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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监理> 水利监理工程师能管几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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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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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年平均下来有二三十几万甚至更高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02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年薪多少一年平均下来有二三十几万甚至更高需要一名高级水利水电工程师,待遇私下详谈,不低于这个标准,能找到吗?需要一名高级水利水电工程师,待遇私下详谈,不低于这个标准,能找到吗?我们只是答疑平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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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怒

据说目前市场上的工程监理加盟单位很多的资质都是不全面的,因为资质的提升不是像职称考试一样看看资料,然后参加国家考试,然后考试合格就拿成绩升级别、涨权力、涨工资,听起来像是一个顺理成章的正常考试流程。而监理资质想要提升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的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才能申请的,之前的甲级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可想而知,如果都想要将自己的监理资质升到甲级,得要有好几百号监理工程师要养着了。
所以为了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建筑企业资质,决定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并在12月22日由中华人住房和城乡办公厅给出正式:自2022年2月1日起,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申请时,对注册类人员指标,按相应专业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核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理企业是否履行监理义务的检查,重点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岗执业履职行为的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工程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工程监理加盟单位的资质一般都是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三中系列,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建设、市政公用仅此四项设有丙级资质)三个级别。住建部这一已出,无非是给了监理企业很大的扶持,在很大程度上给监理企业放宽政策,提供给还未达到甲级综合资质的监理公司在2022年抓住福利的最好时机了。提高资质,服务更多的企业合作人,监理加盟单位,达到双方长久合作的互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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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水利工程监理》是《高等学校精品规划教材》之一。《水利工程监理》结合SL288-202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以先进、实用为目标进行编写的。本教材以现代水利工程监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为核心,以应用为主线,考虑了课程教学与执业资格考试相结合的特点,重点突出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全书共分十一章,从监理的起源与发展、建设项目体制、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组织、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监理规划、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实施阶段监理的目标控制、施工实施阶段监理的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等十一个方面,阐述了水利工程监理的内容、方法。并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分析了工程监理的特点,附录中规范化、程序化的文件和表格,体现了《水利工程监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水利工程监理》可作为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水利工程等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水利工程监理》课程的本科学生用书,也可作为从事水利工程监理的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材,还可供相关技术人员及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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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落

如何做好水利工程质量工作
为发挥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水利基本建设体制通过改革创新,现在普遍推行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制为核心的现代模式,为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1如何做好水利工程质量工作
1完善质量制度改革水利工程质量体制,建立完善制度。推行水利工程质量管总工程师负责制,制定完善质量制度。组建水利施工队伍,实行工程承包责任制。同时推行“全额承包、责任到人、共受奖罚、共担风险”的承包责任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效益达标活动,使工程建设与配套、效益有机结合。从而使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很快得到改观,工程建设的优质品率逐年提高。
2建立归口体制以宣传贯彻《水法》为契机,水利建设与开始由人治向法制轨道转变。
《中华人水法》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的水利工作从此走上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新时期。《水法》颁布实施后,受到各级的高度重视,加强了贯彻实施力度,进行了深入地《水法》宣传,实现了水资水政归口统一,依法行政。制定了配套法规,促
进了依法工作的开展。《水法》的贯彻实施,水资源实现归口后,为水政水资源各
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较好的环境。大力发展水利经济,随着水利体制改革的深入,
水利基层单位的职能由单一的型逐步向与服务并重方向转变。为增强水利基层
单位的服务实力,各基层水利单位逐步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工副业,开展综合经营。
2完善水利中介服务完善水利建设中介服务组织、水利建设市场中的咨询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水利建设市场中仅有监理服务体系形成的较完善,其他方面的中介组织基本上是空白,
需要服务时还只能找部门和设计单位,带来诸多的不便,不利于建设市场正常运转。建议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规范服务与。
3转变领导的观念
21世纪是一个建立学习型社会的世纪,是一个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世纪,人控制人并不是领导者的目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是领导者的终极目标。我们只有从等级权力控制型领导转变为学习型领导,才能顺应历史潮流、促进人全面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水利工程,关键在转变领导的观念。领导工作的落脚点要转移到加强水利工程上来,转变那些不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管水要求的传统习惯;转变到加强、建管并重;转变到对水事活动的;转变依靠法律手段进行上来。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作新机制,为提供宽松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对于领导如何转变观念,我认为,当前热中要有冷思考,要头脑清醒,不能光靠热情。领导不能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不搞重复建设,不铺摊子,不盲目上项目,而是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为老百姓做实事。如果不是这样,就会失去它的真正意义!”
