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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小就没人注意吗
目前只有三省开放报名
已开放报名的省市只有江西、陕西和江苏。其中,江苏省目前还未开通缴费,同时,由于疫情原因,今年这三省目前是不开通补报名的,也就是说,今年在江西、陕西和江苏错过报名的考生们,只能明年再报了。另外,据了解,江西确实有二建退费,但是是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的退费,今年二建考试没有取消。
官方给出的很明确,今年二建会考,那么今年二建到底什么时候考试呢?
--根据其他考试发布的推迟情况来看:
原定于2022年4月的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原定于6月的考试延期至下半年10月举行;那么原定于5月份的二建考试会推迟到几月份举行呢?
7月份有高考,由于考场、阅卷、监考老师等资料有限,二建应该不会和高考同月开考;同时由于一建考试时间并未变动,所以二建也要错开和一建考试的时间,因此九月份考试也不大可能。从考试组织角度来看,也应该会尽量避开监理工程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考试,要不考试组织工作量极大。
所以,猜测今年二建考试极有可能在11月份左右,这样既避开了8-10月考试高峰期,又能有充足的备考时间,同时也能解释北京发布的2022年成绩顺延到2022年,因为2022年考试时间较晚,年底之前不能出成绩,因此将成绩顺延。
不过这些都是推测,具体的还是要等官方发出的为准。
时光带不走我爱的洋娃娃
2022年以来全国各地疫情多次反复,如今河北在五天内新增234例,确诊人数仍在增加,已经进入了紧急状态,这一情况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中国人民的团结在武汉疫情期间体现的淋漓尽致,在兄弟省份危难关头,我国其他地区人民都会毫不犹豫的身为伸出援助之手,共同抗疫。还记得去年捐向武汉的大白菜吗?当初武汉危难,河北毫不犹豫的捐出各种蔬菜以及牛奶等各项物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现如今河北处在紧急关头,武汉人民为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及时向河北石家庄捐赠了50吨蔬菜,同时支援河北做好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组建了具有丰富抗疫经验的援冀重症医疗队,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更是派出整体车载移动放舱CT驰援河北。
祖国一家亲,危难当头,必定倾''馕“相助。去年,位于我国最西部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和喀什地区先后出现疫情。虽然路途遥远,但距离没有阻挡爱的温暖,短短时间内我国各地区的捐赠物资陆续到达,这些帮助使新疆乌鲁木齐和喀什疫情迅速得到控制。现在河北有难,新疆各地区也是第一时间捐赠了6吨物资,河北省对口支援的新疆库尔勒市向石家庄捐赠了10000个囊和200只羊。有网友细心的发现,可爱的新疆阿达西们贴心的按照羊肉和囊的比例捐赠,其次还有10000件库尔勒的香梨。
除了这些,广东,江苏,浙江,湖南,天津等省份也志愿组成了抗疫队伍队,星夜奔赴河北疫区。他们来自中国各地,选择义无反顾的逆行,目标都指向同一个方向,那就是河北。
此外天津还支援河北邢台南宫市8辆负压救护车等医疗物资。各的企业和明星也在以不同方式为河北助力。近些天,根据河北廊坊疫情防控的需要,华大智造紧急调配,连夜将机动灵活的方舱式“火眼“实验室运往廊坊,助力该地的核酸检测工作。
我们有一个强大的祖国,任何困难都不会把她。河北也是一个英雄的省份,河北人民也是一群英雄的人民,就没有燕赵儿女过不去的坎儿,相信河北,一定能扛过去的!
走累了
凤凰网房产杭州讯 2月12日,浙江省建设厅出台18条政策举措,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发展,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大“三服务”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支持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
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疫情防控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中可用于前期工程费、费、费、财务费等其他费用由总额的20% 提高至30%。2022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顺延3个月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
争取物业服务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争取相应补助,争取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支持建筑业企业
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工期延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工期延误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工期。
减轻建筑业企业资金负担。对在疫情严重地区新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协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工程款支付进度。
及时提供工程造价调整依据。因疫情防控导致人工、材料价格重大变化,相应调整方式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用情势变更,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22版)》中“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方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建设工程造价机构要加大人工、材料价格的采集、测算、调整频率,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预警,为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三、支持市政公用企业
争取市政公用企业财税政策支持。对保障城市运行的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市政公用项目因疫情防控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经营合同期限届满的,予以合理顺延。对连续开展环卫作业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补贴和奖励。
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生产运营。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主动协调发改、经信、交管、卫健等部门,积极保障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在保证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公共照明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功能性和安全性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养护绩效评价标准,鼓励养护单位以信息化手段开展。鼓励各地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疫情防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纳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范围,给予资金补助。
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因医疗卫生、防疫、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先行开工建设,并及时告知工程所在地门,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2022年6月30日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开工前有关审批事项,施工图事前改为事后。
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开(复)工。对疫情防控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优先保障开(复)工,优先供应材料物资,优先调配人员力量。对其他类项目,帮助企业创造条件有序开(复)工。开(复)工申请材料可通过智慧工地网上申报、在线服务。安全记录良好且具备复工条件的可采用承诺制方式复工。
激励棚改项目开(复)工。对及时开(复)工的棚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预算内投资予以优先支持。各地在分配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要对及时开(复)工棚改项目予以倾斜。
引导企业开展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按规定复工后,其机构和门店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可进行“一对一”预约看房和签约。鼓励通过线上平台开展、中介业务。
五、降成本、降租金、降缴存比例
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各地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落实好“工业用水用气价格下调10%、期限为3个月”政策。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由企业用户补缴各项费用,免除违约金。针对国家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医院等免于征收超计划(定额)水费,并按公用福利用户气价收费,期限为6个月,自2022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用。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1至3个月租金;领取租赁补贴的,按当地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发放1至3个月租赁补贴,或增发1至3个月租赁补贴;疫情严重地区可适当延长租金减免或补贴发放时间。各地要指导用工单位做好符合减、补条件人员的汇总、审核,并做好租金减免、补贴发放等工作。要继续做好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对经济收入困难家庭予以适当的租金减免。
调整住房保障阶段政策。自2022年1月起到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对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因疫情防控延误住房保障的家庭,应补发延误期间对应标准的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保障,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租赁补贴。对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及运营单位因疫情防控额外产生的物资采购、人员成本等费用支出予以适当补助,具体政策由地方制定。
降低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缓缴,待经营正常后恢复正常缴存。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其所属职工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六、加大“三服务”力度
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统一顺延。省内各级住房城乡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有效期于2022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2年6月30日。
