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编制的计算表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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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可以从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来源、证据的重要性等不同角度加以分类。① 审计证据按形式不同可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视听证据、鉴定和勘验证据、环境证据。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存在并以外部特征和内在本质证明审计事项的证据。书面证据是指以书面形式存在并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审计事项的证据。口头证据是指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人员提供的言词材料。视听或电子证据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磁带及其他电子计算机储存形式存在的、用于证明审计事项的证据。鉴定和勘验证据是指因特殊需要审计机关指派或聘请专门人员对某些审计事项进行鉴定而产生的证据。环境证据是指对审计事项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状况。②审计证据按其来源不同可分为亲历证据、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亲历证据是指审计人员亲自东数编制的计算表、分析表等而去的的审计证据。内部证据是指从被审计单位内部去的的证据外部证据是指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取得的审计证据。③审计证据按其相互关系可分为基本证据和辅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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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上眼回到过去睁开眼你在眼前

主要特征审计证据(1)证据范围的广泛性。除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等证据外,还可以是其他证据;(2)证据用途的多样性;(3)证据收集主体的特定性;(4)证据资源的特殊性;(5)审计证据是审计质量的主要保证。证据信息1.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如被审计单位会议记录、内部控制手册、询证函的回函、分析师的报告、与竞争者的比较数据等;2.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如通过检查存货获取存货存在性的证据等;3.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主要作用根据lSA 500:“审计师必须获取足够和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其审计观点提供合理的结论。”1、审计证据是审计意见的支柱;国际审计准则2、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的基础;3、审计证据是解除或追究被审计人经济责任的依据;4、审计证据是控制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分类标准审计证据的分类标准很多,由此而确定的审计种类也是名目繁多。事实上,注册会计师常常需要根据特定的审计目标去收集不同的审计证据,包括:第一,为了证实某一认定,不仅有的需要多个审计证据,甚至需要收集不同形式的审计证据。如为了证实存货的完整性,注册会计师可以收集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和口头证据。这些证据中有的可以作为基本证据,有的则可能是很好的辅助证据。审计整理第二,实施同一测试程序可以获得针对不同认定的有效审计证据,如对应收账款项目进行函证的结果可以为应收账款的存在和计价两项认定提供审计证据,这些证据从形式上来看是一种书面证据,而从其来源渠道上看则是外来证据。结合特定的审计目标或报表认定不难发现:有关某项认定的审计证据一般不得用于替代另一项认定应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同的审计证据可以证实不同的报表认定,也可以证实同一报表项目的认定;不同的审计证据可以通过实施不同的测试程序来获,但在同一测试程序中获得的审计证据可能证实不同的认定。国际会计师联合会颁发的《国际审计准则——审计证据》将审计证据分为:会计报表所依据的原始凭证与会计记录、其他来源的佐证信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审计准则第32号说明书》,把审计证据分为所依据的会计资料和佐证信息两大类,并且规定佐证信息又包括以下七种形式:实物证据、文书证据、声明书、函证、口头证据、数学性证据和分析性证据。以上所述审计证据种类的不同,是由于其内容不一致、形式不相同和取得的来源不尽相同所造成的。证据分类为了使审计证据的收集、整理和评价工作更为有效,也为了审计目标的顺利实现,使人们加深对审计证据的了解,这里结合审计具体目标阐述审计证据按其存在形式(或称按其外形特征)的分类,即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实物证据书面合同实物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实地观察和参加清查盘点所获得的,用以证明有关实物资产是否存在的证据。