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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你受用终身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9-17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代替专监验收吗这个是不能替换的,因为监理公司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要事先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并报书面的更换资料,监理单位是不能随意更换总监的。
无人梦
工程竣工验收报验单和竣工验收报告有什么区别?
我的疑惑是:在面临竣工时,“监理规范”中要求施工单位先将竣工验收报验单报给监理,总监签字后再报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几方再共同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但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建设工程合同”第六章“施工合同”中要求,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先将竣工验收报告报给监理,总监签字后再报建设单位提请竣工验收。这两种说法有矛盾吗?
《监理规范》中:
要求施工单位先将竣工验收报验单(不光是报验单,报验单是要有附件的,当然要附上“竣工验收报告”,总监签了可以组织正式验收,才能再报建设单位。)报给监理,总监签字后(这是初歩验收)再报建设单位。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建设工程合同”第六章“施工合同”〉中要求:
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先将竣工验收报告报给监理(这也是初歩验收),总监签字后再报建设单位提请竣工验收。
就您所说,以上两者的说法哪来矛盾?不是很统一吗?
看看这张竣工验收报验单,两者的程序说法就这样实施的,故没有矛盾。
A 10竣工验收报验单是施工单位致监理单位报告:我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XXXXXXXX工程,经自查合格,请予以检查和验收。并要把验收的可以证明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的资料附上。
总监要对工程进行初歩验收,对该工程签署意见:
1、符合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2、符合不符合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
3、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符合不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综上所述,该工程初步验收合格不合格,可以不可以组织正式验收。
说着笑话自己先哭
摘要法规课上老师讲过见证取样,必须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两人以上我的理解是需要专监总监是有大事的时候才出现,比如跟钱有关的事情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29请问一下大家 见证取样是不是专监和总监都可以是见证人?不一定非要专监?法规课上老师讲过见证取样,必须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两人以上我的理解是需要专监总监是有大事的时候才出现,比如跟钱有关的事情同一个项目总监可以担任见证取样人员吗?有资格应该可以需要什么资格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有的地方不一定强制要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但必须有监理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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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原题:
项目部有监理组成人员,监理公司能以公司技术人员的名义直接给项目部下达单吗?
我的理解:
你说的“项目部有监理组成人员”的项目部应该是指项目监理部,其后的“监理公司能以公司技术人员的名义直接给项目部下达单吗?”的项目部应该是指承包商的项目部。
我的回答:
没有国家规定,监理公司可以给项目部下达单。
有国家规定,监理公司不可以给项目部下达单。
即使题主的前后两个“项目部”都是“项目监理部”,监理公司给项目部下达单也是必须通过总监理工程师的。
中华人住房和城乡与中华人国家工商行政于2022年3月27日以建市[2022]46号文件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22-0202规定: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定义与解释
1 定义
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22规定:
4 项目监理机构
1 一般规定
1 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
2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建设单位。
你笑时
你的原题:
项目部有监理组成人员,监理公司能以公司技术人员的名义直接给项目部下达单吗?
我的理解:
你说的“项目部有监理组成人员”的项目部应该是指项目监理部,其后的“监理公司能以公司技术人员的名义直接给项目部下达单吗?”的项目部应该是指承包商的项目部。
我的回答:
没有国家规定,监理公司可以给项目部下达单。
有国家规定,监理公司不可以给项目部下达单。
即使题主的前后两个“项目部”都是“项目监理部”,监理公司给项目部下达单也是必须通过总监理工程师的。
中华人住房和城乡与中华人国家工商行政于2022年3月27日以建市[2022]46号文件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22-0202规定: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定义与解释
1 定义
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22规定:
4 项目监理机构
1一般规定
1 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
2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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