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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头微皱似愁生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29投标总价封面是造价员签字盖章后还必须经造价工程师签章么?哪个文件有要求,是如何要求的?谢谢投标文件,投标总价页,造价师盖章和签字吗投标总价中,编制一栏加盖造价员或者造价工程师的章,复核一栏必须加盖造价工程师的章,这个要求是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具体要求应以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如果招标文件没有做要求,投标时需要注意了,因为根据关于造价员和造价工程师的办法,造价员是没有资格在复核、审定的造价文件上盖章的,如果投标价中没有加盖造价工程师的图章,在评审时很有可能做出对投标方不利的评价。
一杯清茗
投标文件中同一内容公章两个,应该是废标。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于投标文件盖章或签字不符合要求而被废标的情况经常发生,甚至有时还会因此造成招标失败。有些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多个指定位置盖章或签字,或者同时盖章和签字,有些甚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每一页上都要签章。关于盖章,招投标法规没有具体的标准,招标文件也不会对投标书盖章做详细的要求,所以盖章环节都是投标人在实践工作中的经验,其具体方法已成为投标行业中的常识。
投标中最禁止的是:投标文件中出现别家文件、印章或内容雷同。只要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示形式上禁止出现自家两枚印章,这个标,不能说绝对废标。但现在投标方的解释是公章的备用章。给公章作备用章是违法的,该备用章不能作为确认单位身份的标识,备用章盖上去的文件自然无效。
《中华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帆布鞋走过的流年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一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三)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六)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七)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八)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九)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作废标处理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对一部分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竟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3、其他废标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评审得出。
无人问及
关于近期工程招标中部分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废标情况整理,供各投标单位借鉴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一、因“未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人未签章的”,作废标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人处未盖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处未签字或盖章。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商务标封面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处未签字或盖章。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处未签字或盖章。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有限公司正本中投标人承诺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处”姓名为打印。
二、因“提供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与入库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不一致”、“委托人与入库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不一致”,“委托人与现场施工负责人不一致”作废标处理:
多个投标单位在投标函附录中提供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与入库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不一致!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与入库现场施工负责人不一致!委托人与现场施工负责人不一致!
特别强调:现场施工负责人、委托人、入库时提供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三者必须为同一人!
三、因“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未响应的”,作废标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为7天,未注明始末时间。
**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期限少于投标有效期(30天)的。
**有限公司投标函附录“缺陷整改期为半个月”少于招标文件缺陷整改期12个月要求的。
四、其他废标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正本未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废标处理。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类证书复印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作废标处理。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加盖的公章与业绩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不一致、投标人现场负责人(***)签字与业绩合同乙方代表(***)签字笔迹不符,上述两点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2款第14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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