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培训大纲

有一天他问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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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标准控制,加强对药品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和维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以及《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有关条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在药品生产和药品流通领域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在其关键岗位必须配备有相应的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执业药师通过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依法独立执行业务。  执业药师英文译为:Licensed pharmacist。第三条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属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国家确认批准。第四条 人事部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共同负责全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度、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执业药师的水平和能力,作为依法申请领办药品生产、经营或独立执行业务的依据。第二章 考试第六条 执业药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第七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它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药学中专毕业后,从事医药工作满十年;  (二)药学大专毕业后,从事医药工作满六年;   (三)药学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药工作满四年;  (四)获药学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医药工作满二年;  (五)获药学硕士学位后,从事医药工作满一年;  (六)获药学博士学位;  (七)已正式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的人员。第八条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第九条 国家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考试大纲的拟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必须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第十条 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医药管理局用印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第三章 注册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家医药管理局及省级医药管理局(总公司)为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机构。人事部和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执业药师的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根据人事部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出的执业药师考试及格名单向考试合格者核发资格证书,并通知其到当地省级医药管理部门注册。接到通知后须在三个月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办者,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再有效。第十三条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知识更新、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第十四条 经批准注册的执业药师,由省级医药管理局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登记栏内加盖印章,并报国家医药管理局备案。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注册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对不符合第十三条要求的,不予重新注册。第十六条 凡脱离药师工作岗位连续时间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册管理机构将取消其注册;若要重新注册,必须再次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所在单位向注册管理机构提出注销注册:  (一)死亡;   (二)服刑;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第四章 职责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以提供合格药品,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为基本准则。第十九条 执业药师有权依法开办或领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申领企业执照的必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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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无理取闹两人世界的煎熬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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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走别回头

每个培训机构都有自己的特色,建议多对比几家,试听一下课程,自己感受下老师讲课风格,能不能适应老师讲课等等,也可以到官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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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你若幸福便是终点

执业药师考试有两个类别,一个是执业中药师,一个是执业西药师。执业药师是执业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执业药师也称药剂师,或称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药剂师负责审核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如:药水、药丸、塞肛药等)、剂量;同一时间,他们亦会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要注意的事项和服用方法。等级分为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师只有考取执业药师资格才能具备执业的资格。想了解更多有关执业药师报考的信息可以咨询润德教育。润德教育,全国8大师资中心,158家直营分校,自主研发教学产品,独立编著教辅资料。执业药师考前培训,同时润德教育还推出了卫生系统和药监系统的职称药师考试培训课程。医师项目推出了包括临床、中医、乡村全科等执业(助理)医师课程、口腔技术。_最新报考条件你是否符合?一键测试,今年能否报考马上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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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少离多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所使用教材,均按照考试科目来编写,分别为:《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等七本教材。考试科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执业药师共同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为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学专业知识(二)为药剂学、药物化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为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为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除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外,每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前,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如纳入考试范围,以当年国家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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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出了眼泪

亲:那叫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考4门科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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