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资格证电子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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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人何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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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申请人机构在护士电子化注册机构端登录审核护士首次注册资料后,确认提交注册机构端注册并打印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审核表完成后,申请人向注册机关窗口递交护士首次注册纸质材料, 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资料后,进行查验、审核并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回执。法律依据:《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人员。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运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不少于三十名,并且应当符合相应岗位技能要求。(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满足电子认证服务要求的物理环境。(五)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六)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申请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一)书面申请。(二)人员证明。(三)资金证明(经依法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新成立公司的验资报告)。(四)经营场所证明。(五)国家有关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设备、物理环境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凭证。(六)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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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护资证书延续注册的网上操作步骤:进入护士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系统。首次登录护士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系统入口的考生需要注册账号并激活。登录护士电子注册个人端入口:点击左边的业务申请——点击右下角的继续注册点击进入。点击弹出对话框中的提交保存。点击弹出对话框中的确定性。操作完成后,到注册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打印护士继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将所需提交的材料(通知要求中所需的材料明细)全部提交注册医疗单位,由单位到卫生计生局统一办理。护士资格证继续注册的一般材料如下:(1)护士继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护士执业证书申请人;(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体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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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资格证电子化延续注册步骤:进入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首次登陆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入口的考生需要注册账号并进行激活。登陆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入口。点击“业务申请”————点击“延续注册”的右下角的“点击进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提交保存”。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到这个人端的操作完成,然后到所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打印“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将所需提交的材料(通知要求里有所需的材料明细)全部交由注册的医疗单位,由单位到卫生计生局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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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tant

全国医疗事业单位每日招考 丨事业单位每日一练丨陕西医疗课程丨 备考QQ群:521937571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的,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电子化注册系统”中可以找到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入口。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入口: 护士电子信息化注册系统(点击进入) 护士考生可以通过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查看本人执业信息、修改个人信息以及申请个人业务(包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等)。但是首次使用前需要先注册、激活账号。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第1步:注册账户 护士在注册账户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系统验证护士信息的依据,请认真填写。(注:姓名不是登录用户名,请不要输入字母及数字)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和邮箱,可用于密码找回,也可用于接收激活码,请如实填写。用户名和密码是您登录系统的重要凭证,请牢记。(建议拍照或截图记录!)第2步:激活账户 用户登录并成功通过护士信息验证后,需验证您的手机号,如下图所示。手机号码验证成功后,激活码会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若您的手机无法接收到验证码,请您点击右侧进行邮箱验证。请正确填写护士执业证书编号。安全验证完成后,请向您所在的医疗机构申领激活码,激活码会发送到您的手机或邮箱。正确填入激活码后,点击【确定】激活账户。二、护士电子化注册后有何功能? 查看护士本人的执业信息。修改安全设置 安全设置可修改登录密码、手机号、安全邮箱。手机号码和安全邮箱是找回密码的依据,请如实填写。修改个人信息和个人照片 此功能模块可修改个人信息,修改信息需执业所在医疗机构审核通过后才能生效。(注:此处修改的内容只会替换执业注册信息中的相应内容,原始考试信息不会被更新)个人业务申请 护士个人办理业务,必须按要求在护士个人端提交申请并经医疗机构确认后,才能去卫计委办理(需带纸质资料文件)。一般护士电子化注册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首次注册: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护士首次注册。并需具备护士条列规定的其他条件。 *延续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延续注册。 *注销注册: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变更注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变更注册。 *重新注册:被注销执业注册的护士,如果在参加相关培训后,需要重新注册的,可向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重新注册。 * 军队武警护士变更到地方申请。 三、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使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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