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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未来未来的未来
问:
一级造价工程师是什么职称?能当职称用吗?
答:
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执业资格,不是职称。但是,在2022年湖北公布的《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中说明,造价工程师可以等同于工程师或经济师职称。另外,根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
鄂人社发〔2022〕3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鄂办发〔2022〕60号)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现就我省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如下: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三、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仍然有效,对应工程系列质量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四、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对于符合上述对应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其他未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政策执行。
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和评委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今后,如本与国家出台的有关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新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附件: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doc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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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梦一帘
注册二级造价师业绩证明不在社保单位也是可以的,但是这样会影响自己的工资收益等情况。
社保累计交满十五年就可以享受养老待遇的,社保可以不交的,中断也没关系,只要累计交满十五年就可以了。
二级建造师注册时有的省份是规定一定要让申报单位提供建造师的社保证明,而有的省份却没有明文规定,则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注册时需要建造师提供建造师报考时用到的学历证书,建造师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即可提交申请。
抱团取暖
1、是有社保方面的要求的,报考造价师,根据当事人报考的级别不同(初级、中级、高级)对当事人的工作年限有不同的要求;
2、而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实现就业的,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社保;
3、建议当事人具体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咨询当地报考点的明确。
一,报考初级水平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 其他专业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二,《中华人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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