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医师可注册精神科吗

一杯愁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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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报考执业医师时,直接填“精神科”即可。2、或者到三级精神病医院进修后,到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卫生局)变更执业医师证,改为精神科。注册精神科医师后,不得再从事其他科诊疗活动。不一定非得注册成精神科医生。考出来的医师资格证,上面的类别是:临床,也就是临床医师。而注册,要看你即将要从事的专业和医疗机构了。千万要区别资格证和执业证。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考取的从业资格证,而注册要注册上你现从事的临床专业和执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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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辞

具体的看你那边的政策及医学上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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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如我

卫生部规定:助理执业医师在乡下看病有处方权,如果跑到县城看病,所开处方再加执业医师签字才有效。助理执业医师证写职业范围是什么你就看什么病,比如写内、外、妇、儿等。假设职业范围写的妇科,你就看妇科病。如果看妇科以外的病,就叫超范围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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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爱誓爱是爱蚀爱逝爱拭爱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1、内科专业。2、外科专业。3、妇产科专业。4、儿科专业。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7、精神卫生专业。8、职业病专业。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11、全科医学专业。12、急救医学专业。13、康复医学专业。14、预防保健专业。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1、口腔专业。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扩展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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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闻君名

参加省级精神科医生转岗培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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矜持的血

那是临床可以从事的,再说怎么弄的中医的执业呢?不能换一个中医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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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中意你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说明一、制定《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遵循的原则:(一)既要依据《执业医师法》加强对医师队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又要实事求是地充分考虑我国目前医师队伍的现状、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和有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诊疗科目的规定,做好衔接工作;(二)该范围是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准入后的基本执业范围,设定执业范围的专业宜粗不宜细,有些更细的专业分类可以随着专科医师制度的完善予以解决。二、临床类别相关专业划归:(一)内科专业含老年医学专业、传染病专业;(二)外科专业含运动医学专业、麻醉专业;(三)妇产科专业含妇女保健专业;(四)儿科专业含儿童保健专业;(五)精神卫生专业含精神病专业、心理卫生专业;(六)医学影像专业含核医学专业;(七)肿瘤专业可按所从事具体业务工作注册相关专业,如内科专业、外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八)职业病专业含放射病专业。三、专业名称注释:(一)预防保健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社区保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二)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航天医学、航空医学、航海医学、潜水医学、野战外科学、军队各类预防和防护学科等;(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具体执业范围应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四、医师注册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蒙医专业、藏医专业、维医专业、傣医专业等作为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气功活动,必须依据《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 》(卫生部令第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五、《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填写要求:(一)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3“拟聘用的科目”和表4“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二)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变更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三)医师申请重新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3“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以上申请审核表后方可填写;(五)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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