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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人旧戏
建设项目或单项(位)工程开工的依据,包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和单项(位)工程开工报告。 1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 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D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单,其 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进场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开工。
3中间开工报告: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D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开工报告。
走凉风
为了保护好自己,还是要做文字工作做到位,要对甲方晓知以理,相互配合。如果不是重点工程,那个开工报告很好做的,监理盖章就行了。竣工日期在前也不是问题,这个合同肯定不是你的备案合同吧,对外的都是以备案合同为准。所以只是按排好时间前后就行了。
如果是重点工程,那就比较麻烦,是要来批开工报告的,不过也不一定是,如果是的话,那就出大乱子了。
1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 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单,其 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进场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开工。
3中间开工报告: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开工报告。
凉了时光空了旧城
开工令就是开工日期时,由总监发的下达开工的书面文件。开工申请报告是建设项目或单项位工程开工的依据,包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和单项位工程开工报告。
工申请报告的三种情况:
1、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 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单,其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进场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开工。
3、中间开工报告: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开工报告。
发开工令的前提条件是:
施工图已完毕;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审批;施工图纸已会审;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等已能满足施工需要;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或有所计划;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其它地方性的规定等。
停留半分
开工令就是开工日期时,由总监发的下达开工的书面文件。开工申请报告是建设项目或单项位工程开工的依据,包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和单项位工程开工报告。
工申请报告的三种情况:
1、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 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单,其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进场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开工。
3、中间开工报告: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开工报告。
发开工令的前提条件是:
施工图已完毕;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审批;施工图纸已会审;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等已能满足施工需要;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或有所计划;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其它地方性的规定等。
情话腻心白酒烧心
1、开工报告制度有两种:一种是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
一种是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
2、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
(1)资金到位情况;
(2)投资项百市场预测;
(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平”等的要求。
3、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承包商即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通过后,即可开工。
扩展资料
开工报告定义
1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 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
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单,其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
施工组织和劳动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进场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开工。
3中间开工报告: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开工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工报告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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