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不能司法鉴定了吗

姐要当你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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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倦你的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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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民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司法鉴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如果案件事实清楚就不应当进行司法鉴定。换言之,如果双方对工程造价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就不应当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同时,如果当事人已经对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即使对客观的事实存在差异,也属于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处分,法律不应予以干涉。在退一步讲,如果当事人认为不应当以已经达成的结算书作为结算依据,也应当先以结算协议存在可撤销之情形向依法人民申请撤销。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12甲乙双方己签定了工程结算单,又指定了造价监定机构做造价有效吗?您好,百度律师为您解答,请稍等《人民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司法鉴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如果案件事实清楚就不应当进行司法鉴定。换言之,如果双方对工程造价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就不应当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同时,如果当事人已经对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即使对客观的事实存在差异,也属于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处分,法律不应予以干涉。在退一步讲,如果当事人认为不应当以已经达成的结算书作为结算依据,也应当先以结算协议存在可撤销之情形向依法人民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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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陷愈深

摘要一审定案后,二审很难一审的鉴定的造价金额。我接触的几个案例来看,鉴定的造价会在合理的造价区间之内,一般不会明显偏高或偏低。如果判定的金额在合理范围内,建议你接受吧。申诉费力不讨好。如果明显背离实际造价,搞造价的人应该很容易就发现鉴定中的疏漏,建议你找专业人士看一下。如果有证据表明一审鉴定有明显疏漏,这个是可以翻过来的。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13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不公受害单位如何您好,我是百度平台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一审定案后,二审很难一审的鉴定的造价金额。我接触的几个案例来看,鉴定的造价会在合理的造价区间之内,一般不会明显偏高或偏低。如果判定的金额在合理范围内,建议你接受吧。申诉费力不讨好。如果明显背离实际造价,搞造价的人应该很容易就发现鉴定中的疏漏,建议你找专业人士看一下。如果有证据表明一审鉴定有明显疏漏,这个是可以翻过来的。如果行政相对人觉得派出所处理的是不合法的,可以进行投诉,如果派出所及其民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可以打110投诉。110除了接受报警以外,还会转接对警察的投诉举报,拨打110求转警务即可投诉。对于您上述的问题,由于与法律服务相关的问题有具有相当的专业性,也就是对律所特定领域的专业要求比较高。所以呢,您方便的话可以透露一下您现在遭遇到的纠纷或困扰是什么,以便我给您提供恰当的建议和意见。你好您好您请说呢问一下司法鉴定工程造价机构不公,该向哪个部门投诉?问一下该如何投诉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在吗?司法鉴定工程造价机构不公你可以向纪检门或者住建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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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灿烂和你春天的暖意像你

文书鉴定主要是对文字、文书、印章、文件的鉴定。主要包括:笔迹真伪鉴定、图章真伪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件制作工具鉴定、伪造文件鉴定、纸张及笔墨成分鉴定等。

文书鉴定程序如下:

第一、预备检验阶段

受理鉴定是预备检验阶段中由鉴定部门所做的一项准备工作,在受理委托单位送检的鉴定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案情明确送检要求

即向送检人了解案件的发生、发现及侦察调查中的有关情况。了解案情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确定案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应当受理鉴定;其次是明确笔迹物证与案件的关系,以便结合案情对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在受理鉴定时一般应向送检人员了解以下内容:    
1、发案情况,即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现经过。    
2、侦察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对作案范围的判断以及根据是什么?嫌疑人嫌疑的根据是什么?    
3、嫌疑人的情况,即了解嫌疑人的年龄、籍贯、职业、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爱好、平时表现等情况,便于确定其究竟有多大的伪装能力。    
4、物证的鉴定与查证情况,即了解送检的笔迹物证是否经过其它部门检验,鉴定结论及依据如何?另外还要了解案件中的其它物证如纸张、书写工具、手印、脚印等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调查和鉴定情况如何?    
5、明确鉴定要求,即向送检人员了解要求鉴定解决什么问题,必要时还可根据笔迹物证和样本条件商定、修改鉴定要求。    