信用激励疫情防控贡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经县级以上党委、及有关部门认定,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评价,可在2022年底前申报各级住房城乡门审批的有关企业资质时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各地要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深化“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指导协调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法律、金融、保险、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指导服务,支持企业发展。
踹你算轻的要不要来巴掌
凤凰网房产快讯 2月13日晚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18条政策举措,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发展,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大“三服务”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具体涉及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降成本、降租金、降缴存比例等。
而在近日,无锡、西安多地也连夜发文,出台了针对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支持政策。
附全文如下:
一、支持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
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疫情防控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中可用于前期工程费、费、费、财务费等其他费用由总额的20% 提高至30%。2022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顺延3个月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
争取物业服务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争取相应补助,争取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支持建筑业企业
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工期延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工期延误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工期。
减轻建筑业企业资金负担。对在疫情严重地区新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协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工程款支付进度。
及时提供工程造价调整依据。因疫情防控导致人工、材料价格重大变化,相应调整方式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用情势变更,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22版》中“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方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建设工程造价机构要加大人工、材料价格的采集、测算、调整频率,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预警,为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三、支持市政公用企业
争取市政公用企业财税政策支持。对保障城市运行的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市政公用项目因疫情防控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经营合同期限届满的,予以合理顺延。对连续开展环卫作业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补贴和奖励。
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生产运营。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主动协调发改、经信、交管、卫健等部门,积极保障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在保证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公共照明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功能性和安全性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养护绩效评价标准,鼓励养护单位以信息化手段开展。鼓励各地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疫情防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纳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范围,给予资金补助。
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因医疗卫生、防疫、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先行开工建设,并及时告知工程所在地门,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2022年6月30日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开工前有关审批事项,施工图事前改为事后。
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开复工。对疫情防控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优先保障开复工,优先供应材料物资,优先调配人员力量。对其他类项目,帮助企业创造条件有序开复工。开复工申请材料可通过智慧工地网上申报、在线服务。安全记录良好且具备复工条件的可采用承诺制方式复工。
激励棚改项目开复工。对及时开复工的棚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预算内投资予以优先支持。各地在分配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要对及时开复工棚改项目予以倾斜。
引导企业开展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按规定复工后,其机构和门店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可进行“一对一”预约看房和签约。鼓励通过线上平台开展、中介业务。
五、降成本、降租金、降缴存比例
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各地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落实好“工业用水用气价格下调10%、期限为3个月”政策。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由企业用户补缴各项费用,免除违约金。针对国家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医院等免于征收超计划定额水费,并按公用福利用户气价收费,期限为6个月,自2022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用。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1至3个月租金;领取租赁补贴的,按当地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发放1至3个月租赁补贴,或增发1至3个月租赁补贴;疫情严重地区可适当延长租金减免或补贴发放时间。各地要指导用工单位做好符合减、补条件人员的汇总、审核,并做好租金减免、补贴发放等工作。要继续做好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对经济收入困难家庭予以适当的租金减免。
调整住房保障阶段政策。自2022年1月起到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对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因疫情防控延误住房保障的家庭,应补发延误期间对应标准的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保障,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租赁补贴。对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及运营单位因疫情防控额外产生的物资采购、人员成本等费用支出予以适当补助,具体政策由地方制定。
降低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缓缴,待经营正常后恢复正常缴存。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其所属职工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六、加大“三服务”力度
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统一顺延。省内各级住房和城乡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有效期于2022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2年6月30日。
信用激励疫情防控贡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经县级以上党委、及有关部门认定,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评价,可在2022年底前申报各级住房和城乡门审批的有关企业资质时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各地要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深化“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指导协调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法律、金融、保险、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指导服务,支持企业发展。
药药切克闹帅哥来抱抱
一建停考就相当于中断了一年,对于考生来说延迟了一年,第二年还是会开始考的。
因为疫情的原因,多地区受到了疫情的影响,多省地区传出一建停考的。
有的学生在看到多省发布的停考里,规定今年一建考试的时间要推迟一年,今年的考生将会在2022年那一批一起参加考试,这让很多考生的心态崩了,这么长的时间学生还得重新学习。
停考省份
江苏省是最先发布一级建造师停考的,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的官网上发布了一条关于《调整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试安排的》。
陕西省也紧随其后在陕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了《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停考》,对以下考生规定,为了减少人员流动,保障考生的安全,决定停考2022年度一建考试,费用还是会退回原账户,学生请谅解,考生要及时查看信息,做好调整计划。
湖南省在官网上也发布了《2022年度一建湖南考区停考的》,也是因为疫情的原因,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一建的考试,报名费都会返回到原账户,并且2022年以及2022年成绩合格还有报名成功的人将会有效延期到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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