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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恋你的吻
『壹』 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2017年高会申报评审时间、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评审时间是7月1日-7月15日。
(1)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扩展阅读
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除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外,还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考试要求
1、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运送与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2、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4、中央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
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告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高级会计师
『贰』 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的规定。三、参加转系列评审的人员,也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证明。
『叁』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流程
1.考生要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统一考试,获得全国或者本省认可的专及格分数(全国线一般是60分,达属到全国及格线的同学,由全国会计考办发合格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均有效;本省认可及格线,一般是50-59分,由各省考试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情况来划定,达到省及格线的同学,只在当年,本省范围内参加评审时有效)2.考生准备好职称英语(B级),职称计算机(2-4个模块),评审论文(1-4篇),工作业绩相关资料,按级别报送到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指定的经办部门(一般是地级市财政部门或者人事考试部门),初审合格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论文答辩(有的省不用答辩),答辩结束后,省高会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您的相关资料,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您获得高会资格),您将正式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具体可以从硬件及软件两方面列举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流程:硬件方面包括:撰写(发表)论文(1-4篇)、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合格证书。(注意,多数地区对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已经不做硬性要求。)软件方面包括:填写申请表、准备其他申报材料、初审、答辩、公示
『肆』 如何让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脱颖而出
国家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2015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评审标准规定2014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专业限制2015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对学历及专业工作经验年限要求如下高级会计师的评定流程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申报条件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及各地区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评办法等文件规定,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对申报人明确提出了学历、资历、专业工作能力及业绩成果等要求,大致标准如下一、政治思想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学历、资历条件获博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2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三、专业技术水平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过全国、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和办法的编写(制订)工作,能审核会计师完成的技术成果;(二)制订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三)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三、业绩成果条件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参加编写(制订)全国、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或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二)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三)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解决相关的复杂疑难问题,提出的创见性建议得到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四)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得到省、市财政部门的认可。四、论文、著作条件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二)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三)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五、破格条件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可以破学历或破资历(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评定资格。
『伍』 高级会计师评审如何填写申报资料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该属于总结类的文章,与一般的总结类文章差不多。但也有独特的特点,是职称评审重要组成部分,是评委评价自己的重要依据,也是自己水平、能力、成果的展示,同时也是任职以来重要经验总结。总结写得好不好
『陆』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怎么填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本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
2、本表填写内容回均为取答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材料。
3、本表可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一律用WORD编辑A3纸打印,不得加页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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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评审业绩主要是对于自身专业工作的总结,或是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的总结。比如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以及解决的方式、平时工作的主要内容、主持过哪些工作项目等都可以在工作业绩中有所体现。撰写工作业绩时一定要秉承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以适度润色。但不得提供虚假内容。
具体评审相关事项可以通过下方链接进行详细了解:
2017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事项
『捌』 高级会计师资格任职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一)报送材料的种类和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单位统一申报需要填写,个人申报不填)。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在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或省会计职改办领取,必须用碳素或蓝黑钢笔手工填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4、近两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5、本人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证的原件(审原件,附复印件)。各种有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随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另一份单独装订。6、能够反映本人工作业绩、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质量、数量的有关材料的代表作原件或复印件。 7、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8、外语、计算机合格证或者《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并附省职改办审查意见。 9、非本专业职务的申报人员需填报《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10、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自传或业务工作总结以及证明本人业务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有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1、上述表格必须使用规定的表格,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由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复印。3、各类材料要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页码。 4、受理中央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需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委托评审函。
『玖』 高级会计师评审需要填报哪些材料
