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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看
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符合《注册建造师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注:注销多个专业中的某一个专业时,申请表需在备注一栏标明注销哪一个或哪几个专业,保留哪一个或哪几个专业。
风灌
可以不需要本人去,但是需要持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报程序步骤如下:
步骤一:填报并提交网上变更信息。
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
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
步骤二: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请人的申请表必须是在当地二级建造师注册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否则不予受理。
二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人员,同样可以申报注销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不收取费用。
说怪癖
从注册特点上来说
1、初始注册是在人员考试通过拿到执业资格证书后,还没有进行过任何注册,这时候去注册在某个单位,就称为初始注册;
2、至于转注册,是指一级建造师因为某些原因,比如合作终止、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这就需要办理转注册手续,转注册的前提是你找到了新的聘用单位。
从注册时间上来说
1、初始注册花费的时间比较长,一般为两到三个月,因为采用的是逐层上报的方式,所以要一层一层审批。如果是省直属的单位,时间会快一些,省去了区、市审核。总体来看,市建委审核时间最久。
2、转注册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一般半个月左右就可以搞定。
从申请材料上来说
1、初始注册主要需要的是建造师和申报单位的材料。
2、转注册的手续要多一层,要把一级建造师的信息从原单位变更到新单位,涉及到解聘材料和新单位的注册材料。
从挂靠价格上来说
转注册挂靠价格比初始注册价格要高,转注册不需要提供业绩资料,因为有过初始注册的经历,审核比较宽松,时间也较短,那么与此同时,转注册价格也就更高。
注册与转注册流程
一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流程:
第一步: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第二步: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步: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四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第五步: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
第六步:发布成功注册,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
一建建造师转注册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按要求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及相应电子文档。
第二步:申请人向新聘用企业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由新聘用企业将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一并上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
第三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批意见。
第四步:对准予变更注册的人员,在注册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进行登记;跨省变更的,报批准后,重新颁发《中华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与初始注册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建筑界分享更多干货
烂醉疯人
二级建造师转注网上变更流程:
第一步:进入中国建造师网的个人版,将企业名称由原来的单位换为要注册的新单位名字。
第二步:原来的用证企业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同意调出申请。
第三步:新单位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同意接收。
第四步:新单位打印出变更注册申请表。
一级建造师转注册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按要求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及相应电子文档。
第二步:申请人向新聘用企业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由新聘用企业将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一并上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
第三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批意见。
第四步:对准予变更注册的人员,在注册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进行登记;跨省变更的,报批准后,重新颁发《中华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敷救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COCGOV“一级建造师注册”或“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初始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
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5、6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增项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
2、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取得增项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增项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每增加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重新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6-1)》;
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5、6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增项注册标准:
1、申请人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申请人持有《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3、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规定》(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重新注册标准:
1、申请人持有人事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规定》(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注册建造师规定》(第153号令)、《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22]101号)的有关规定。
(三)决定
标准:同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同意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书》,送达申请人,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
对审核不同意的,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5个工作日;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20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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