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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清晰
执业医师(英文: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 岗位职责:1、在科室主任及上级医师领导下开展日常临床工作。2、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活动规则和要求。服从工作分配按要求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严格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医院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和政策法规。4、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5、正确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按照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逐级上报的原则反映情况。6、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医院的各种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及病历书写规范。积极进行医患沟通主动避免医疗纠纷杜绝差错事故。7、爱护医疗仪器设备熟练掌握各种医疗仪器的使用在治疗过程中严格遵守用药原则认真选择药物保证病人得到有效的救治。8、认真做好对所管病人巡诊活动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严格遵守医院的十八项核心制度。9、积极参加科室内的抢救工作要求在抢救病人过程中做到处理得当抢救及时及时完成病程记录。对疑难危重病情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病情提出抢救或转运意见并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以保证病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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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土的权利与执业活动中的义务《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中有规定。 《护士条例》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第十八条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第十九条 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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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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