一、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二)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五)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二、学历及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4年以上。(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四)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累计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评审条件、附则三、专业理论知识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系统、扎实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改革措施和国内外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发展动态。(三)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以上: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两篇以上。2、公开出版有较高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3、参与省、部级以上下达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成果奖。4、在省以上内部刊物和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独立撰写的有价值的会计或相关论文4篇以上。四、工作经历和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过省或省辖市(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二)全省行业性或省辖市地区性财会、财税改革工作的主要设计者或组织者。(三)制订过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四)主持、指导过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五)主持过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大中型企业财务及税务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五、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以上(一)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实现规范化,会计管理实现信息化,被县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二)在参加编写(制订)省辖市以上(包括行业)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三)在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经省或省辖市主管部门认定,成绩突出。(四)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经本单位实践证明效果显著。(五)提出的创见性建议被本单位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六)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工作,业绩突出。(七)工作业绩突出,主管的财会部门被省辖市以上 *** 或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财会工作业绩突出,被省辖市以上 *** 或省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个人。六、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符合学历或资历要求,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以上:(一)在会计或相关专业方面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二)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决策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三)公开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限前三名);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三部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材(其中每部本人承担任务不少于3万字)。(四)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000字、独立完成的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五)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 *** 表彰一次以上者;受到省辖市级 *** 表彰二次以上者。1、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要求应同时具备。2、正常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系取得会计师资格和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3、本条件中提到的效果、效益,主要是指量化的效果、效益,须交验所在单位意见和省辖市以上财政或税务等综合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四、正式出版的著作是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是指具有CN刊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形式的刊物。获奖成果须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及批文。五、本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包括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专业:“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指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六、本条件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七、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申报年度年底。
我还在不离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为做好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4〕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按照全省职称工作统一部署,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从9月份开始至12月15日前结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从10月份开始至12月31日前结束。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工作,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豫人社〔2010〕1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豫人社职称〔2011〕2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别按每年2%、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职数。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填写《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情况备案表》《事业单位职称申报人员排序表》(表格从郑州职称网资料下载里下载),于9月15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备案。不按要求备案的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评审材料。各单位在报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之前,要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制度开展推荐申报工作。三、学历认证问题 所有申报职称人员,均须提供学历认证资料。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认证资料进行认真查询,严防学历造假,审查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认证方式请登陆“郑州职称网”查看《关于郑州市申报职称人员学历认证的有关说明》。四、论文检索问题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6号)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政策规定精神,从2013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今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时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六、任职年限的计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30日。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9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聘任。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的,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以此类推。 七、有关政策调整(一)关于转换系列或专业申报问题1.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结合的系列需职务聘任后方可同级转评。2.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可适当参考。高校、中专、技校、党校教师内部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文、理工科之间转换岗位和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需同级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教师不同专业转评、晋升按有关政策执行。(二)关于研究生上学期间任职年限计算问题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三)关于高级经济师的评审问题今年高级经济师不再实行考评结合,可直接申报参与评审,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职称网”查看(豫人职〔2014〕10号文件),原评审条件(豫人职〔2008〕23号)废止。八、报送各系列中、高级评委会的材料(一)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三)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郑州职称网资料下载里下载)一式2份,1份附在申报材料里,1份呈报单位留存。(四)《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五)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高级35份,参加答辩人员45份;工程、中专、中小学系列中级30份,其它系列中级22份,参加答辩人员35份)以及同内容的txt格式申报信息的电子文本。1.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比如“申报专业”选择“地质”,“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地质勘探”。2.《评审简表》中的“学历”一栏中须明确填写“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详情”部分应填写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未详细填写的不予受理)。3.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评审简表》中“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一栏中注明转评前的系列、级别、职务、聘任时间,未如实填写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4.申报人员对兼任行政职务情况应如实填写,故意隐瞒行政兼职情况的,视为弄虚作假。5.《评审简表》工作简历一栏应如实、连续填写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支教等。6.《评审简表》业绩成果中的各类表彰奖励项目须注明相应表彰文件的文号(未注明表彰文号的业绩成果不予认可)。(六)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和新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经同级人社部门审验合格)。(八)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须延长到12月31日)。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九)任现职以来(高级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中级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十)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十一)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十二)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十三)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十四)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 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 2. 