4做好监理工作
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强调市场之间与协调,提高工程水平。通过监理的工作,保证投资效益的发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加大监理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监理人员水平。对监理工程师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的法律。通过学习招、投标和合同等知识,掌握合同条款。学习行政知识,提高组织、应变能力,使之与实际情况尽量保持协调,使监理工作真正有效果。要树立服务意识,正自己的位置;要以合同为准则,控制在授权范围内,坚持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都要委托社会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尽管监理单位与承包方之间没有经济合同关系,但监理单位可根据项目法人的授权,、承包方履行工程承发包合同或设备、材料供应合同的情况。
实行工程承发包、招标与合同制,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强化了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分散项目法人的风险,减轻了项目建设的工作量,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这是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对提高我国建设项目的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工程建设监理效果的优劣,取决于监理人员的水平、能力以及素质的高低。要求监理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要掌握一定的法规和方面的知识,成为复合型人才,才能提高监理工作水平。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的思想素质决定着监理工作的质量。协调好合同双方关系,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坚持实事求是、合理维护合同双方利益,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利于工程建设的进行。
5实行招投标制
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加大的力度,保证招标投标质量。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采取措施和大力度做好保密工作,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进行查处,并给予纪律处分,以致追究刑事责任。完善招标程序,制定评标办法。吸取先进经验,改进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招标投标制已在全国兴起,说明商品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竞争,已在在我国企业中展开,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可喜现象。由于招标投标知识有限,经验不足,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6抓好人才建设
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引进部分高校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派有发展前途的优秀人才,进行专业培训锻炼,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与联系,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只有这样,我们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工作才更有特色,才有可能达到争创一流的水平。
做好水利工程的质量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保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就必须坚持认真进行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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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不入

前提、价值、基础、主体、焦点、未来。
合同的前提-重合同
时代呼唤法治。法治有治,有小法治。小法治的集中体现就是“合同之治,契约之理”。
在建设工程中贯彻法治理念,实施“合同之治,契约之理”,是世界贸易组织平台上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条件的唯一选择。国际工程项目业主按照国际通行的程序和惯例,通过国际性招标选择、雇用具有法人地位的国外承包商或国内外承包商联营体实施的工程。凡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大型工程都可能是国际工程推崇建设合同为“建设宪法”,以合同为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最集中、最有力的例证。对中国建设领域来说,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必须练就精纯的“合同”理念,在“重什么样的合同,怎样重合同”这些基本问题上下大功夫。
合同的价值-提高核心能力
建立“以业主为先导,以设计为基础,以施工为主体,以监理为保证”的合同机制,将有力的促进施工企业建立“以适应市场为先导,以项目为基础,以财务为中心,以资产为主体”的资产经营机制,促进施工企业核心能力和相应的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合同的基础-优良的合同
1优良的合同
法治的首要前提是制定良法;合同之治,契约之理的首要要求是成立优良的合同。良法要全面、严密、适变、通达;优良的合同也应全面、严密、适变、通达。
2“FIDIC合同条款”
现在已经存在一种典范的标准化格式合同-2022年在瑞士洛桑成立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字母简称FIDIC,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Conseils,历时40余年,广泛借鉴,兼收并蓄,集思广益,融会贯通国际性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而创造的“标准合同条件格式”,即“FIDIC合同条款”。“FIDIC合同条款”,孕育40余年,于2022年1月首版,现已发展到第五版。“FIDIC合同条款”时一种辩证的合同条款,拥有坚实的思维基础,是目前国际通行的格式合同条款,很值得借鉴。
“FIDIC合同条款”的通用条款general conditions、专用条款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比较:
-内容上。通用条款,表达类级共性目的、权力义务,责任奖罚、裁判;专用条款,明确个级共性类级共性的具体形态,补充个性。
-存在上。通用条款,任何一个具体合同都不做任何修改的包涵这一部分;专用条款,进一步明确通用条款中较为不明确的部分,补充特点。
-关系上。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两者内容一一对应,条款号相同。二者体现了“个别-一般-个别”的个类辩证谋划方法。
-适用上。严格的法治形态,合同之治,契约之理,规范化、标准化。总体上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结合适用,如二者冲突,优先适用专用条款。
3中国水利水电施工“FIDIC合同条款”
