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助理医师职业范围

如果我放弃我不允许呢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2100

首页> 医学> 中西助理医师职业范围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初心再醉

已采纳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1、内科专业。2、外科专业。3、妇产科专业。4、儿科专业。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7、精神卫生专业。8、职业病专业。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11、全科医学专业。12、急救医学专业。13、康复医学专业。14、预防保健专业。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1、口腔专业。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扩展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151评论

好久不见你还未变

关于中西医结合执业范围在下面一直没有具体落实,请问找哪个部门落实这个事?

123评论

见你很贱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这里提到的“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包括个体诊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申请个体行医、设置个体诊所。临床助理医师可以注册以下范围1、内科专业2、外科专业3、妇产科专业4、儿科专业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7、精神卫生专业8、职业病专业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11、全科医学专业12、急救医学专业13、康复医学专业14、预防保健专业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93评论

过路旅客

协助医生管理病人,也就是说不能单独值班

133评论

旧人欢

回答你好,现在已经马不停蹄的为你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下哦谢谢。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执业范围包括: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等。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执业范围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一)中西医结合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西医结合专业2、中西医结合专业3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1。(二)中西医结合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皮肤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2。(三)中西医结合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3。感谢您给我这一次机会,已经帮您解答。记得帮我赞下谢谢,祝您事事如意,幸福美满!更多1条

40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