实物证据对某项实物资产是否存在的证明力最强,效果最为显著。它可以对该实物的状态、数量、特征给予有力的证明。因此,在对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项目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首先考虑通过清查、监督或参与盘点来取得实物证据以证明它们是否存在。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出实物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该项实物资产的价值及其所有权的归属。就实物资产价值的确定而言,它主要取决于实物资产的质量,而实物资产的质量不能完全依据它的外形和状态来确认,因为我们不难发现一些看似污秽不堪、质量奇差的实物(如设备)才刚刚投入使用很短的时间,但对它的设计使用寿命而言才算开了一个头。与此相反,某些外观崭新、光泽鉴人的设备可能已接近它设计使用寿命的终点。所以说,确定实物资产的价值应以取得时有关资料或中介部门评估确认资料为主要依据,切不可以“貌”取值。就实物资产的所有权而言,也许注册会计师看到纳入盘存清点的实物中包括外单位寄存的实物、被审计单位经营性租入的设备、已售出待发运的商品。毋庸置疑,这些实物的所有权与被审计单位毫不相干。因此,实物证据不能证实资产价值和所有权的认定,可以说是它的一种局限性,这种局限性需要通过另行审计并取得其他形式的审计证据方可得以完善补充。书面证据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测试程序和运用不同的方法所获取的以书面资料为存在形式的审计证据,诸如:有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各种明细项目表、各种合同、会议记录和文件、函件、通知书、报告书、声明书、程序手册等。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收集的数量最多、范围最广的一种证据。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基本上都以书面证据为基础。书面证据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是数量多;第二是覆盖范围广;第三是来源渠道多样化;第四是容易被篡改。根据这些特点,注册会计师在大量收集有关的书面证据时,还要注意对书面证据进行认真细致的鉴定和分析,运用专业判断,辨别真伪,充分正确地利用书面证据。书面证据按其来源渠道可以分为亲历证据、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三类。⑴亲历证据:亲历证据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包括助理人员、外聘专家)通过运用专业判断和相应的程序与方法,对被审事项的有关资料进行计算和分析而得到的证据,包括注册会计师动手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对于书面证据而言,亲历证据强调的是注册会计师对有关基础资料(证据)必须进行重新加工,按照既定的目标所确定的程序进行计算和分析,因此,它具有较其他来源形式证据更为可靠的证明力。⑵外部证据:外部证据指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与被审事项有一定联系的第三者提供的相关证据。外部证据除有关单位提供的业务询证证据和书面证明以外,还包括有不在书面证据范围内的有关实物证据和外部人员的陈述等。具体地讲,外部书面证据形式有两类。第一类包括应收账款的回函、被审计单位的律师或其他独立专家关于被审计单位资产所有权或负债的证明函件、保险公司的证明函件、寄售企业或代售企业的证明函件、证券经纪人的证明书等。这些外部书面证据一般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第三者直接提供给注册会计师,而没有经过被审计单位职员之手,不存在被涂改和被伪造的可能性。因此,是证明力较强的一种审计证据。第二类外部书面证据诸如银行对账单、购货发票、应收票据、顾客订货单、有关的合同和契约等。这些证据都是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单位所出具,但是由被审计单位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保存和处理,难免存在被涂改甚至伪造的可能性。因此,注册会计师评价其可靠性必须考虑这一因素,把这类证据确定为其证明力略低于第一类外部书面证据,并对这类证据中有被涂改或伪造的痕迹予以高度的关注和警觉。⑶内部证据:内部证据是指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职员编制并提供的有关书面证据。内部书面证据的可靠性一般不如外部书面证据强,而且内部书面证据由于形式的不同其可靠性也不尽相同。根据内部书面证据可靠性的强弱,可以划分以下三类:第一类是由被审计单位外部组织或部门规定统一格式和填制要求的,而由被审计单位内部职员填制并提供的有关书面证据,如由税务监制的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统一印制的各种支票和汇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收费收据等,这类证据的可靠性对各种内部证据而言是最强的,因为这类证据资料的填制情况往常要受到相应管理部门突击性或定期检查监督,当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较为健全有效时,这类证据仍不失为一种可靠性强的审计证据。第二类是由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编制和填报用于对外公布但无格式和规范要求的内部证据,如经济业务合同、文件和内部定额标准等。