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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柒菇娘
摘要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为主观题,主观题采取人工判卷的方式,人工判卷评分要求字迹工整或许能多得分,若客案与问题不一致将不得分。因此考生务必要工整书写,并仔细阅读题目,按点答题,确保答案对号人座。举例:2022年一级造价师案例评分标准试题一:(20分)某企业拟投资建设一工业项目,生产一种市场急需的产品。该项目相关基础数据如下: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8年。建设投资估算1500万元(含可抵扣进项税100万元),建设投资(不含可抵扣进项税)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8年,期末净残值率5%,按直线法折旧。项目建设投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借款总额1000万元,借款年利率8%(按年计息),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的前5年等额还本付息。自有资金和借款在建设期内均衡投入。项目投产当年以自有资金投入运营期流动资金400万元。项目设计产量为2万件年。单位产品不含税价格预计为450元,单位产品不含进项税可变成本估算为240元,单位产品平均可抵扣进项税估算为15元,正常达产年份的经营成本为550万元(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项目运营期第1年产量为设计产量的80%,营业收入亦为达产年份的80%,以后各年均达到设计产量。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附加按应纳增值税的12%计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问题:列式计算项目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第2年的企业应纳增值税额。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的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第2年的税前利润,并说明运营期第1年项目可用于还款的资金能否满足还款要求。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2年的产量盈亏平衡点。(注:计算过程和结果数据有小数的,保留两位小数)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06一级造价师案例步骤分怎么算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为主观题,主观题采取人工判卷的方式,人工判卷评分要求字迹工整或许能多得分,若客案与问题不一致将不得分。因此考生务必要工整书写,并仔细阅读题目,按点答题,确保答案对号人座。举例:2022年一级造价师案例评分标准试题一:(20分)某企业拟投资建设一工业项目,生产一种市场急需的产品。该项目相关基础数据如下: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8年。建设投资估算1500万元(含可抵扣进项税100万元),建设投资(不含可抵扣进项税)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8年,期末净残值率5%,按直线法折旧。项目建设投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借款总额1000万元,借款年利率8%(按年计息),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的前5年等额还本付息。自有资金和借款在建设期内均衡投入。项目投产当年以自有资金投入运营期流动资金400万元。项目设计产量为2万件年。单位产品不含税价格预计为450元,单位产品不含进项税可变成本估算为240元,单位产品平均可抵扣进项税估算为15元,正常达产年份的经营成本为550万元(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项目运营期第1年产量为设计产量的80%,营业收入亦为达产年份的80%,以后各年均达到设计产量。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附加按应纳增值税的12%计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问题:列式计算项目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第2年的企业应纳增值税额。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的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第2年的税前利润,并说明运营期第1年项目可用于还款的资金能否满足还款要求。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2年的产量盈亏平衡点。(注:计算过程和结果数据有小数的,保留两位小数)
我是励志师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价款-质保金
结算要扣除罚款金额,但罚款金额不能算入工程造价。2022年二级建造师实务真题网上答案有的不一定正确。那题答案应为: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1000+5-1)-900-(1000+5)×5%=75(万元)
竣工结算工程造价=1000+5=1005万元(不能考虑罚款),所以质量保修金=1005×5%=25万元
单身待侩
摘要亲~这道题由我来回答,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6-05造价师考试工程预付款受不受支付比例的约束亲~这道题由我来回答,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原则上预付款不低于合同款的10%,不高于30%。
你好胸啦
第一章 工程造价概论
第一节 建设阶段与建设项目的组成
第二节 价格形成与工程造价的概念
第三节 工程造价的计价特征
第四节 投资和工程造价的
第五节 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
思考与练习题
第二章 投资和工程造价的构成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
第三节 设备及工器具费用的构成
第四节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构成
第五节 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思考与练习题
第三章 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和方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定额消耗量的确定方法
第三节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计算方法
第四节 预算定额和工程单价的编制方法
第五节 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
第六节 工程造价指数和工程造价资料
思考与练习题
第四章 投资估算与财务评价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
第三节 财务报表的编制
第四节 项目的财务评价
第五节 财务评价案例分析
思考与练习题
第五章 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
第一节 技术经济分析概述
第二节 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
第三节 技术经济分析的基本方法
第四节 技术经济分析案例
思考与练习题
第六章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
第一节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概述
第二节 工程量计算方法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第三节 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方法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计算程序
第五节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案例分析
思考与练习题
第七章 工程招投标与承包合同价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施工招标及标底
第三节 施工投标与报价
第四节 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
第五节 开标、评标与中标
第六节 工程合同与承包合同价
第七节 评选中标单位案例分析
思考与练习题
第八章 工程变更、索赔、价款结算与控制
第一节 工程变更及价款的确定
第二节 工程索赔及价款的确定
第三节 工程预付款与价款结算
第四节 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与控制
