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案件

梦里雾里你的影子清晰
  • 回答数

    8

  • 浏览数

    19698

首页> 导游证> 导游证案件

8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知道痛何必分

已采纳

首先要明确责任,家属是否存在疏忽大意,同时旅行社和导游本身还是存在一定的责任的,是否是因为导游的原因直接或者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目前可知的是该导游的导游证是假的,这样的情况下,旅行社是有一定责任的。

124评论

人潮拥挤我在想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四)被吊销导游证的。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所以你有刑事案件,不能取得导游证,望采纳!

175评论

重庆森林

能发颁发导游资格证的

2评论

惹你微笑

应该由导游来负责,这样的情况实在太恶劣了,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也非常的不公平。

102评论

爱恨如水

你应该去有关部门咨询一下。不过根据自己的经验,个人以为,有刑事案底的人,一般不允许从事服务业。

6评论

我并不是一个人

这件事情应该由老人自己来承担责任,因为导游的行为和老人的事故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187评论

人枉年少

很遗憾,深表同情!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颁发导游证!不过,有钱有人的话,还是可以的!毕竟这社会认钱的多嘛!祝你早日成功!!!

122评论

炊烟袅

有刑事案底,不能颁发导游资格证。因为国家旅游局导游资格证报考条件第一条就规定,要无违法和不良纪录。

166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