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师外部审计的基础

连你的谎言我都那么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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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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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与外部审计相比,共同点为掌握基本的审计技术,审计结果可能存在相互借鉴。

区别:

1、独立性不同。

相比外部审计常用的《独立审计准则》,因两者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导致两者独立性不相同。

2、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

外部审计的目标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务合同的限制,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3、两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不同。

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也就是对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

审计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接受业务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执业准则的规定,谨慎决策是否接受或保持某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审计业务环境,

包括业务约定事项、审计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环境的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审计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等其他事项。

接受业务委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和评价审计对象的可审性;决策是否考虑接受委托;商定业务约定条款;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等。

二、计划审计工作

计划审计工作十分重要,计划不周不仅会导致盲目实施审计程序,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而且还会浪费有限的审计资源,增加不必要的审计成本,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

一般来说,计划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的初步业务活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制定具体审计计划等。计划审计工作不是审计业务的一个孤立阶段,而是一个持续的、不断修正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业务的始终。

三、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须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以此作为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所谓风险评估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实施的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是必要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特别是为注册会计师在许多关键环节做出职业判断提供了重要基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一个连续和动态地收集、更新与分析信息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

一般来说,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确定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即特别风险)以及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等。

四、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本身并不足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实施控制测试 (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

因此,注册会计师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后,应当运用职业判断,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五、完成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财务报表所有循环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后,还应当按照有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好审计完成阶段的工作,并根据所获取的各种证据,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形成适当的审计意见。

本阶段主要工作有:审计期初余额、比较数据、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考虑持续经营问题和获取管理层声明;汇总审计差异,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或披露;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财务报表;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评价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审计

105评论

蠢也没法子

1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含义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主要指以下三方面的: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关系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为保证其独立性,内审机构的设置不能隶属于或平行企业财务部分和其他职能部分,而应隶属于企业最高领导人,这样才会使最高领导能够直接、及时获得内部审计部分所提供的情报和咨询。内部审计职员的独立性内部审计必须有专职的审计职员,不能由其他业务部分,特别是部分职员兼任。只有这样。才能在规定的权限内,独立行使职权,完成规定的任务。同时,内审职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态度往题目,独立观察、判定各种题目,并且要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忠于职守,以自己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取得单位和他人的信任,进步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内部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和职员,不负责制定内审工作以外的计划方案,不办理业务,不编制会计报表,不直接参与企业各部分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应以独立的第三者的身份往检查、监视、分析、评价企业的各项经济工作。内部审计的客观性是指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内部审计职员所持的态度和方法是客观的、公正的。即在分析、判定、审核、验证各项审计业务过程中,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断,歪曲事实。就其内部审计的本质特征来说,则首先要求审计职员工作的出发点必须公正,没有偏见,否则就难以取得信任。内部审计的客观性是内部审计权威性的基础。内部审计职员独立性的关键是要独立于被审计部分,其独立性也要能得到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承认和支持。外部审计(outside audit; external audit)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外部审计实际上是对企业内部虚假、欺行为的一个重要而系统的检查,因此起着鼓励诚实的作用:由于知道外部审计不可避免地要进行,企业就会努力避免做那些在审计时可能会被发现的不光彩的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区别:1、在审计性质上,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 ;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 负责。2、在审计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独立性受到局限;外部审 计在经济、组织、工作等方面都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3、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审计大多 则是受委托施行的。4、在工作范围上,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风险管 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等;外部审计则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5、在审计方法上,内部审计的方法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其中也 可以包括外审的一些程序;外部审计的方法则侧重报表审计程序。6、在服务对象上,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 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7、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对外不起鉴证作用,不 能向外界公开;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 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8、在审计对象上 ,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社会审 计对象则包括一切盈利及非盈利单位;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 动。9、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 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10、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 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国家法律只能规定哪些企业必须由社会审计组织查账验证,而被审计企业 与社会审计组织之间则是双向自愿选择的关系;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11、在依据的审计准则上,国家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依据的审 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所依据的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 审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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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与盐的结晶是眼泪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与共同点。