第五节 工程合同与索赔和工程价款结算与控制案例分析
思考与练习题
第九章 竣工验收与竣工决算
第一节 竣工验收
第二节 竣工决算
第三节 保修费用的处理
思考与练习题
主要参考书目
告诉他
律达网:
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的工程价款请求能否支持,《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及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已经明确规定。
但工程合同纠纷涉及问题繁杂,即使通过《解释》能够得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情况下,应当支付工程价款”的结论,但工程价款如何确定、鉴定问题、无效带来的不利后果如何承担等都是该类案件中应当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最高人民案例探析裁判思路。
| 案例一最高人民2022民提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摘要
由于案涉合同仅约定了单价,而在确定单价时没有工程施工图,也没有工程预算,因此对于已完工程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价格进行工程造价和成本价的核算。……应当将该鉴定报告作为确定案涉工程已完工程价款的证据。……由于世邦公司与川康分公司对案涉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故不应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不利后果,而使发包人获得全部工程利润并免除部分必要成本。因此,一、二审判决按照鉴定结论中的工程成本费用确定工程款数额不当。
虽然规费和利润在性质上并不相同,但鉴于根据鉴定报告的内容,无法在案涉工程造价和成本费用的差额中具体区分规费和利润的数额,故只能将其视为案涉合同无效导致的损失。根据《中华人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本案中合同无效损失的具体分担比例,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无效的过错情况和相关案件事实,本院酌定为川康分公司与世邦公司各自负担50%。
思路探析
合同虽有约定但无法确定工程价款的,应当进行鉴定。
以利润的扣减体现在合同无效情况下,各方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价值取向。
| 案例二最高人民2022民一终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摘要
一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聂绮对其挂靠行为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故其主张利息应从2022年12月31日起算,即宏基公司未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不予支持。鉴于该项市政工程已于2022年5月26日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及满州里市审计局进行结算,并作出工程造价审定书,故实际施工人聂绮的利息损失应当自结算之日起予以保护。
最高法二审:一审经审理认定,宏基公司尚欠付工程款为3元及利息正确。
思路探析
和案例一不同,本案是以“不按合同约定的应支付日为利息起算日、以在后的结算日为利息起算日”来体现承包人对合同无效承担过错的价值取向。
| 案例三最高人民2022民提字第104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摘要
尽管当事人签订的三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是,由于本案双方当事人提供了由相同的委托人签订的、签署时间均为同一天、工程价款各不相同的三份合同,在三份合同价款分配没有规律且无法辨别真伪的情况下,不能确认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的真实意思表示。
因此,该三份合同均不能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一审为解决双方当事人的讼争,通过委托鉴定的方式,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工程价款作出司法认定,并无不当。
首先建设工程定额标准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建筑市场建筑成本的平均值确定的……属于任意性规范而非强制性规范。在当事人之间没有作出以定额价作为工程价款的约定时,一般不宜以定额价确定工程价款。……再次,定额标准往往跟不上市场价格的变化……以市场价鉴定的结论更接近造价成本,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最后,根据《中华人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就合同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定价或者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本案所涉工程不属于定价,因此,以市场价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不仅更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对双方当事人更公平。
思路探析
当不能确定“合同”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时,应当通过鉴定确定工程价款,且应当以市场价格作为依据。
公平原则在本案裁判者进行定价依据判断时发挥了作用。
| 案例四最高人民2022民提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
一审中,工程处(实际施工人)申请、委托对工程造价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1:依据原合同主要内容每平方米720元建筑面积包单价,工程造价为每平方米720元×38平方米(含地下室4平方米)=6元。由于未提供合同价中所含甲方供材资料,未扣甲方供材造价。鉴定结论2:依据施工图纸按实计算、丙级三类取费后,工程造价为36元。其中含甲方供材2元,总造价中扣减,扣减后造价为16元。不符合规定的结算资料(例如只有建设单位盖章,但没有负责人签字)造价28元,以上两条鉴定结论均不含此造价。
一审裁判:建安十分公司与开发公司结算的工程造价应为720元平方米×(38-4)平方米+28元=88元。工程处的最终结算值为88元×(1-9%)=23元。建安十分公司已付款26元,尚欠97元。
最高裁判摘要
本案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有法律依据。按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确立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而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形下,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折价补偿原则。……如果采取鉴定结论2的结算方式,会造成无效合同比有效合同的工程价款还高,这不仅超出了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预期,也会导致合同当事人反而因无效合同获得额外利益。因此,除非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一致达成新的结算合意,否则,均应当参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思路探析
本案以双方就每平米720元单价、地下室不计算面积的约定为依据得出工程价款。结合上述几个案例可知,合同约定仍然是裁判优先考虑的工程价款认定依据。
公平原则始终贯穿裁判,在进行取舍或判断时是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
综上,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对上述案例的评析,可将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结算的裁判思路归纳如下:
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当事人主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根据合同能够确定工程款的,应根据合同的约定结算;
根据合同约定无法确定工程款或不能确定“合同”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时,应通过鉴定确定工程价款;合同对结算单价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一般以市场价格为鉴定依据;
因合同无效产生的不利后果,合同各方应根据自身的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公平原则是裁判者进行取舍或判断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