这类证据虽不一定要接受外界的监督检查,但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有关业务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制约,经过他们的审批,对其的公正性、严肃性和科学性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当企业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时,第二类证据仍具有一定可靠性,但始终较第一类内部书面证据可靠性低。第三类内部书面证据是那些既无规范要求或者无任何外部单位制约,且无需公开的由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填制并出具的资料,如自制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记录等。这类证据的可靠性完全取决于经手人员的素质、内部控制的有效制约程度,因而它的可靠性程度为最低。但是不能否定的是:当内部控制健全有效,而且相关的内部证据能相互印证时,注册会计师仍然可以信赖其可靠性。内部书面证据从其反映的内容来看包括:反映会计核算处理情况的会计记录,反映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责任、态度和意图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以及其他的书面文件。其中会计记录包括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记录、试算平衡表、科目汇总表、项目明细表等。它是注册会计师取自被审计单位内部的一种数量最多且最为重要的审计证据,其可靠性关键取决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注册会计师在取得这类证据时往往要相互联系、按其钩稽关系相互印证地寻找和评价,必要时应视被审项目的重要程度和审计环境状况,按其会计业务处理过程顺查或逆查所有的详细资料,甚至要进一步审查业务发生时各种获准手续文件作为审计证据。对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由于它涉及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做的重要陈述或保证,是一种态度或意图的反映,主观色彩十分浓厚,因而其可靠性较低,这便要求注册会计师不能一味地信赖这份声明书,而应该通过实施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来判断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贯性程度如何。综上所述,注册会计师获取内部书面证据不仅要求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科学的审计程序,而且它将花费整个审计工作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审计工作的重心和核心过程。口头证据口头证据是经注册会计师询问而由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或其他人员进行口头答复所形成的审计证据。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往往要就以下事项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①被审事项发生时的实况;②对特别事项的处理过程;③采用特别会计政策和方法的理由;④对舞弊事实的追溯调查;⑤可能事项的意见或态度等等。通常,口头证据本身不能完全证明事实的真相,因为被调查或询问人可能有意隐瞒实情或由于对过去事情记忆上的模糊或遗漏而导致口头证据不准确、不完整。因此,获取口头证据的同时,还应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其他形式的审计证据。往往,注册会计师获取口头证据的目的不外乎两个方面。其一,为了印证某一结果是否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相一致。其二,注册会计师获得口头证据的目的在于发掘一些新的重要审计线索,从而有利于对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注册会计师获取口头证据时一定要讲究技巧性,不可逼供,更不可恫吓威胁,但应讲明原则和要求,循循启导,对各种重要的口头答复做好笔录,注明被询问人姓名、时间、地点和背景,必要时应要求被询问人确认并签名。虽然口头证据可靠性较低,需要其他证据的支持和佐证,但如果不同的被询问人员对同一问题在同一时间所做的口头陈述一致时,其可靠性则显得较强,可以作为审计结论的依据。环境证据环境证据亦称状况证据,是指影响被审事项的各种环境事实。环境证据一般不属于基本证据,不能用于直接证实有关被审事项,但它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事项所处的环境或发展的状况,为判断被审事项和确证已收集其他证据的程度提供依据,因而,环境证据仍然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判断所必须掌握的资料。具体地划分,环境证据包括:反映内部控制状况的环境证据、反映管理素质的环境、反映管理水平和管理条件的环境证据。环境证据最突出的特点是它能帮助注册会计师正确评价有关资料所反映信息在总体或大体上的可靠程度,亦即它对证实总体合理性这一审计目标有着积极的意义。通常,运用调查、询问和观察等手段是注册会计师获取环境证据的有效途径。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设计调查表、记录询问观察事项等方式来形成审计工作底稿,作为发表审计意见依据的环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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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梦予以

