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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规范体系不完善,审计质量保证体系尚未建立,审计操作过程会产生风险。 (1)实际操作中审计工作底稿体系十分不健全。目前,国家审计只针对问题取证,没有对所有重要项目都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的记录。而不象注册会计师审计那样,对每一个会计报表项目都有实施审计的程序和记录。这种情况会在审计风险发生时,审计人员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对发生风险的问题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甚至有故意而为的嫌疑。 (2)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无依据。国家审计具体审计准则中,对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只有通用准则,没有操作指南,实际工作中,只是简单地摘抄了几项与财务有关的制度,评价术语基本是“健全、有效”或相反。工作底稿中根本没有内部控制测评记录。内部控制制度测试流于形式,重要性和风险的评估也就失去意义,在制度基础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是可想而知的。 2、审计人员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综合素质低是导致审计风险最直接因素。 (1)审计人员业务能力低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方面基本业务能力尚不能达到审计准则的要求,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运用不当,就会出现取证不充分或不相关,引用法规不准确,处理处罚不适当的问题;另一方面相关知识贫乏,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差,如,不精通会计业务,对会计舞弊行为束手无策等。再一方面专业能力低,不掌握审计专业技术和方法,如,内部控制制度测试、重要性和风险评估、抽样方法的运用、计算机审计等。这样,审计人员即使努力了也难以查出重大舞弊和违纪问题。 (2)缺乏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也会产生审计风险。国家审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保持独立性、客观性、稳健与谨慎的态度、熟练的专业技能、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以权谋私、对查出的问题隐瞒不报,与被审计单位作交易,为审计行为埋下隐患。 (3)执法观念淡薄是造成审计风险的又一人为因素。审计是执法行为,执法工作不慎重的后果,即带来审计风险。如,盲目确立审计项目,本不在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却因某种原因或不慎重列入审计计划中,结果造成越权审计,可能引起行政复议;实施监督盘点现金时,审计人员亲自盘点,承担了本职工作以外的责任;对应告知听证的没有告知被审计单位等,这些忽略了法律和法定程序的工作,必然招致审计风险。 3、审计管理的不严密是导致审计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审计管理不严密表现在:一是管理混乱,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权力分散,查出问题层层隐瞒,监督、处罚力度弱化;二是队伍不精、业务不硬,有问题也查不出来;三是没有制度保障,如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制度等。这样的审计工作环境,审计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4、审计技术和方法落后同样会产生审计风险。现代经济的发展使企业经济业务纷繁复杂,审计难度加大。落后的审计技术和方法会使审计行为效率低、质量差、风险大。如,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在制度不健全或健全但不能被不效执行的情况下,审计结果往往不能揭示重大舞弊行为,因为其风险分析是基于被审计对象内部制度的,而忽略了非财务指标、经营风险等与审计风险相关的因素。
苍白无力凉了一世心
问题一:研究审计风险的规避与控制的目的与意义有哪些?审计风险是三大风险中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得以控制的风险;审计风险降低对于审计目标实现接近预期有积极意义;选择正确审计路径、采取适当的审计政策、使用适宜的审计手段、取得适度的审计证据是审计风险规避的基本要素和机制;评估和处置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重要的素质反映,是审计团队信用程度体现。问题二:审计风险中控制环境的含义是什么?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控制环境包括治理职能和管理职能,及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措施。控制环境设定了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基调,影响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态度。良好的控制环境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基础。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舞弊和错误是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责任。在评价控制环境的设计和实施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管理层在治理层的监督下,是否营造并保持了诚实守信和合乎道德的文化,以及是否建立了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舞弊和错误的恰当控制。实际上,在审计业务承接阶段,注册会计师就需要对控制环境作出初步了解和评价。 希望高顿网校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问题三:审计风险的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广泛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增加了执业过程中的审计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业务操作不规范。由于执业环境不规范、审计资源难以满足审计业务要求以及某些审计人员素质较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审计业务操作不规范,审计方法选用不科学、审计取证不全面和不充分、审计报告的编写不准确或不公允等现象,这些不规范的操作很容易导致审计风险。二是偏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审计风险。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因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工作质量,其结果只能是增加审计风险,引起法律责任,如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业务收入作为经营的唯一目标,仅对业务职能机构的业务收入进行考核,而不注重服务质量;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增加收入,置审计风险和法律责任于脑后。三是缺乏足够的保护意识和措施。仍有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要负法律责任认识不足,不重视研究社会审计规律,并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来防范风险和控制风险,未能建立健全的审计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未将审计风险分析与评价纳入业务管理中。