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夕雾草我是你的风铃草
是的。
《注册建造师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市辖区人民建设主管部门。
扩展资料:
《注册建造师规定》相关法条:
第三十二条 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第三十三条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建造师规定》
鱼可能被淹死吗
你好,需要的。点点出师提示您,以下人员都需要参与一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 1、新考生:第一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所有考生;全国统一报名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报档案库包含2022年和2022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2、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3、更换报考专业的考生:在考试的过程当中,更换报考专业,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4、增项专业考生: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的考生在报考增项专业的时候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希望对你有用!
十八病态
不是一个号码,准考证号是你考试用的,考试完了就没用了。
档案号在两年之内考试都有效,去年交过了档案费就不用交了。
档案号忘记了可以在你所在城市或你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人事考试网站
通过身份证号码可以查询。
还可以写信给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公开信箱写信。
余下爱人
第二十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违法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告知注册机关。 第二十七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 (一)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二)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三)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一)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具备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三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造价工程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造价工程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