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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证转到新单位步骤:1、凭执业机构聘书到人事科领取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部队医疗机构聘用的护士到地方工作,还需要提交个人护士注册信息。3、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护士资格证变更要原单位盖章,还要原注册机关盖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法律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具体办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一)无精神病史;(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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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卫生局去变更注册就可以了。护士变更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 2、护士执业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 3、执业机构聘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来审核); 4、聘用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5、《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 6、1寸彩色相片2张。 注:1、凭执业机构聘书到人事科领取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部队医疗机构聘用的护士到地方工作,还需要提交个人护士注册信息; 3、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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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种类:入省变更、出省变更和省内变更三种。 (二)各种变更程序和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入省变更 流程: 审核→现工作单位意见盖章→原工作单位意见盖章→原注册部门意见盖章→现注册部门意见盖章。 (1)审核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验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验原件和复印件); 4)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老人老办法者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1994年1月1日前护士系列职称证书(验原件和复印件); 部队转业护士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军队转业证书(验原件和复印件); 携以上材料到拟执业地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然后到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审核通过领取《入省变更注册受理通知单》。 (2)注销。 申请人到原发证和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注册有关事项,备齐拟执业地发证和注册所需材料。所需材料包括《入省变更注册受理通知单》、《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身份证明、接收单位证明等。 (3)申请变更。 申请人向拟执业地护士注册机关提供变更注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1)《入省变更注册受理通知单》; 2)《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聘用合同(在民办医疗机构执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6)毕业证书原件(老人老办法者和部队转业护士提交“(1)”中相对应的材料) ;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4)发证并注册。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持上述材料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到现执业地发正机关集中办理,之后回执业地注册机关按照注册有关条件和程序申请注册。 2、出省变更 流程: 现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原注册机关→原发证机关→拟注册机关 1)申请人可在江苏省卫生厅网站(http:)“许可办理”栏目内下载并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或者到拟执业地注册机关领取; 2)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 3)持《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到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然后到原工作单位、原注册机关加盖公章,注销注册记录; 4)最后持上述材料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 3、省内变更 流程: 现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原注册机关→拟注册机关 (1)异地之间变更:(无锡市XXX医院变更至南京市XXX医院) 1)申请人可在江苏省卫生厅网站(http:)“许可办理”栏目内下载并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两份,也可以到拟执业地注册机关领取; 2)持《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和身份证,到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3)然后到原工作单位、原注册机关加盖公章并注销注册记录,并在注册软件上修改信息; 4)最后到拟执业地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提交《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主管部门审核、同时在《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备注”中注明办理日期及新的执业证书编号并加盖注册机关公章,在注册软件上修改信息。 (2)同一地市之间变更:(南京市X医院变更至南京市Y医院) 提供材料同“(1)异地之间变更”,这时的执业证书正副本编号不变,在副本的“备注”中注明“现工作单位名称”(南京Y医院)即可; (3)厅直单位与市级单位之间变更:同“异地之间变更”。 A011-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遗失后,持证人申请补办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应当在15日内在执业地市级以上主要报刊刊登遗失声明,持证人申请补办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报刊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执业证书编号、发证时间、遗失证书种类,并声明作废); 2、身份证复印件; 3、现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并说明遗失原因; 4、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其一者,提交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复印件、报刊遗失声明(剪下刊登部分)使用A4复印纸粘贴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按照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交当地卫生局,然后集中审核办理。 无论遗失《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之一或两者俱失,重新办理《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给予新编号,发证日期如实填写补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