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行使哪些业主权利

只有遍体鳞伤才相信分手了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9278

首页> 监理> 监理工程师行使哪些业主权利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你喜欢走可我姓留

已采纳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未经注册不得行使监理工程师权利,又有谁来真正意义上的管过?我国已出多次事故都是把监理员判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哪去了,还总监责任制! 实际上每年都在考的就这点东西,每年都在复习,现场能直接用到的很容易记得,但考试考得就是怪!有用吗,老是玩些文字游戏!对搞好工程有多大实用?但的对收入那到是直接的,有证工资才拿得高,没证全干的实事就是没有几个钱!还是的考试好,人家就是要的必须持证上岗,有证才有责任心 就算差2-6左右又怎么样!难道差几分就不能干事了吗?反而我看到很多没有证的有证的
今年总分55%就过了,让门槛下的一批同志出来主持工作,5%能解决很多问题啊,如:公司投标后人员不能到位、代签注册监理工程师名字(代签人员多是没有责任心或不懂专业)、一些公司有人挂证拿钱、降低那些有证没有能力的国监(国监理多了,没有能力的国监自然下去了,挂证都没有用)

112评论

伴你乱世轮回遮我半世流觞

建筑工程,指的房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指水利行业中的各种水工建筑物,比如电站、水坝、堤坝、泵站、水闸等。施工、监理要考的主要是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师,还有一些更专业的,如测绘师、岩土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设计要考的主要是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在哪种类型的单位执业,那就考哪种证书吧。

148评论

朕不得天下谁得天下

监理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
1授予监理人限的权利。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监理人可对所监理的合同自主地采取各种措施进行、和协调,如果超越权限时,应首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发布有关指令。委托人授予监理****限的大小,要根据自身的能力、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及需要等因素考虑。监理合同内授予监理人的权限,在执行过程中可随时通过书面附加协议予以扩大或减小。
2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委托人是建设资金的持有者和建筑产品的所有人,因此对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加工制造合同等的承包单位有选定权和订立合同的签字权。监理人在选定其他合同承包人的过程中仅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
3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等要求的认定权: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
4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控制权。委托人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权利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对监理合同转让和分包的。除了支付款的转让外,监理人不得将所涉及到的利益或规定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监理人所选择的监理工作分包单位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认可。在没有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前,监理人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对监理人员的控制。合同专用条款或监理人的投标书内,应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监理机构派驻人员计划。合同开始履行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以保证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任务。当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委托人同意。
合同履行的权。监理人有义务按期提交月、季、年度的监理报告,委托可以随时要求其对重大问题提交专项报告,这些内容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如果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职责或与承包方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监理人的权利:监理合同中涉及到监理利的条款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监理人在委托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另一类是监理人履行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的监理任务时可行使的权利。
1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包括:
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监理人不仅可获得完成合同内规定的正常监理任务酬金,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完成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后,也有权按照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计算方法,得到额外工作的酬金。监理人在工作过程中作出了显著成绩,如由于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则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奖励办法,得到委托人给予的适当物质奖励。奖励办法通常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写明在专用条件相应的条款内。
终止合同的权利。如果由于委托人违约严重拖欠应付监理人的酬金,或由于非监理人责任而使监理暂停的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监理人可按照终止合同规定程序,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可以行使的权利。
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
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控制权。主要表现为:对承包商报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要求,自主进行审批和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征得委托人同意,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地上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实施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鉴定;在工程承包合同方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与否定权。未经监理人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
紧急情况下,为了工程和人身安全,尽管变更指令已超越了委托人授权而又不能事先得到批准时,也有权发布变更指令,但应尽快委托人。
审核承包商索赔的权利。由中国工程监理人才网整理

100评论

我胸小随我爸

1委托人的权利。
1授予监理****限的权利。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监理人可对所监理的合同自主地采取各种措施进行、和协调,如果超越权限时,应首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发布有关指令。委托人授予监理****限的大小,要根据自身的能力、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及需要等因素考虑。监理合同内授予监理人的权限,在执行过程中可随时通过书面附加协议予以扩大或减小。
2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委托人是建设资金的持有者和建筑产品的所有人,因此对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加工制造合同等的承包单位有选定权和订立合同的签字权。监理人在选定其他合同承包人的过程中仅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
3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等要求的认定权: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
4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控制权。委托人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权利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对监理合同转让和分包的。除了支付款的转让外,监理人不得将所涉及到的利益或规定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监理人所选择的监理工作分包单位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认可。在没有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前,监理人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对监理人员的控制。合同专用条款或监理人的投标书内,应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监理机构派驻人员计划。合同开始履行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以保证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任务。当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委托人同意。
合同履行的权。监理人有义务按期提交月、季、年度的监理报告,委托可以随时要求其对重大问题提交专项报告,这些内容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如果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职责或与承包方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监理人的权利。监理合同中涉及到监理****利的条款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监理人在委托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另一类是监理人履行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的监理任务时可行使的权利。
1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包括:
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监理人不仅可获得完成合同内规定的正常监理任务酬金,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完成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后,也有权按照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计算方法,得到额外工作的酬金。监理人在工作过程中作出了显著成绩,如由于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则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奖励办法,得到委托人给予的适当物质奖励。奖励办法通常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写明在专用条件相应的条款内。
终止合同的权利。如果由于委托人违约严重拖欠应付监理人的酬金,或由于非监理人责任而使监理暂停的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监理人可按照终止合同规定程序,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可以行使的权利。
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
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控制权。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主要表现为:对承包商报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要求,自主进行审批和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征得委托人同意,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地上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实施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鉴定;在工程承包合同方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与否定权。未经监理人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
紧急情况下,为了工程和人身安全,尽管变更指令已超越了委托人授权而又不能事先得到批准时,也有权发布变更指令,但应尽快委托人。
审核承包商索赔的权利。