(一)二者的共同点。

1.审计方法基本相同。

因为,不管是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现场查证中,基本上都要使用审阅、核对、复核、重新计算和统计抽样等常规的审计方法来发现问题;

2.审计程序大同小异。

常用的顺查法和逆查法以及进驻被审计单位前的通知、进驻时的见面会和结束现场后的座谈会,这些基本程序也都差不多;

3、审计依据基本接近。

内、外审计常用的法规依据一般都有:《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现金管理条例》、《会计准则》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等(以下简称“常用法规”);

行为依据也要有:审计通知或业务约定书等,名称虽然不同,但作用和意思都差不多;

(二)二者的联系。

二者的联系主要是:内部审计的结论,往往是外部审计在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范围时不可缺失的部分;而外部审计中发现问题和调帐意见以及《管理建议书》(或者是处罚决定)又成为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和加强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

1、审计范围不同。其中:

社会审计的范围主要是对委托单位内部控制情况的必要调查(也称为“风险评估和符合性测试”)和年度会计报告相关资料的审核(可称为“实质性测试”);

政府审计的范围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整个的财务收支或者基建项目;

而内部审计的范围还包括内部控制的详细调查和经济效益的评价等。

2.审计人员不同。

进行社会审计的人员主要是以注册会计师为主的项目小组或团队(指大型审计);

政府审计人员是由厅、局领导派出的部门负责人和审计师及外聘的专家(特殊项目除外,如经济责任审计等);

而内部审计人员一般均为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和在职职(员)工,只有涉及到复杂项目或者是特殊需要才会聘请一些外部的专业人才(如: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造价师等);但若涉及到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和经济效益审计项目,则还要有“三师”人员参与,即:会计师、经济师和工程师等。

3.审计目的不同。

社会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验证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或财务收支,并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发表公允性意见,为报表使用者(如:金融机构,各级各类主管部门,包括:工商局、金融办、银监会、证监会、科技厅、财政厅和工信局及行业协会等)提供决策依据;

政府审计的目的主要是查错防弊,对照国家政策,运用审计方法,查出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他处理措施[2]),保护国家财产不受侵占,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而内部审计的目的则主要是,通过审计和分析评价,如何来加强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核算水平和经济效益。

4、报告格式不同。

社会审计的报告一般是简式的,分为:正文、三张主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

政府审计的报告一般都是详式的,分为: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等。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和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关移送处理的决定。必要时可以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3];

而内部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4]。

5、使用人员不同。

社会审计的报告一般是在接受委托的前提下,完成审计程序后,提供给委托人使用;

政府审计的报告一般是连带处理决定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

而内部审计的报告只用上报给单位的主管领导或者董事会就行了。

6、审计权限不同。

社会审计所有的审计业务都必须是在接受被审计单位、上级主管委托或者签订了业务约定书的前提下进行的,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带有强制性;

政府审计的大都是根据上级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全国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和临时下达的审计指令进行的,带有强制性。

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则是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和董事长、总经理临时指派的审计任务进行的,也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其程度和分量则是不能与政府审计相提并论的。

7、管理体制不同。

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社会中介机构,只接受行业协会的管理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自从1998年与挂靠单位(各厅、局)脱钩后,已经没有什么行政领导和主管部门了;

国家审计机关则要接受国务院、各省、市和县政府行政领导及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即“双重领导”)。

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机构只是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一个常设机构,一般情况下只接受董事长或总经理领导。

8、审计依据略有不同。

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除了要依据上述“常用法规”外,还要遵循国务院和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法规(如:《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以及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如:《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规范》等) ;

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除了要依据上述“常用法规”外,主要依据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还有各项专用法规(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

而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的主要依据是上述“常用法规”和内部管理的一些具体规定以及《内部审计准则》。

