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护士资格考试考点

预谋初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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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留不走我如困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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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所需提交的资料:考生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一)《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三)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证明及名单(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提供原件);(四)本人毕业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原件及1份复印件);(五)报考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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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手

发证地点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园街102号(青园街与范西路交叉口西北角)西配楼3楼。  三、需携带证件  1、护士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如没有可不携带)、三张一寸免冠近照。  2、其他士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如没有可不携带)、三张一寸免冠近照。  3、护师及其他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初级士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如没有可不携带)、三张一寸免冠近照。  4、中级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现有初级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及职称外语合格证(如没有可不携带)、三张一寸免冠近照。  5、考生领取所携带的证件都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能领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领取证书时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人多拥挤。其它注意事项  1、2012年省内(士)及省内(中级)证书还未到本处,详情请继续关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为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请领证人员自备填表文具(黑色碳素笔或水笔及胶水)。  3、证书发放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  4、领取证书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致电0311-86687848咨询。  5、领证时请先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凭填写的《登记表》领取证书,此表要妥善保管,领证后请及时将《登记表》放入本人档案。我建议您还是先登陆国家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网或是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网核实一下什么时候下来证再去拿。要不公家单位不好办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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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梦酒伴

嗯,如果考试如果资格证考试报名报名完了现场确认应该是要到嗯要局或者市医院去确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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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我太懦弱无能

护士资格证考试地点4月下旬公布,执业护士资格证考试地点在哪里请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所示考点考场及座位安排,准考证具体下载时间及打印办法详见考试通知。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申请人为2012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报名点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具备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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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我没忘记

根据2010年7月1日实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报名参加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二条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本人毕业证书;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第十四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应当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相关说明:  第二十条 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军队人员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成绩发布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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