163评论

只愿始如初见

这对于提高高校工程建设水平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在不同程度上均优于未实行监理的工程。但是在现行业主负责制及委托监理制的机制下,如何处理好业主与监理关系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  一、业主要对监理充分信任  业主既然通过对监理单位资信进行考察,最后选中了某家监理单位,就应该放开手脚,在监理合同委托的范围内,由监理单位自主地运用现代科学的监理方法和手段进行工程监理。而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对监理工作的认识不足,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某些领导不能适应新的工程监理制的要求,认为监理代表业主行使某些职权是分解了业主的权力,更有甚者认为是监理夺了业主的权力,因而造成了在工程中处处设防,互相猜忌。诚然业主代表有权对工程进行抽查、巡视,但切忌过多干预,直接指挥承包商,如果监理有哪些工作不到位的地方,业主可以通过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由监理机构去解决问题,如果监理有严重失职的地方,业主可通过监理单位更换监理人员来解决。这样业主既有时间去着手解决一些外部关系的协调,也有利于监理人员充分发挥其专业水平。  二、实行一票否决制  工程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技术质量方面,只能有一个标准,无论是业主、监理还是承包商都必须遵守这个标准。质量问题不管大小,只要存在,不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发现的,都应坚决要求承包商去整改,合格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业主不可只片面地考虑工程进度方面的问题,而忽视质量。另外业主在工程上发现问题,要通过监理对承包商发出指令。监理发现问题后发出指令,业主应坚决支持。业主只考虑进度而迁就承包商,甚至为承包商说情导致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它可以使承包商认为有机可乘,从而导致监理指令执行的困难,加大了监理工作的难度。  三、业主代表与监理要加强信息传递  建设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在监理合同委托的范围内展开的、公正的工作,这种的工作依据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的各种文件及监理合同的授权,因此来自业主方面的各种信息很重要,比如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某些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业主的某些想法及要求。这就要求业主代表与监理要经常进行信息的交流,定期举行工程例会,工程文件要及时下达,经常组织技术论证会,对某些方案的选用进行科学研究分析。如果双方的信息不能及时沟通,或者业主避开监理而直接下发指令给承包商,这样一来就极易造成监理工作的被动,打乱了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使监理工作形同虚设。因此科学、有效、务实的监理工作应该是业主与监理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形成工作上的一盘棋,避免决策上的失误,把工作精力真正用于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投资的三大控制上,而不是忙于互相猜忌,相互推诿的内耗上。  四、业主代表与监理人员应避免走向两个极端  一方面,某些业主代表对监理不能充分信任,怀疑监理的能力,从而造成了业主在工程中处处干预,事事手,决策武断,不能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单从自己的经验来发号施令,不能正确认识监理的地位和作用,甚至有花钱雇监理是一种浪费这种错误思想。另一方面,有些业主认为我花钱雇监理,监理就要为我管事,诸如联系设计院应付各种检查,甚至与周围四邻的纠纷等都一股脑儿推给监理去处理,最后还认为是对监理的充分授权,充分信任。以上两种情形都是违背国家实行项目法人制及建设监理制的初衷的,尤其是第一方面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得较为普遍。若要实现一个工程的科学监理,必须首先明确业主与监理各自的工作重点,做到各行其事、各负其责,完成工程建设的有效控制。  五、业主要实现对监理的统一授权  众所周知,工程质量、投资、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任何单一目标的实现都与其它两个目标有着紧密的联系,都要受到其它两个目标的制约,因此只将工程质量控制单纯授权于监理是不科学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业主往往只将工程质量的控制授权于监理,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则由业主根据工程进度来支付,这样就势必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有效控制。  六、业主与监理要注意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完善  国家之所以积极推广工程监理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通过监理高智能的科学来弥补业主方面技术、的不足,使业主能够有充分的精力去处理外部的其它事务,从而从整体上实现三大目标。这就要求监理单位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技术装备能够满足高效、科学的要求,从而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虽然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已十多年,但是在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监理单位工程检测设备缺少,人员大部分是施工及设计单位出来的,综合能力比较欠缺,因此需要增加技术装备,加强自身在法律、经济等方面综合能力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业主作为工程的直接组织和受益者,也必须熟悉工程监理的程序及其相关的基本专业技术知识,这样就容易与监理沟通,从而在工程决策上更加科学,有效地实现项目目标。  小结  通过长治医学院科技楼工程的监理实践,体会到正确处理好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形成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制约、相互的机制,才能达到良好的监理效果。

69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