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5
浏览数
3853
慵懒似猫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22。
工程量变化时,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给予明确约定,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就按如下原则调整: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这里说的调价,是以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基础不是以投标价的综合单价的,只有工程量超过±15%,且投标综合单价超过控制价的±15%,投标人的综合单价就作废了,全部以控制价单价为基础调整。
我家田女士我家薛先生
呵呵,这个是个定义的问题,你看答案吧
1、实际工程量是4050,那减少的就是450,4504500=10%,规定是减少10%以上时,全部工程量的单价调价系数为08。
10%以上 是不含10%的,所以就是把工程量改为4050,综合单价为1240元m³
2、实际为3800,3800-3200=600,增加的超过10%,那超过10%的工程量是320,则实际需要调整价格的就是600-320=280,这部分单价应该985元m³*9
这个问题关键是定义,在正负10%以内的,综合单价是不变,超过或减少时,才能按超出的那部分工程量的单价按系数调整
粉黛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规定,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巳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此时,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从未征战
前面的回答对
解题规则:实际工程量减少超过10%时可调整单价,单价调整为*1,现在实际是400,减少100,100500=20%》10%;400*40*1=17600
不管价格是否变动,工程量是一定按照实际的量计算的。除非有规定,说工程量变动在x%以内,工程量不调整,否则都要调整。
但如果实际工程量为600,超出了10%,那么就是,550*40=2202210%按40元计算;
(600-550)*40*1=2200超出部分按照*1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