非公有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十五)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在本年度评审时无效。各评委会承办部门接受材料原件的,不再提交复印件。(十六)中、高级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中小学系列除外)1.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按类分装:《评审表》、《评审简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成绩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表等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集中装袋(在封面、扉页和内容的第一页申报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各材料袋封面张贴清单。2.所有高级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手提袋报送,一人一袋,并在手提袋上依次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职务、联系电话。九、有关要求(一)各单位要抓紧时间部署本年度职称工作。根据本通知妥善安排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和材料报送工作。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逾期不再受理。(二)严格审核资格条件。各单位要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准确性。特别是评审材料的齐全规范、真实有效情况,《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与原件的一致性,是否需要答辩等,并对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论文、著作检索页进行网上复核。(三)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的,可通过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申报。(四)完善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盖章。通过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职称工作声誉。(五)规范申报推荐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职〔1997〕11号)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空岗情况、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五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逐级推荐上报。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六)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超范围评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反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健全职称工作制度,严格职称工作程序,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精心组织推荐和评审工作。要广泛宣传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要认真受理、答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对能够直接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得借故推诿搪塞;对没有政策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报上级职改办研究后答复。 (八)单位和个人可到“河南职称网”()或“郑州职称网”()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所有省、市有关职称文件和申报评审条件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免试表等均可到“郑州职称网”查阅或下载。(九)卫生系列、计划生育专业高级申报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请按照《关于2014年度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4〕39号)文件执行。中小学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十)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继续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资格审查和报送材料中有什么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职称科联系,咨询电话:63206118.附件:1、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2、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3、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业务考试安排新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二0一四年九月九日附件1新郑市2014年度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系列名称 报送材料时间中专 党校 体育 档案 图书、文博 —农业 艺术(群文) 新闻 —工程 机械工程 电气工程 附件2新郑市2014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系列名称 报送材料时间中专 党校、档案 体育 经济、统计 图书、文博、艺术(群文) 卫生 计划生育 新闻 (建设、交通、林业、播音广电工程) (机械、电气)工程 工程、教授级高工 会计 附件3 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业务考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一)卫生系列网上报名时间:8月21日—9月4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网上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9月1日—9月9日考试时间:10月18日—10月19日(二)计划生育专业报名时间:9月1日—9月9日考试时间:10月18日—10月19日(三)农业系列报名时间:10月8日—10月10日考试时间:10月26日(四)会计系列报名时间:(已结束)考试时间:10月26日(五)统计系列报名时间:(已结束)考试时间:10月19日(六)审计系列报名时间:(已结束)考试时间:10月19日(七)建设工程专业网上报名时间:8月8日—9月8日登陆河南省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9月10日—9月12日,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6号(郑州丹尼斯3天地与4天地之间),五行嘉园D座南2单元22层2201号房间。考试时间: 9月27日(八)交通工程专业报名时间:9月4日—9月18日考试时间:10月12日二、有关要求(一)卫生、计划生育、农业、会计、统计、审计、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等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业务考试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二)参加业务考试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资格审查后,到相关系列高评会承办部门报名。个人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正式居民身份证、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河南省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参加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资格业务考试的人员,不需提交聘任证书和外语考试情况。(三)申报人持准考证和正式居民身份证参加业务考试。(四)业务考试报名有关表格可登录“河南职称网”(、),从“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我恨自己爱上你
一、为完善审计体系,加强审计事务所的组织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保证业务质量,推动社会审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审计署关于社会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执业审计师是依法从事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执业审计师的工作机构为经省以上审计机关批准成立,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审计事务所。三、执业审计师的管理机关,在全国为审计署,在各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四、担任执业审计师应经过考试。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过五年以上财经工作,现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审计师考试。执业审计师考试由审计署统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具体实施。五、取得中级以上审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一年以上从事社会审计工作经历的人员,申请担任执业审计师,经过考核合格,可以免予考试。执业审计师考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按照审计署的规定组织实施。六、执业审计师的申请、审批程序是:1.申报人填写《执业审计师注册申报表》,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证明材料或考试成绩单;2.申报人所在审计事务所审核申报表,签署意见,报批准该审计事务所成立的审计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审批;3.审计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召集由管理人员和高级专家组成的执业审计师审核委员会对申报进行审核。对符合执业审计师条件的人员,授予执业审计师称号,给予注册,发给《中国执业审计师证书》。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审核批准的执业审计师名单,应报审计署备案;审计署发现审批不当的,应当通知批准的审计局重新审查。八、执业审计师可以担任审计事务所所长或业务项目负责人。审计事务所向委托方提交的审计、查证、鉴定、验资、咨询报告,应有负责该项目的执业审计师签字。执业审计师应就所签署报告的正确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九、执业审计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审计署关于社会审计工作的规定》、《社会审计工作规程》以及执业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审计署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每年对执业审计师履行职责情况及工作业绩组织力量进行一次考核,对称职者准予年度注册。十、执业审计师违反工作规则、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的,其所在审计事务所应如实上报,经执业审计师审核委员会研究确定,由审核批准的审计机关给予下列处分:1.警告;2.暂停使用执业审计师称号一至十二个月;3.取消执业审计师称号,吊销《执业审计师证书》。执业审计师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十一、执业审计师因调动、解聘等原因,离开审计事务所,不再从事社会审计工作,应交回《执业审计师证书》,其称号自然解除。十二、审计署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可委托或授权省级以上社会审计协会协助办理有关管理执业审计师的具体工作。十三、本制度由审计署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十四、本制度自一九九一年十月九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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