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合格标准有没有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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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也有W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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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B50500-20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法律法规的变化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工程造价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单价或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相应单价或价格比较出现涨落,应按照如下方法调整:
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应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数量和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人工单价对比价差的乘积计算;
承包人购买的材料设备,应在合同中约定可调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和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按照规定出现变化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施工台班单价变化超过10%,超过部分价格予以调整。
调整金额须计入结算金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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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GB50500-2022中的有关比率和幅度的规定内容1、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1. 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的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2. 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2、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责成招标人改正。3、1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合同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此时,该项目单价的调整应按照本规范第2条的规定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对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3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 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2. 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式中: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5、2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3条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下列公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当Q1>15 Q0时,S=15 Q0×P0+(Q1-15 Q0)×P当Q1<85时,S= Q0×P1式中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量结算价;      ——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承包人再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5、3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可调材料、工程设备就挨个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按照本规定低1条规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变化超过10%,则超过部分的价格应予调整。该情况下,应按照价格系数调整法或价格差额调整法(具体方法见条文说明)计算调整的材料设备费和施工机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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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诉说我的心事

EPC承包模式中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EPC承包模式中,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十分重要。
在项目实施阶段,总承包单位应派驻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到施工现场进行费用控制,根据初步设计概算对各专业进行分解,制订各部分控制目标。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在一些材料设备的选用上可能还有些出入,造价工程师都应该及早发现解决。通过设计修改把造价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具体措施包括:
1、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是总承包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通过招标投标可以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缩短建设投资的回报周期,总承包单位可以充分利用招标投标这一有效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
2、通过有效的合同控制造价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采用合同评审制度,可使总承包单位各个部门明确责任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可合理地将总承包风险转移,同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公平性,是合同和控制造价的有利武器,可供借鉴参考。
3、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由于设计图纸的遗漏和现场情况的千变万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总承包单位通过严格设计变更签证审批程序,加强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内容的审核,改变过去先施工后结算的程序,由造价工程师先确认变更价格后再施工,这样才能在施工过程中对合同价的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在施工过程中,造价工程师应深入现场对照图纸察看施工情况,了解收集工程有关情况,及时掌握施工动态,不断调整控制目标,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果是业主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还应该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
由于设备、材料费在整个项目造价中所占的比重很大,搞好采购工作对降低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有重要作用。材料设备采购控制是EPC项目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不仅要对货物本身的价格进行选择,还要综合分析一系列与价格有关的其它方面问题例如,根据市场价格浮动的趋势和工程项目施工计划,选择合适的进货时间和批量;根据周转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汇率、利率等情况,选择合理的付款方式和付款货币;根据对供货厂商的资金和信誉的调查,选择可靠的供货厂商。总之,要千方百计化解风险,减少损失,增加效益,以降低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
4、EPC项目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项目完工后,总承包单位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业主批准。同时在审核分包结算时,坚持按合同办事,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控制。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核减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收集、积累工程造价资料为下一次投标报价做好准备。每完成一个项目都要对该项目进行分析比较,分析设计概算与施工图预算在工程量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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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值我执你忠我终

摘要一、工程造价存在的不足一建筑工程造价师专业水平低。目前我国一些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其专业水平较低,缺乏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些人会因为个人利益的得失而对工程造价做出一些有违职业道德标准的事。通过对安全系数的提高,造成材料人力的浪费,受施工单位的授意人为的变更设计提高建筑标准,在帮助施工单位获取超额利润的同时,严重了工实性施工的根本要求。二部门不力。现在一些部门在建筑工程造价和审批的过程中因为政策规范不统一,容易造成对建筑工程造价的混乱的现象,没有部门的严格和指导就会对整个工程的工作造成不良的规范指导行为。三欠缺对建筑工程全方位完整的造价。首先施工单位没有完全按照科学性的思想对工程造价开展控制,其次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制度并不完善,相关单位在开展某些工程的时候并没有正规的招标或者是单纯地走个形式的招投标,这样就会导致工程招投标欠缺公平性。另外招标文件不明确,标底不准确,甚至有的招标工作就没有标底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5-08请简要概括建筑工程造价的不足与完善的主要结构一、工程造价存在的不足一建筑工程造价师专业水平低。目前我国一些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其专业水平较低,缺乏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些人会因为个人利益的得失而对工程造价做出一些有违职业道德标准的事。通过对安全系数的提高,造成材料人力的浪费,受施工单位的授意人为的变更设计提高建筑标准,在帮助施工单位获取超额利润的同时,严重了工实性施工的根本要求。二部门不力。现在一些部门在建筑工程造价和审批的过程中因为政策规范不统一,容易造成对建筑工程造价的混乱的现象,没有部门的严格和指导就会对整个工程的工作造成不良的规范指导行为。三欠缺对建筑工程全方位完整的造价。首先施工单位没有完全按照科学性的思想对工程造价开展控制,其次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制度并不完善,相关单位在开展某些工程的时候并没有正规的招标或者是单纯地走个形式的招投标,这样就会导致工程招投标欠缺公平性。另外招标文件不明确,标底不准确,甚至有的招标工作就没有标底一强化建筑工程造价师的专业水平。强化建筑造价工程师的职业水平及职业素养,在严格的工作标准的要求下规范其工作行为。建筑造价工程师也要从自身的角度不断学习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强化自身的职业水平。二强化建筑工程造价中的行为。相关部门要完善并落实对工程造价的相关制度,争取多部门合作的形式并控制工程造价的,实现规范和统一的指导标准,帮助其实现更好的发展。三细化对工程建设的整体控制完善各时期的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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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亡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固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合同总价。
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固定,总价仅是中间支付的依据之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工程实际发生量×单价+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
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

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
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
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的,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人员会少些,省心,而且利于控制造价。
有些时候设计图纸不详细、相关条件不具备,这时候工程量无法计算准确,但又想招标,这时候可以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算,把图纸不详细的风险转嫁于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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