9、核算管理稍有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除了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外,还要执行财政部专门下发的行业管理和核算制度(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而且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国家审计机关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肯定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如:差旅费、会议费等都有专门的规定),具体的会计核算一般是由各级财政核算中心负责的;

而内部审计机构则是所属单位统一管理和核算的一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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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HUNeysa

本题答案选择D项,内部审计是外部审计的基础。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根本性质是不一样的,外部审计对企业来说是来至外界的一种监督,或企业出于一定目的要求外界提供合法证明的行为。

而内部审计是站在企业自身内部控制的一种不断完善的行为,内部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企业相关制度的良好执行,确保企业运营方针的有效贯彻,并不为外界监督提供任何支持。因此本题答案选择D项:内部审计是外部审计的基础。

扩展资料: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

1、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

外部审计的目标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务合同的限制,如常见业务——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2、两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不同。

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例如财务报表审计中,外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也就是对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

3、业务范围不同。

外部审计的业务范围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鉴证审计、尽职调查等业务。而内部审计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

4、审计标准不同。

内部审计的标准是非法定的公认方针和程序,如IPPF;外部审计的标准是法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5、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不同。

内部审计要求具备较高的管理知识水平,由于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帮助企业实现其目的,改善机构运作并增加价值,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管理知识与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审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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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的再烂也要高傲的活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与区别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只差了一个字。你知道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与联系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名词解释。

内部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内部审计是和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列的三种审计类型之一。

外部审计,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下简称为“政府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以下简称为“社会审计”)[1]。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与共同点。

(一)二者的共同点。

1.审计方法基本相同。

因为,不管是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现场查证中,基本上都要使用审阅、核对、复核、重新计算和统计抽样等常规的审计方法来发现问题;

2.审计程序大同小异。

常用的顺查法和逆查法以及进驻被审计单位前的通知、进驻时的见面会和结束现场后的座谈会,这些基本程序也都差不多;

3、审计依据基本接近。

内、外审计常用的法规依据一般都有:《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现金管理条例》、《会计准则》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等(以下简称“常用法规”);

行为依据也要有:审计通知或业务约定书等,名称虽然不同,但作用和意思都差不多;

(二)二者的联系。

二者的联系主要是:内部审计的结论,往往是外部审计在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范围时不可缺失的部分;而外部审计中发现问题和调帐意见以及《管理建议书》(或者是处罚决定)又成为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和加强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

三、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

1、审计范围不同。

其中:社会审计的范围主要是对委托单位内部控制情况的必要调查(也称为“风险评估和符合性测试”)和年度会计报告相关资料的审核(可称为“实质性测试”);

政府审计的范围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整个的财务收支或者基建项目;

而内部审计的范围还包括内部控制的详细调查和经济效益的评价等。

2.审计人员不同。

进行社会审计的人员主要是以注册会计师为主的项目小组或团队(指大型审计);

政府审计人员是由厅、局领导派出的部门负责人和审计师及外聘的专家(特殊项目除外,如经济责任审计等);

而内部审计人员一般均为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和在职职(员)工,只有涉及到复杂项目或者是特殊需要才会聘请一些外部的专业人才(如: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造价师等);但若涉及到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和经济效益审计项目,则还要有“三师”人员参与,即:会计师、经济师和工程师等。

3.审计目的不同。

社会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验证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或财务收支,并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发表公允性意见,为报表使用者(如:金融机构,各级各类主管部门,包括:工商局、金融办、银监会、证监会、科技厅、财政厅和工信局及行业协会等)提供决策依据;

政府审计的目的主要是查错防弊,对照国家政策,运用审计方法,查出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他处理措施[2]),保护国家财产不受侵占,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而内部审计的目的则主要是,通过审计和分析评价,如何来加强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核算水平和经济效益。

4、报告格式不同。

社会审计的报告一般是简式的,分为:正文、三张主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

政府审计的报告一般都是详式的,分为: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等。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和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关移送处理的决定。必要时可以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3];

