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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好基友
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七)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八)被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九)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呆木犯
摘要2022年1月20日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5号),取消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住房城乡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建办人[2022]7号)中要求:“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停止开展与这些职业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造价员资格取消以后,我省严格执行办公厅有关精神,停止有关将要到期的造价执业人员继续教育、续期登记等业务。但目前,在申报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咨询等还在继续执行现行的造价执业人制度。为了满足我省工程造价行业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我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甘肃省造价师、全国造价员到期后,原证章继续有效。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20甘建价字202222号文件什么时间到期甘建价字202222号文件什么时间到期2022年1月20日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5号),取消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住房城乡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建办人[2022]7号)中要求:“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停止开展与这些职业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造价员资格取消以后,我省严格执行办公厅有关精神,停止有关将要到期的造价执业人员继续教育、续期登记等业务。但目前,在申报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咨询等还在继续执行现行的造价执业人制度。为了满足我省工程造价行业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我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甘肃省造价师、全国造价员到期后,原证章继续有效。到期也继续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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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国家交通、水利、通信等专业部门发放
“2022年,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停止使用” —— 近日发出《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质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建办市[2022]54号),《》明确指出,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将于2022年2月27日开始停止使用。具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按《》精神和省建设厅(文件另行下发)要求,申请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于2022年2月27日废止。取得该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其注册、执业、变更、注销和继续教育等,按照注册建造师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在有效期内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专业注册,原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自动失效
学校让我懂得了回家的诱惑回家让我懂得了学校的欲望
一般应满足相应注册条件就能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单位;
三无以下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关于年限问题,一般报名时满足就行。
“造价工程师”释义:
造价工程师是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逝去后的眼泪只有离别
被注销注册的人员,自注销之日起三年后,重新具备注册条件,符合“150号部令”的有关规定且满足中价协有关继续教育的要求,方可重新申请注册。重新申请注册的按初始注册的程序办理,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
继续教育是必须的。
注销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有注册证书失效情形发生的;
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依法被销注册证书的;
受到刑事处罚的;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9重新注册: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0暂停执业: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执业的,应当到注册初审机构办理暂停执业手续,并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11信用制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造价工程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造价工程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