一般都是书面的,从外部直接获取的:如银行询证函、现金监盘表、存货监盘表、固定资产监盘表、被审计单位行业情况、法律情况的了解等,通过被审计单位获取的如:土地证、房产证、银行对账单、车辆行驶证、凭证、账套等。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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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心事

您好,衡量审计证据可靠性的一个简洁标准就是证据的类型,审计人员若不能清楚地认识到审计证据的类型之间的区别,就有可能得出不恰当的审计结论。而审计证据类型取决于具体审计程序的性质,以及证据来源的具体环境。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密切相关。这些方法主要有:检查记录或文件、盘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和分析性程序,每一项审计程序都体现了这些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如果审计人员能够熟练判断审查结果的相对可靠性,就有可能更好地判断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此外,判断审计证据可靠性的标准有很多,具体来说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独立性标准

一般来说,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由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或人士编制并提供,未经被审计单位有关职员之手,从而减少了伪造、更改凭证或业务记录的可能性,因而其证明力更强。此类证据有银行询证函回函、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保险公司等机构出具的证明等。相反,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由于证据提供者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经济或行政关系等原因,其可靠性应受到质疑。此类证据有被审计单位内部的会计记录、会议记录等。

(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有效时所提供的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提供的证据更可靠。如果被审计单位有着健全的内部控制且在日常管理中得到一贯的执行,会计记录的可信赖程度将大大增加。如果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薄弱,甚至不存在任何内部控制,被审计单位内部凭证记录的可靠性就大为降低。例如,若收料单或发料单经过了被审计单位不同部门的审核、签章而且所有凭证预先都有连续编号并按序号依次处理,则这些证据就具有较强的可靠性。

(三)客观性标准

客观证据比主观证据更可靠。客观证据就是不需要人进行很多判断的证据,例如,将账簿中的数据加总则不需要判断,为澄清诉讼案件而征询律师的意见则需要判断。本质上,客观的审计证据要比涉及个人判断的审计证据更为可靠。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其主观性较强,人为因素较多,可信赖程度也受到影响。

(四)是否为第一手信息

注册会计师亲自获取的审计证据要比其他人提供的审计证据更可靠。例如,注册会计师观察某项控制的证据比询问被审计单位某项内部控制的证据更可靠,因为他人提供的证据有被涂改及伪造的可能性,降低了可信赖程度。

(五)证据提供者的资格

为保证证据的可靠性,应该从具有胜任能力并具有避免错误信息能力的人员那里获取证据。尽管各种信息的来源是独立的,只有当证据提供者具有提供该类信息或证据的资格时,其提供的审计证据才具有可靠性。比如,公司、银行提供的函证比个人提供的函证更加可靠;询问未决诉讼时,律师的意见比不在法律部门工作的人员的意见更加可靠。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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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晚安

审计证据的“所有信息”包括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传统意义上的审计证据)和其他信息(风险导向审计准则框架下审计证据拓展内容)

【解读】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是审计证据的基础,除此之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

1. 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传统意义上的审计证据)

(1)依据会计记录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会计记录以获取审计证据。

(2)根据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目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这里的“错报”主要是注册会计师通过实质性程序所获取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强调“错报”在哪里。

2. 其他信息(风险导向审计准则框架下审计证据拓展内容)

(1)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

(2)根据风险导向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识别、评估以获取“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证据、了解内部控制时以获取“预期控制有效”的审计证据、控制测试以获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等,这些更多属于“其他信息”。其他信息的审计证据强调如何识别“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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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茶

审计证据获取方法有八种,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询问,观察,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也可以分这几步: 一、事前收集。 二、事中获取。 主要的有以下几种:1、向被审单位及相关部门直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2、 现场查阅。3、抽查有关资料。4、实地盘点。5、实地调查。6、现场观察。 7、分析比较。 三、证据鉴定。筛选有价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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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视听证据、环境证据等。

1、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各种资产的证据。审计人员通过盘有名种财物的实在性而取得的市计证据,如实际观察和实地盘点某类资产、存货,是这此财产物资实际存在的最好证据。

2、书面证据

书面证据是以书面形式存在的审计证据。书面证据是审计证据的主体,审计人员主要依靠的就是书面证据。书面证据的可靠性程度,因其被篡改伪造的可能性大小不同而不同。

3、口头证据

口头证据是从口头谈话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即将被审单位内部有关人员的口头说明或答复作为证据。就证明力来说,口头证据在所有审计证据中是最弱的。一个人对某件事或某个问题作了口头说明,但是以后要证明其曾作过这种说明却很困难。

此外,还存在着误解口头证据或记忆错误的可能性。然而口头证据的作用又是不可忽视的。

4、视听证据

视听资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它是指通过录音、录像所记载的声音、语言、形象或行为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5、环境证据

环境证据也称状况证据。它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事实。

环境证据一般不属于基本证据,不能用于直接证实有关被审事项,但它可以帮助审计人员了解被审事项所处的环境或发展的状况,为判断被审事项和确证已收集其他证据的程度提供依据,因而,环境证据仍然是审计人员进行判断所必须掌握的资料。

具体地划分,环境证据包括:反映内部控制状况的环境证据、反映管理素质的环境、反映管理水平和管理条件的环境证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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