而内部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4]。

5、使用人员不同。

社会审计的报告一般是在接受委托的前提下,完成审计程序后,提供给委托人使用;

政府审计的报告一般是连带处理决定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

而内部审计的报告只用上报给单位的主管领导或者董事会就行了。

6、审计权限不同。

社会审计所有的审计业务都必须是在接受被审计单位、上级主管委托或者签订了业务约定书的前提下进行的,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带有强制性;

政府审计的大都是根据上级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全国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和临时下达的审计指令进行的,带有强制性。

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则是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和董事长、总经理临时指派的审计任务进行的,也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其程度和分量则是不能与政府审计相提并论的。

7、管理体制不同。

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社会中介机构,只接受行业协会的管理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自从1998年与挂靠单位(各厅、局)脱钩后,已经没有什么行政领导和主管部门了;

国家审计机关则要接受国务院、各省、市和县政府行政领导及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即“双重领导”)。

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机构只是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一个常设机构,一般情况下只接受董事长或总经理领导。

8、审计依据略有不同。

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除了要依据上述“常用法规”外,还要遵循国务院和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法规(如:《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以及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如:《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规范》等);

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除了要依据上述“常用法规”外,主要依据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还有各项专用法规(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

而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的主要依据是上述“常用法规”和内部管理的一些具体规定以及《内部审计准则》。

9、核算管理稍有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除了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外,还要执行财政部专门下发的行业管理和核算制度(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而且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国家审计机关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肯定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如:差旅费、会议费等都有专门的规定),具体的会计核算一般是由各级财政核算中心负责的;

而内部审计机构则是所属单位统一管理和核算的一个部门。

四、存在问题。

(一)内部审计方面。

内部审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管理体制不顺。为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内审机构只能接受公司或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直接领导。可往往有不少单位将内审计机构交给副总代管,甚至划归财务部领导?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因为它已经完全失去了独立、客观和公平、公正的目的了;

2、水平有待提高。

虽然内审在许多方面有别于外部审计,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也很重要。特别是对其所服务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必须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才能提出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而且审计本身就是一项源于会计而高于会计的职业,所以,如果说你自己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一知半解或者是不甚精通的话,又如何去检查出来别人的问题呢?

3、依赖思想严重。

自达社会审计市场呈现飞速发展的局面后,国家对这方面的政策也做了相应的调整,例如:允许国家审计机关或各级财政评审中心,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年报审计和在建工程审计(核)等。这本来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也是政府审计利用社会审计机构专业水准较高的特点,从而达到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而有些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集团公司)却把社会审计当作一个服务工具,将本来应该自己进行的一些工作(如:汇总或合并报表,财产清查等)一股脑儿全部推给聘请的'事务所,要求为他们代做财产清查、调整帐务、甚至是合并报表和编写附注等!言外之意:反正我给你付了费,你就应该全方位的为我服务,最好能解决我们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全部问题(有些企业甚至要求事务所为其偷逃国家税款出谋划策)!你想:这可能吗?合适吗?

(二)社会审计方面。

1、两极分化现象比较严重。

在行业协会的正确引导和各位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全国的会计师事业发展很快,势头良好,最明显的标志是年收入的稳步增长和注册会计师队伍的不断壮大(仅陕西省2014年就增加了180名,详见“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公告”)。但是,由于人员素质、经营理念和方式、方法参差不齐(特别是主任会计师),已经呈现出两极分化的局面:大中型事务所的业绩逐年增长,有的甚至达到几个亿!而小型事务所的年收入只有几万元甚至几千元(详见每年的《陕西注册会计师》第五或者第八期:XXXX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排名);

2、把控风险严重不足。

由于上述原因,有些事务所为了争取业务,甚至不进行基本的审计程序,仅凭三张会计报表就出审计报告,更谈不上内部控制、会计政策调查、风险评估和编制审计底稿了;