四是许多审计人员不重视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目前许多会计事务所存在着人员结构不合理,知识老化,业务水平低的问题,虽然在逐步改进,但仍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社会审计工作的要求。而许多审计人员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或虽意识到却不积极改进。此外,审计理论界对于审计风险的研究不够重视,呼吁重视审计风险的声音不强,从而进一步导致了审计实务中对审计风险存在和控制的忽视。上述各种情况如果继续下去,不仅会危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更是会影响到整个社会诚信环境的建设。控制措施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使审计结论与客观事实完全相符是不可能的。但可以采取措施来控制审计风险,努力提高审计结论的公允性,增加审计结论的安全程度。(一)建立一套合理公认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并严格按审计准则办事,加强质量控制不按审计准则执业,注册会计师将面临犯重大过失的指控,在法律诉讼中很难不负赔偿责任。加强质量控制,有助于减少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不适当审计意见的风险。面临审计诉讼的巨大压力,回避不是出路,拒绝对“公允”发表审计意见也不是办法。惟一的出路是以公众利益为导向,努力提高执业能力,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办事。(二)以公众利益为导向为了阐述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弄明白审计职业界与社会公众在一些观念上的分歧。审计存在的价值是什么?信息观、代理观和保险观有不同的解释。信息观认为,审计信息属于一种附加信息(AdditionalInformation),它通过增进财务信息的可信(Credibility)来增加财务报告信息的价值。代理观认为,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资产所有者(即委托人)无法观察到资产经营者(即代理人)的行动,因而委托人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当然,也可能代理人会主动聘请“审计”,以向股东证明自己付出努力的有效性。总之,代理观认为,审计是促进股东和管理人员利益最大化的产物。不论是信息观还是代理观,更多的是强调审计的鉴证作用。既然审计是一种鉴证,那么,注册会计师就只能对会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而不是绝对的担保。但为了社会稳定或出于保护弱小投资者的需要,法律界作为保险观的支持者,其倾向观念是:审计人员有义务向寻求避免财务损失的投资者担保财务报表的准确。会计师事务所坚持认为自己不是保险公司,只能提供鉴证而不是保险。但社会公众期望审计成为投资损失的“保险锁”。不论是信息观、代理观还是保险观,其核心都是:审计应为公众提供服务。注册会计师应该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对公众用于决策的会计信息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与客户达......>>问题四:审计风险计算公式有什么意义就是固定风险。控制风险。与检查风险成反比。问题五:审计风险的研究意义 5分 可以衡量并控制审计主体的损失。控制包括审计过程的缺陷导致审计结果与实际不相符而产攻的损失或责任风险,而且控制包括经营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无力偿还或倒闭的可能,对审计人员或审计组织产生伤害的营业风险。问题六:审计风险中控制措施是什么?一、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最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所以一般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采用这种方法: (1)投资主体对风险极端厌恶。 (2)存在可实现同样目标的其他方案,其风险更低。 (3)投资主体无能力消除或转移风险。 (4)投资主体无能力承担该风险,或承担风险得不到足够的补偿。 二、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 三、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 (1)合同转移。通过签订合同,可以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一个或多个其他参与者。 (2)保险转移。保险是使用最为广泛的风险转移方式。 四、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 (1)无计划自留。指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排。当经济主体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著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一般来说,无资金保留应当谨慎使用,因为如果实际总损失远远大于预计损失,将引起资金周转困难。 (2)有计划自我保险。指可能的损失发生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有计划自我保险主要通过建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问题七: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是?《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可见,审计风险实质上强调的是会计报表中未被查出的重大错报或漏报对审计意见的影响,由于审计测试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审计人员不可能将所审计报表中所有的错报或漏报都审查出来,所以审计风险始终存在,但审计人员在审计测试过程中,又总是希望通过执行合理必要的审计程序,尽可能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同时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这就需要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二者之间的关系。 在审计中,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成相互作用的反向关系。首先,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就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就越高。重要性是决定审计风险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审计人员对重要性水平的判断直接影响审计风险水平的确定。如果审计人员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较低,则审计风险就会增加;所以审计人员必须通过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来降低审计风险。这里,重要性水平指的是金额的大小,而且是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角度来判断的。比如,一般来说4万元的重要性水平比2万元的重要性水平高,如果重要性水平是4万元,则意味着低于4万元的错报与漏报不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与决策,审计人员仅仅需要通过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出高于4万元的错报或漏报。