二、查验物证笔迹

   
1、查验物证笔迹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检验条件。凡具有检验条件的虽然检验条件差些也要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予以鉴定,而对那些字数很少又模糊不清确已失去检验条件的可以不予受理。    
2、了解物证笔迹原始状况,主要是对那些直接书写在某些物体上的字迹应了解它在现场上的原始状态,如具体位置、倾斜方向、字迹大小以及使用什么工具在何种物体上书写的,物体表面状况如何等,必要时应当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3、了解物证笔迹本身情况,对于支票、收条等证据应了解哪些是作案人字迹,哪些是无关人员字迹;对于照片、复印件类的物证笔迹材料更应向送检人员了解其中的某些笔画的连接、搭配及笔顺关系,有的还需要确定哪些是无关痕迹等。

    
4、了解物证笔迹在提取、拍照、包装、运送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变化及变化的程度和原因等。    
5、核对物证笔迹的数量和名称并进行登记。

1核实样本笔迹哪些是嫌疑人书写,哪些是无关人员所写。

2了解物证笔迹的种类和收集方法,以确定其使用价值。

3查验样本笔迹的数量是否充分,质量是否符合鉴定要求,以决定是否需要提请送检部门补充收集笔迹样本。

4对样本笔迹的种类及名称进行登记,鉴定完毕后与物证笔迹一并交还送检部门。    

三、办理受理鉴定手续   

1送检部门提交委托鉴定手续,如委托鉴定书或委托鉴定公函。只有公、检、法、司及地市以上的纪检监察机关具有委托鉴定权。

    
2送检人员填写《委托鉴定登记表》,其内容主要包括案件名称、简要案情、送检单位送检人名称、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情况、嫌疑人情况介绍等。

广东财安司法鉴定所是广东省司法厅首批的有司法鉴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具备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等多项鉴定职能。所内设有司法会计鉴定部、工程造价鉴定部、文书鉴定部、质量控制部、痕迹鉴定部、法医临床部、法医物证实验室、办公室等多个部室,其中有会计师9人、工程造价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含造价师)8人、文检高级工程师3人、文检工程师3人、痕检高级工程师1人、痕检工程师2人、高级法医师2人、主检法医师2人;配备国内一流的实验室及多台现代化高配大型检测仪器,确保鉴定的快速、高效、灵敏;在检测流程上严格执行部及的标准,保证实现鉴定结果的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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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命一想就痛