3、降低价格恶意竞争。

因为中介机构发展较快,特别是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合伙事务所的大量涌现,会计市场已经出现了“僧多粥少”的局面。有些实力不强、资质不全的小型事务所,往往采取低价竞争的手段去承揽业务(有些收费甚至低的离谱),导致行业协会领导和财政机关辛辛苦苦争取来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形同虚设!此举已经严重地干扰了会计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良性发展。

(三)政府审计方面。

1、“同级审”流于形式。

自从审计长李金华上台后,借助“审计风暴”的影响力,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终于批准了审计机关多年争取的“同级审”(即同级审计机关可以对同级财政预、决算进行审计)的要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审计机关并未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契机,而是在同级审或下级审时流形式、走过程,以收缴部分违纪款或争取财政多拨款为目的,几乎没有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

2、没有借用专家顾问。

政府审计项目中,往往涉及到一些特殊行业或者特殊事项(如:工程造价、偷逃税款和贪wu挪用等),而国家审计机关也不可能全部具有这些方面的专业人才。但迫于费用或者面子问题,又不愿意去聘请上述方面的专家顾问去参与或者完成相关项目,只能使这些项目被束之高阁起来。

五、解决方案。

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内部审计应在完美管理体制的同时提高业务水平。内部审计要坚决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和监督,并保持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及时、高效的沟通。”[5]之规定,规范管理体制。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业务水准,做一个“T”型人才(这一横代表:知识面要宽,起码对财政金融、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及常用法规要做到心中有数;这一竖代表:对某一项专业知识必须要精通和深入,如: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真正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才能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社会审计应该想方设法去建设队伍,通过正规渠道去拓展业务,培训员工和壮大自己。具体作法可以参考《陕西注册会计师》2015年第12期上笔者撰写的文章《地、县和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业务渠道》,千万不要去搞那些歪门邪道和短期行为,最后的结果只能是“鸡飞蛋打”(或被行业协会查处,或被财政机关取消行政许可,甚至被政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规避风险的方法也可以参考“中国审计网”2015年12月3日论文版块上笔者的文章《注册会计师执业风险及规避》;

第三,政府审计更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同级审”的机遇,苦练基本功,提高业务素质,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在维护财经法纪的同时,为各级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对专业性太强的审计项目,完全可以按照国家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审计署遇有审计力量不足、相关专业知识不能满足审计工作需要时,可以从外部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下同)工作,主要包括:(一)从地方审计机关、社会中介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二)聘请外部专家对与其专业相关的特定事项提供咨询意见或者专业鉴定意见。”[6]之规定办事。此事,商洛市某县审计局已经开了先河:经过不断争取,在县政府主管领导的的大力支持下,已将聘请专家、顾问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且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几年下来,通过审核工程结算,不但为当地财政节约了数千万元资金,而且好几个审计项目还被上级部门评为优秀项目!他们的作法难道不值得去效仿吗?

最后,严格划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区别。综上所述:内部审计是和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列的三种审计类型之一,但其与外部审计从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审计目的、报告格式、审计权限、管理体制、审计依据、核算管理和报表使用者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异,而且主要是内外分工不同。所以,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外部审计不可能取代和减轻内部审计的责任(这就如同审计责任不可能取代和减轻会计责任一样)。

参考文献:

[1]百度“专业回答”.2011年6月27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06年2月28日

[3]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审计报告》文书格式及使用办法的通知.审办发〔2004〕44号.2004年4月27日

[4]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公告2013 年第1 号.2013 年8 月20 日

[5]《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公告2013年第1 号.2013 年8 月20 日

[6]国家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审办发〔2010〕68号.201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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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春天的人

外部审计既独立于被审计单位,还独立于审计报告使用者,外部审计是独立第三方 内部审计相对于外部审计来说,独立性稍差.内部审计独立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但是不独立于管理层,需要对管理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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