如果重要性水平是2万元,则意味着金额在2万元到4万元之间的错报或漏报仍然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审计人员不仅需要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出金额在4万元以上的错报或漏报,而且还要通过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出金额在2万元至4万元之间的错报或漏报。可见,重要性水平是4万元的审计风险比重要性水平是2万元的审计风险低。其次,在一定程度上,审计风险水平的高低又反作用于重要性水平。审计人员在对重要性水平进行初步判断时,应当考虑审计风险这一因素。《独立审计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ll条就指出了审计人员对重要性水平做出初步判断时,应当综合考虑的重要因素,其中第3款就是考虑“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评估的结果”,如果内部控制越差,评估的审计风险越高,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就应越低;反之,如果内部控制行之有效,审计风险综合评估水平较低,则重要性水平可以确定得高一些。 由于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相互作用的反向关系,所以重要性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审计人员对其将要执行的审计程序的确定,进而影响审计工作效率和所面临的审计风险。如前例,如果原本是4万元的错报或漏报才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而审计人员将重要性水平评估为2万元,显然,重要性水平偏低,这样会使审计人员误认为审计风险较高,为了降低较高的审计风险,就会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或追加审计程序,而实际上没有必要,只能是浪费时间和人力,降低了审计效率。相反,如果原本2万元的错报或漏报就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而审计人员却将重要性水平确定为4万元,重要性水平偏高,这样会使审计人员误认为审计风险较低,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要比原本应当执行的审计程序少,审计范围小,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必然导致错误的审计结论,其结果是审计人员承受的审计风险增加。由此可见,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之间成反向关系,这种关系对审计人员将要执行的审计程序的时间、性质、范围有着直接影响,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问题八:审计风险的特点是什么审计风险的性质总表现为某些特质或特征。我们在探讨了审计风险的内涵之后,应继续阐述审计风险的特征,并说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特有表现。现分述如下: (一)审计风险的客观性 现代审计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即根据总体中的一部分样本的特性来推断总体的特性,而样本的特性与总体的特性或多或少有一点误差,这种误差可以控制,但一般难以消除。因此,不论是统计抽样还是判定抽样,若根据样本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总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差,即审计人员要承担一定程度的作出错误审计结论的风险。即使是具体审计,由于经济业务的复杂、治理人员道德品质等因素,仍存在审计结果与客观实际不一致的情况。因此,风险总是存在于审计活动过程中,只是这些风险有时并未产生灾难性的后果,或对审计人员并未构成实质性的损失而已。所以,通过审计风险的研究,人们只能熟悉和控制审计顶险,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和减少损失的程度,而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 (二)审计风险的普遍性 虽然审计风险通过最后的审计结论与预期的偏差表现出来,但这种偏差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审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导致风险因素的产生。因此,有什么样的审计活动,就有与之相适应的审计风险,并会最终影响总的审计风险。从总体来看,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有:内部控制结构控制能力差;重要的数字遗漏,对项目的错误评价和虚假注释,项目的流动性强,项目的交易量大,经济萧条,财务状况不佳,抽样技术局限性等。从每一个具体风险看,也是由多因素组成。因此,审计风险具有普遍性,它存在于审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审计失误,都会增加最终的审计风险(ultimateauditrisk)。因此,对最终审计风险的控制,也就取决于对上述各种风险的控制(AnthonyAteele,1992)。 (三)审计风险的潜在性 审计责任的存在是形成审计风险的一个基本因素,假如审计人员在执业上不受任何约束,对自己的工作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就不会形成审计风险,这就决定审计风险在一定时期里具有潜在性。假如审计人员虽然发生了偏离客观事实的行为,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没有引起相应的审计责任,那么这种风险只停留在潜在阶段,而没有转化为实在的风险。审计风险是在错误形成以后经过验证才会体现出来,假如这种错误被人们无意中接受,即不再进行验证,则由此而应承担的责任或遭受的损失实际没有成为现实。所以,审计风险只是一种可能的风险,它对审计人员构成某种损失有一个显化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长短因审计风险的内容、审计的法律环境、经济环境、以及客户、社会公众对审计风险的熟悉程度而异。 (四)审计风险的偶然性 审计风险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或审计人员并未意识到的主观原因造成,即并非审计人员故意所为,审计人员在无意接受了审计风险,又在无意中承担了审计风险带来的严重后果。肯定审计风险具有无意性这一特点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审计人员才会努力设法避免减少审计风险,对审计风险的控制才有意义。倘若审计人员因某种私利故意作出与事实不符的审计结论,则由此承担的责任并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审计风险,因为这种审计人员故意的舞弊行为谈不上再对审计风险进行控制,而这种行为本身就受到职业道德的谴责,应承担法律责任。 (五)审计风险的可控性 审计要为其报告的正确性承担责任风险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现代审计的指导思想从制度基础审计进一步发展到风险审计表明,审计职业界并未被越来越多的审计风险捆住手脚而失去其活力,而是逐步向主动控制审计风险的方向发展。正确熟悉审计风......>>问题九: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审计证据的关系如何一、重要性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1、重要性的概念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重要性也可以说是---可容忍错报或漏报的最高界限,超过这个界限的错、漏报是不能容忍的,而低于这一界限的错、漏报是可以接受的。 