导游证作废,须办理变更、换发手续。(一)导游跨省或跨城市调动导游跨省或跨城市调动,涉及到发证机关和导游证编号的变更。原发证机关还须收回变更人原导游证、打孔作废,并在《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中注明"原证已收回"、"跨地变更、换发"字样。持原发证机关的证明和本办法第五条所要求的四项材料,到新单位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换领导游证。变更人的新导游证编号应按新单位所属地区编码和该地区导游排序重新编排、建档、登记。(二)等级调整持原导游证和身份证、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三份须注明"等级变更换发"字样)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领手续。(三)调动所属单位的变更:在本地区内的所属单位变更,持原单位同意调出或解聘关系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原导游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导游证变更手续,领取、填报《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3份、须注明"单位变更"字样),同时持本办法第五条中所要求的四项材料,办理导游证。(四)其他变更其他变更程序可参照以上内容执行。八、导游证遗失、补发。持证人发现导游证遗失须立即办理挂失、补办手续。(一)持证人带团时发生遗失 持证人发现导游证遗失,应及时与原单位或委托旅行社联系,取得其单位开具的身份及遗失证明或复印件,并凭团队计划和日程表、遗失证件简要说明等材料完成行程。(二)申请补发导游证持证人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递交遗失证件简要情况,并持所属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到发证机关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填写《申请导游登记表》(一式三份),注明"遗失补发"字样。持证人凭此《申请导游登记表》到《中国旅游报》、省级日报联系办理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导游证编号、姓名、卡号)事宜,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1个月后,持登报启事、导游资格证、身份证、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丢失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导游证。在申请补办期间,申请人不得从事导游活动。导游证损坏的,持证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和填妥的《申请导游登记表》(一式三份,须注明"损坏换发"字样),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九、导游证的监督检查。持证人应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出示和提供有关材料。持证人违规使用导游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作出相关处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扣留、销毁、吊销导游证。十、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十一、本办法自2002年4月1日试行,国家旅游局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导游证管理办法》和1999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改版和换发导游证的通知》到2003年4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