一、《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的主要内容及四项基本原则
  根据《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的决定》第16条规定,国家经批准,于2022年9月30日施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办法》。该办法第3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为规范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行为,最高人民于2022年3月27日制定《人民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规定》,该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名册,根据鉴定对象对专业技术的要求,随机选择和委托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因此,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都应经过审核、批准。
  由于我国并未建立纯司法意义的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单位,目前,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基本是由工程造价咨询类的市场中介机构取得司法鉴定资格,不像审理案件对笔迹鉴定、物证鉴定、法医鉴定等纯司法意义的司法鉴定机构,按最高人民法函202268号文件规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属于实行司法鉴定登记制度的范围”。目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单位的资格取得,其司法鉴定能力由省级司法主管部门认可,其专业技术能力尤其是鉴定人员的造价工程师资格由建设主管部门认可颁发,各地高级人民也有部分地区中级人民根据司法主管部门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和符合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以及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和实践经验的人员确立鉴定资格目册。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四项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是:
  合法性原则。是指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是评判鉴定过程与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主要表现为鉴定主体、鉴定资料、鉴定程序、鉴定范围、方法与标准、鉴定意见书合法。
  性原则。是指鉴定活动必须、中立进行,以保障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是基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而必须的原则。主要包括鉴定机构组织、鉴定人员工作、鉴定机构之间、鉴定操作技术、依法接受五个方面。
  公正性原则。是指鉴定结论的公信度和公正性要求,是诉讼所追求目的的客观性的必然要求。包括立场公正、行为公正、程序公正、方法公正、鉴定意见实体公正。
  客观性原则。是指鉴定人员以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提交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鉴定人员的主观意见要以客观性和科学性为前提,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公正性。要求保证鉴定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客观掌握鉴别和判断的合理尺度。
  我国《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此条规定,承发包双方的建设工程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是工程的质量和工期、造价,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前提和对价,是承包人进行的工程建设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因此,工程造价鉴定离不开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委托人对工程质量争议进行鉴定一般分两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是鉴定工程质量缺陷以及造成缺陷的原因和责任,这应由质量鉴
  定单位完成;第二阶段应进行加固或整改费用的鉴定,这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鉴定单位完成。而有关工程工期争议的鉴定涉及行业的工期定额,应由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进行。这些在鉴定规程总则第5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国家、等有权机关的委托开展鉴定活动,超出资质等级许可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无效,并应承担相应责任”中有所体现。从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分析,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支付造价的对价是承包人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发包人支付工程造价与承包人确保质量和工期的权利义务相一致,因此,本鉴定规程规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四项原则性规定,同样适用于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司法鉴定。
  二、司法鉴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运用及其规范操作
  司法鉴定是在民事诉讼中通过法定程序,由鉴定机构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分析、评判。提出进行司法鉴定的当事人是司法鉴定的申请人,人民或仲裁机构是鉴定活动的委托人,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是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这是一种由或仲裁机构委托专门机构通过鉴定形成的、对案件定案处理的最重要的证据。鉴定结论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民事诉讼证据中的一种,于今年1月1日施行的新的《民事诉讼法》把“鉴定结论”修订为“鉴定意见”。因为新《民事诉讼法》已把“鉴定结论”修订为“鉴定意见”,鉴定规程的术语中,也没有了“鉴定结论”这种说法,取而代之的是第5条的“鉴定意见”,以上这些反映出不论是立法还是行业规范,都在从立法上预防司法鉴定左右案件的处理,预防“以鉴代判”的违法操作。
  司法鉴定及其委托鉴定的内容与启动条件。
  作为一种由或仲裁机构委托专门机构通过鉴定而成为证据的鉴定意见,对案件处理具有相对较高的证明力。对于启动司法鉴定以及选定鉴定机构,证据规则第2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审理的北京某奥运相关项目的设计纠纷案件,因中途解除委托设计合同,案件审理涉及对已经完成的设计成果及费用的鉴定。由于双方争议明显,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不通过鉴定无法裁处案件,但因为目前没有具此类鉴定资格的机构,为此,仲裁庭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指定了一家北京的具有较强实力的设计院实施了设计成果及费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决。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司法原则,司法鉴定应由负在举证义务的当事人提起。证据规则第2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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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我不在

摘要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04我的一个关于工程造价的官司一年了还没有结果,我该怎么办呢?我的一个工程造价的官司打了一年了还没结果,我该怎么办呢?您好可以详细说明一下情况吗?为什么一年了还没有结果呢?我干的一个工程六年了,去年8月份起诉到了,让造价公司上月鉴定的,到现在还没结果。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呢!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呀是还没有开庭吗您好@可以给你说一下目前已经进行到了哪一步吗去年开了一次,决定让造价公司做鉴定,现在鉴定出来了又让原告和被告提异议。我觉得是故意拖时间呢!是的呢现在让被告提鉴定异议了这种属于太拖沓了我该怎么办呢如要在法定的时间内不能审结案件,可以向监察室或者反映,请求他们进行。如果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就难以认定是故意拖延,因为主办法官在一定程序上有自由安排工作的权限。你可以向投诉一下这种情况的法定时间是多长时间啊?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您这种情况不属于简易程序但是一般来说也应该在六个月内处理的您还有什么问题吗?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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