中国已经有了自己的“FIDIC合同条款”-中国水利水电施工“FIDIC合同条款”,即2022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2月23日,、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水建管202262号指出:
“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的,规范招标投标工作和合同,切实保障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和工程招标投标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合同法》和《中华人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现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范本》,并对《范本》实施做了相关规定。
“各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时,《合同条件》应按本第三条的规定应用,《范本》的其他文件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参照使用,但不得违反《合同条件》中所确立的或隐含的公正、公平原则。若编制的上述文件内容与《合同条件》的规定不一致时,应以《合同条件》为准。
“《合同条件》分为“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
“1.“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
“2.“专用合同条款”则应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3.除《合同条件》的“专用合同条款”中所列编号的条款外,“通用合同条款”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得更动。若确因工程的特殊条件需要变更“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时,应按工程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报送、国家电力公司及国家工商行政局的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应按和国家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发包人应委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工作。监理人应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公正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我国当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为确保工程按合同计划顺利开工建设,发包人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预付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承包单位带资承建。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由发包人在工程招标时通过编制工程的施工规划和资金流予以科学测定。其预付款总金额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第一次预付款金额应不小于预付款总金额的40%。
“除某些小型工程设备如观测仪器可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外,永久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和施工设备原则上应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今后为避免材料供应方面的责任交叉而增加合同的复杂性,不宜由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后向承包人供应。若确因工程的特殊需要,发包人可指定材料的供应来源。而由承包人直接与供货厂家签订合同,但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指定材料供应来源的相关责任。
“发包人应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价格调整问题,原则上应采用《合同条件》规定的公式法调价,应按合理分担价格风险的原则确定可调因子、定值权重系数和变值权重系数。若确因工程的具体情况难于采用《合同条件》规定的公式法调价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详细规定双方可接受的科学操作的调价办法。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复杂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和索赔等均属合同有序的正常范畴,应认真按《合同条件》规定的程序公正、公平地及时予以处理以避免问题积累而增加后处理的难度。对于索赔事项还应及时作好当时记录以利于监理单位作出公正的决定。
“《合同条件》吸取了国际和国内一些工程解决合同争议的经验,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应建立合同争议调解机制,当监理单位的决定无法使合同双方或其中任一方接受而形成争议时,可通过由双方在合同开始执行时聘请的争议调解组或行业争议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以寻求争议的合理解决。
合同的主体-监理工程师
1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处于主导地位
法治倚重法治。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则倚重第三方如监理工程师的合同。合同双方均为平等主体,第三方的介入,有利于维持其关系的平衡,促进双赢局面的出现,实现合同的个体利益目标和公共利益目标。
“FIDIC合同条款”确立的模式就是由项目业主分别与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同时委托一家咨询公司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合同,也即,既要有一个比较公正和严密的合同,又要有一个第三方如监理工程师的合同。“FIDIC合同条款”的多数条款涉及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把监理工程师置于合同的主导地位,从而使项目业主有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商务和社会活动上。“FIDIC合同条款”要求“工程师行为公正”,即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基于事实按照合同自行做出决定,不偏袒合同任何一方。“FIDIC”推荐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之间按照《业主和咨询工程师之间协议书国际通行规则》签订合同。
中国水利水电施工“FIDIC合同条款”,即2022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确立了与“FIDIC合同条款”精神、方向一致的模式尽管存在一定差距。
2监理工程师的主导地位主要通过信息予以保障
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权威主要通过信息有关规范予以保障。简单的说,监理工程师对项目合同有关信息的合同意义和合同效力起决定性作用。
比较典型的规范条款有:
-2022010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22规定第37-38页:
“3与联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机构与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及其他人的联络应以书面文件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但事后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及时予以书面确认。”
