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清醒
(一)考试科目及范围 1、考试科目:今年我省导游资格考试仍开考“导游业务知识”、“导游基础知识”(笔试)及“现场导游”(口试)三科(“2+1”形式),每科总分为100分,三科全部及格为“合格”。 2、范围划定 “导游业务知识”科目中《导游业务》、《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考分各占50%,并增加2009年1—8月国内外时事政策知识; “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中《贵州导游基础知识》、《全国导游基础知识》考分比例分别为70%、30%; “现场导游”重点抽签题目为黄果树景区、龙宫景区、黔灵公园、遵义会议会址、荔波樟江景区、甲秀楼、天龙屯堡、雷山西江景区、梵净山景区、苗族文化、侗族文化及布依族文化12个。除贵阳以外的其他8个市(州、地)考生现场导游考试抽签题,重点以本地区的国家级和部分省级旅游景区(点)为主,现场导游考试仍坚持“一个景点抽签题、三个提问题”的原则进行。“现场导游”景点抽签景及三个提问题可参阅《贵州现场导游复习资料》、《贵州中英文导游解说词选编》、《导游业务》、《贵州导游基础知识》、《贵州导游》等资料。 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2009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贵州考区)报名表》(附表,或通过 “贵州旅游在线”网下载),报名时附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资格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用本语种加试“现场导游”,报名程序与新考考生相同。 凡各市(州、地)报考外语语种的考生及取得普通话导游资格证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仅限在省旅游局委托的省旅游培训中心(贵阳)考点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8月18日至9月4日(周六、周日休息),各地请严格遵守报名截止时间。 2、省直报名点:省旅游培训中心(贵阳合群路1号龙泉大厦7楼;电话:6901787、6901699); 贵阳分考点报名点:贵阳市旅游局(贵阳市北京路268号市旅游局大楼五楼505办公室;电话:6508357)。 贵阳地区以外的考生可以直接到所在市(州、地)旅游局报名。(六)报考资料 今年我省导游考试仍不再指定统一的复习资料,考生可根据实际,参考省旅游局编写的培训复习资料(2005年版)、《贵州中英文导游解说词选编》(2008年版)和《贵州红色旅游导游解说词》(2008年版)。(七)考前培训 为帮助考生认真抓好考前培训,省直考点考前培训班分别由省旅游培训中心(省导游服务中心)、贵阳市导服中心、贵大、民院、师大、财院、商专旅游系等院校举办,培训教学计划必须报省旅游局导考办备案。市(州、地)凡具备培训师资及一定办学条件,且报考达50人以上规模,申请举办导游资格考试培训班的,必须将申请报告、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报省旅游局导考办审核同意。各地培训时间一律不得少于两周。要注意提高现场导游的培训效果,在省旅游局统一指导下,采取聘请有关专家、优秀导游员课堂讲解示范或声像教学方式,切实强化现场导游培训。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务必于10月20日前全部结束。考生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就近选择培训点。 (八)相关费用 按照贵州省物价、财政部门(黔价费〔2008〕148号文)核定的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费220元人。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永不忘他
一、导游证考试常考:公告制度
(一)、公告部门
旅游、工商、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
(二)、公告方式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本部门或者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三)公告的具体内容和相应期限
1、旅行社违法经营或者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2、质量保证金存缴数额降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和注销的,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或者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3、旅游者对旅行社的投诉信息,由处理投诉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告。
二、导游证考试常考:旅行社依法报告义务
(一)非法分团、脱团报告
1、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2、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有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二)旅游者违法活动报告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三)违规处罚
1、旅行社未履行报告义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2、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5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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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丢心
山西省2010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9月10日至10月12日,报名地点为各市旅游局、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 考生报名时须出示学历、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1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或复印)。此次导游资格考试仍然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全省统一在太原进行,时间预计为12月。笔试共4科,即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山西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旅游法律法规。口试时中文类考生用普通话应试,外语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并加试口译。口试考评要点为景点讲解、沿途讲解、专题讲解、语言表达、仪表礼仪。口试设太原、大同两个考点。大同、朔州两地的考生统一于11月在大同参加口试;省直单位、太原、忻州、阳泉、晋中、吕梁、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的考生统一于12月在太原参加口试。另外,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和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在山西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250元,外语加试费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