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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岁月奴忘了少年梦
造价师有A、B证之分:“建标造函[2022]50号”文《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制作等有关问题的函》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编号由英文大写字母A(或B)和数字组成,字母A、B的含义是:A为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注册的人员;B为在其它符合条件的有单位注册的人员。
心因你而碎
造价师有A、B证之分:
“建标造函[2022]50号”文《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制作等有关问题的函》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编号由英文大写字母A(或B)和数字组成,字母A、B的含义是:A为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注册的人员;B为在其它符合条件的有单位注册的人员
焚书坑儒为毛不把书烧完
您好,
造价师有A、B证之分:
“建标造函[2022]50号”文《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制作等有关问题的函》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编号由英文大写字母A(或B)和数字组成,字母A、B的含义是:A为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注册的人员;B为在其它符合条件的有单位注册的人员。
望采纳,谢谢
毛爷爷允许你同性恋
可以为了投标而刻章,投标专用章如果经过了法定刻制程序,即可以认定为公章。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只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并且到相关部门备了案,投标专用章就属于公章的范畴。
仅仅将公章的范畴认定为法人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不全面的。我国对公章的认定一直缺乏严格的约束。
一般来说,如果经过了法定的刻制程序,到部门备了案,并且到部门指定的场所刻制,最后到工商部门备案的,都可以认定为公章。当然,如果投标专用章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没有到相关部门备案,就不能将其划定为公章的范畴。
案例
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
A公司所投汇聚交换机的制造商为“新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制造商授权书中加盖了 “新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公章,但提供的评分因素中需要制造商盖章的技术材料等内容中,又均为“新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代表处项目授权章”。
B和C公司所投汇聚交换机的制造商均为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但制造商授权书和技术材料中加盖的都是“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专用章”,B公司提供了关于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同等法律效力的说明文件,C公司未提供。
最终评审专家一致认为,在本项目中办事处章和投标专用章都与制造商的章具有同等效力。
扩展资料: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