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患者带泪的鱼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目录
《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两份必须通过网上申报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增项专业的还需提供第二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书;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申请人考核认定或考试申请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建造师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该表在川建发【2022】58号文件后附有;
工程项目任职书原件及复印件;
业绩合同原件;
新办、无资质企业监理、造价、项目、劳务等还须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备注: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后,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应提交专业继续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公路、水利、铁路、民航、通信、港航专业申请表需要三份及复印件需要两份;
跨地区需企业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建设主管部门签署同意并签名盖章;
上述材料装入纸制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写明单位名称;
请将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复印件一律不装订;
如遇厅信息中心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2、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报材料目录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包括:执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
二、提交材料:
个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须通过网上申报带条形码才有效;企业名称变更提交《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申请表》无条形码;
另依据变更内容不同,提交附件材料如下:
1执业企业变更
A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新聘用企业是国有企业的应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原聘用企业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C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未担任在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原件;D申请人注册证书及注册印章。
2企业名称变更
A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B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C《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申请表》中列示的所有注册人员的证、章。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
A变更后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跨地区变更:需调出企业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印章的证明原件
跨省变更:由个人提出变更申请,通过原聘用企业报原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调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三、变更注册的领取
变更注册审批结果及领取要求,将在四川建设人才网上,请注意查看。
备注: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后,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应提交专业继续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遇厅信息中心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3、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报材料目录
一、提交材料
《企业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
《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必须通过网上申报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执业印章原件;
二、增项证章的领取将在四川建设人才网上,请注意查看。
备注: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后,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应提交专 业继续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公路、水利、铁路、民航、通信、港航专业申请表需要三份及复印件需要两份;
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限截至日期保持不变
如遇厅信息中心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4、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报材料目录
一、提交资料
《企业一级建造师建造员注销注册汇总表》;
带条形码《一级建造师员注销申请表》;
符合《注册建造师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外因取得其他级别建造师执业证书而注销的,单位提交情况说明和其本人已取得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注销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销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原件。
二、注销结果请在“建造师注册”本企业的企业版中查询,不再另行。
备注: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后,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应提交专业继续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遇厅信息中心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5、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报材料目录
一、需提交材料:
《注册建造师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企业汇总表》;
带条形码《注册建造师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章遗失补办的:提交本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原件。如: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经济报、四川法制报。声明中需注明注册单位、证书持有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印章号、专业、遗失作废等。报纸须为整张,不能裁剪;
二、注意事项
若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以上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均需增加一份;
省建设厅直批企业和在蓉企业将申请材料交至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楼;
市州、扩权市县所属企业注册建造师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材料交所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注: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后,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应提交专业继续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如遇厅信息中心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目录
《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 必须通过网上申报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必须通过网上申报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增项专业的还需提供第二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书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申请人考核认定或考试申请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建造师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该表在川建发【2022】58号文件后附有;
工程项目任职书原件及复印件;
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新办、无资质企业监理、造价、项目、劳务等还须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备注: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后,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应提交专业继续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公路、水利专业申请表及复印件需要两份;
跨地区需企业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建设主管部门签署同意并签名盖章;
上述材料装入纸制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写明单位名称;
请将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复印件一律不装订;
6如遇厅信息中心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2、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报材料目录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包括:执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
二、提交材料:
企业《二级建造师建造员企业变更记录汇总表》 必须通过网上申报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个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须通过网上申报带条形码才有效;企业名称变更提交《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申请表》必须通过网上申报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另依据变更内容不同,提交附件材料如下:
1执业企业变更
A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新聘用企业是国有企业的应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原聘用企业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C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未担任在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原件;D申请人注册证书及注册印章。
2企业名称变更
A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B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
C《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申请表》中列示的所有注册人员的证、章。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
A变更后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跨地区变更,需调出企业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印章的证明原件
三、变更注册的领取
变更注册审批结果及领取要求,将在四川建设人才网上,请注意查看。
3、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报材料目录
一、提交材料
《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 必须通过网上申报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必须通过网上申报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执业印章原件;
二、增项证章的领取将在四川建设人才网上,请注意查看。
备注: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后,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应提交专业继续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公路、水利专业申请表及复印件需要两份;
跨地区需企业主管市州或扩权县建设主管部门签署同意并签名盖章;
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限截至日期保持不变;
如遇厅信息中心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4、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报材料目录
一、提交资料
带条形码《二级建造师建造员注销注册汇总表》;
带条形码《二级建造师员注销申请表》;
符合《注册建造师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外因取得其他级别建造师执业证书而注销的,单位提交情况说明和其本人已取得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销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原件;
申请注销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注销结果请在建造师注册企业版“已注销人员”栏查询,不再另行。
备注: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后,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应提交专业继续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遇厅信息中心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5、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报材料目录
一、需提交材料:
带条形码《注册建造师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企业汇总表》;
带条形码《注册建造师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章遗失补办的:提交本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原件。如: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经济报、四川法制报。声明中需注明注册单位、证书持有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印章号、专业、遗失作废等内容。报纸须为整张,不能裁剪;
二、注意事项
省建设厅直批企业和在蓉企业将申请材料交至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楼;
市州、扩权市县所属企业注册建造师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材料交所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注: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后,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应提交专业继续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遇厅信息中心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交替过期
要求如下:
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制作要求包括形状要求、内容要求、字体要求、颜色要求等。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1、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形状统一为隋圆形、横径为50mm、竖径为35mm;
2、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内容包括:姓名、执业印章编号、聘用单位名称、印章的有效期;
3、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字体要求:姓名为二号隶书,印章编号为小三号Aal字体,聘用单位名称及印章的有效期为小五号宋体,其它字体为四号宋体;
4、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颜色为海蓝色;
5、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可由印章持有人前往所在地刻章公司自行刻制。
初心不安
考试用书
一《建设工程造价基础知识》2022版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应与2022版计价、计量规范、现行有关规定衔接;
二《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指南》,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应与2022版计量规范衔接;
三2022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四《2022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
五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建标[2022]44号;
六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
七、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八《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
九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印发的《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22]19号;
十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川建价师协〔2022〕31号;
十一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川建发[2022]61号;
十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的》川建发[2022]67号,应与2022版计价、计量规范、现行有关规定衔接;
十三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的》川建造价发[2022]75号;
十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办法〉的》川建发[2022]6号。
造价员是指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原指概预算人员。
最主要的是专业过关,能熟悉图纸,对现行的价目表、综合及各种定额、建材的价格必须熟悉,另外对工程量的计算公式、工程的结构做法、隐蔽工程、变更等专业要熟悉运用,分析材料及计算工程材料;对定额中的子目,套项熟悉,能够与甲方、监理、审计等部门进行沟通;投标时能够综合的对工程的概算及投标的规则掌握;决算不漏项,如何的在工程量、取费、子目等方面的控制最为关键。并掌握相关专业的知识像审计、会计、材料、设计等方面 ;即是要求能力比较全面。
伴我多久伴你久久
有防伪功能的,就像身份证一样,由数字编排而成。
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形状统一为椭圆形,长轴为50mm、短轴为35mm,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内容包括:造价工程师注册级别、姓名、执业印章编码、聘用单位名称、印章的有效期。
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字体要求:造价工程师注册级别为四号宋体,姓名为二号隶书,执业印章编码为小三号Aal字体,聘用单位名称及印章的有效期为小五号宋体,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颜色为海蓝色;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颜色为枣红色。
半度微凉半夏微光
各地关于遗失补办的程序略有不同,但大致类似。
有的省无需登报,要看你当地的要求了。
做新章要看当地的办事效率了,大概要一个月时间。
参考: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应由本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资格证书或执业专用章遗失,本人应在市级以上相关媒体登遗失启事,在网上申请并填写《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章)遗失补办申请表》,带遗失启事到市(州)造价部门核定后,到省造价协会补办。
黑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应由本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如有遗失,应在30日内在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声明,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证书(章)遗失补办申请表》(附表十),并打印一式3份,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机构核准,签署同意补办、加盖公章后,到省造价协会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