“4文件的传递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施工合同另有约定外,文件应按照下列程序传递:
“1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的文件均应报送监理机构,经监理机构审核后转报发包人。
“2发包人关于工程施工中与承包人有关事宜的决定,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承包人。
“2所有来往的文件,除书面文件外还宜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3不符合文件报送程序规定的文件,均视为无效文件。”
-水建管〔1999〕765号文件发布的《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款》第3款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查证:没有,承包人只从总监或1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水建管〔2022〕62号文件发布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款》GF-2022-0208第4款“监理人的指示”规定:“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查证:没有,承包人只从总监或上述第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水建管〔2022〕47号文件发布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款》GF-2022-0211第7条规定:“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3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权威仍然需要大力维护
在中国的建设项目中,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权威仍然需要大力维护,这关系建设项目一整套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关系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切身利益。须知,维护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权威,就是维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切身利益。倘若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权威经常被无端轻,发包人怎么要求其提供良好的服务,承包人如何依靠其主张自身的权益。
4监理工程师的能力建设
监理工程师的能力建设是重大问题。黄委主任李国英2022年1月16日的文章《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就监理工程师指出:“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反复证明,选择一支称职的监理工程师队伍是合同成功与否的重要前提。……不仅要学习工程建设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掌握合同知识,熟悉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标准合同条款和国际惯例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熟练地掌握英语。……具备熟练的操作计算机的能力。”这些观点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学习,努力增进自己的能力。
有的项目业主一方面支付监理费,另一方面又不倚重监理工程师,固然有不明智的因素,监理工程师能力不强,满足不了其要求也是重要原因。对此,监理工程师界应引以为戒。2022010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22规定:“9监理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项目技术和手段实施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此要求,知可而为,持续改进。须知,有为才能有位。
合同的焦点-合同索赔
法治的重要内容就是追究法律责任违法必究。“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则重视违约索赔。黄委主任李国英指出:“必须正视这样的客观现实,在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合同中,业主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目标是相反的,业主希望为获得工程尽可能少的花费资金,而承包商则希望通过施工,利用一切机会尽可能多的获得业主的报酬。这就决定了合同中的一切问题都将和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而合同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往往通过索赔和反索赔体现出来。……我国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实施的索赔应着力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后继法规、合同变更和不利的自然条件。”此论值得深思。如果能熟练运用违约索赔手段,一定能最大限度的消灭违约行为。
实践中,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错综复杂,实际上就是利益博弈。在这种条件下,必须发挥有理、有利、有节的艺术,必须理论优先,法治导向,理解合同,活用契约,甲乙维护,监理主导,知可而为,持续改进,不留后患,寻求突破,争取多赢。
项目合同,应注意几点:建设项目各相关方应理解项目合同,活用项目合同,应严格按照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合同法》“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积极适用有关法律规范和约定,应善于运用《中华人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违约救济权,“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应注意具体的引用项目合同条款,不宜只是泛泛地说“根据合同”应该如何,这种原则性的提法缺乏说服力,国际上早就没人可以接受,国内可以接受的越来越少;一定要引据具体的项目合同条款,明确指出与问题有关的条款号,并尽量引述条款中原文的说法,有时还需同时引用几个条款,进行相互间的交叉论证具体的引用项目合同条款,进行严密的论证,以致表面上看显得烦琐,应该是项目合同真正出现的标志。
合同的未来-方兴未艾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开始加速完善市场经济体制。2022年11月14日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是最重要的标志。在全国性的行动中,建设项目“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改革必定加速深化,项目合同必将更进一步发展。
也许有一天,建设项目参加人员都得先经过建设合同内容考试才可以参加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各相关方都行必持合同,言必称合同,竞相在合同的平台上展开“扑朔迷离”的利益竞争。合同理念才算是深入人心,中国的建设领域才算是真正适应了市场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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