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重要性原则,其运用的情形有二:一是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对重要性的水平做出初步评估,以确定拟执行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借以提高审计效率;二是在评价审计结果时,对重要性进行判断,以确定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借以保证审计质量。2、审计证据的概念 审计证据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形成审计结论的证明材料。其作用是(1)审计意见的支柱(2)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的基础 (3)是解除或追究被审计人经济责任的依据 (4)是控制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3、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对重要性的水平做出初步评估,以确定拟执行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借以提高审计效率”审计人员之所以要对重要性水平做出初步判断,其目的就是要确定审计证据的数量,因为重要性是影响审计证据充分性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由于重要性是一种可容忍错报或漏报的最高界限,因此,如果重要性水平定得越低,说明可容忍的错报或漏报程度越小,就要求执行越充分的审计程序,从而获取越多的审计证据;反之,如果重要性水平定得越高,说明可容忍的错报或漏报程度越大,则可执行有限的审计程序,从而所需要的审计证据就可以少些。 由此可见,重要性与审计证据之间成反向关系。二、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1、审计风险的概念 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审计人员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可见,审计风险实质上强调的是会计报表中未被查出的重大错报或漏报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由于审计测试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审计人员不可能将所审计报表中所有的错报或漏报都审查出来,所以审计风险始终存在。2、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审计人员在审计测试过程中,总是希望通过执行合理必要的审计程序,尽可能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同时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就需要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二者之间的关系。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成相互作用的反向关系。首先,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就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就越高。 重要性是决定审计风险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审计人员对重要性水平的判断直接影响审计风险水平的确定。如果审计人员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较低,则审计风险就会增加;所以审计人员必须通过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来降低审计风险。这里,重要性水平指的是金额的大小,而且是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角度来判断的。 比如,一般来说4万元的重要性水平比2万元的重要性水平高,如果重要性水平是4万元,则意味着低于4万元的错报与漏报不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与决策,审计人员仅仅需要通过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出高于4万元的错报或漏报。如果重要性水平是2万元,则意味着金额在2万元到4万元之间的错报或漏报仍然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审计人员不仅需要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出金额在4万元以上的错报或漏报,而且还要通过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出金额在2万元至4万元之间的错报或漏报。可见,重要性水平是4万元的审计风险比重要性水平是2万元的审计风险低。 在一定程度上,审计风险水平的高低又反作用于重要性水平。审计人员在对重要性水平进行初步判断时,应当考虑审计风险这一因素。审计人员对重要性水平做出初步判断时,应当综合考虑的重要因素,比如内部控制。如果内......>>问题十:审计风险是什么意思呢?一是已鉴定的财务报表,实际上未能按公认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可能性;二是在被审计单位或审计范围中存在重要的错误,未被审计人员觉察的可能性。
爱你毁了多少爱我的人
审计风险是指审计师对含有重要错误的财务报表表示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96年底公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中对审计风险定义为:所谓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的性质总表现为某些特质或特征。我们在探讨了审计风险的内涵之后,应继续阐述审计风险的特征,并说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特有表现。现分述如下:审计风险的客观性审计结构现代审计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即根据总体中的一部分样本的特性来推断总体的特性,而样本的特性与总体的特性或多或少有一点误差,这种误差可以控制,但一般难以消除。因此,不论是统计抽样还是判断抽样,若根据样本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总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差,即审计人员要承担一定程度的作出错误审计结论的风险。即使是详细审计,由于经济业务的复杂、管理人员道德品质等因素,仍存在审计结果与客观实际不一致的情况。因此,风险总是存在于审计活动过程中,只是这些风险有时并未产生灾难性的后果,或对审计人员并未构成实质性的损失而已。所以,通过审计风险的研究,人们只能认识和控制审计风险,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和减少损失的程度,而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审计风险的普遍性虽然审计风险通过最后的审计结论与预期的偏差表现出来,但这种偏差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审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导致风险因素的产生。因此,有什么样的审计活动,就有与之相适应的审计风险,并会最终影响总的审计风险。从总体来看,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有:内部控制结构控制能力差;重要的数字遗漏,对项目的错误评价和虚假注释,项目的流动性强,项目的交易量大,经济萧条,财务状况不佳,抽样技术局限性等。从每一个具体风险看,也是由多因素组成。因此,审计风险具有普遍性,它存在于审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审计失误,都会增加最终的审计风险(ultimate audit risk)。因此,对最终审计风险的控制,也就取决于对上述各种风险的控制(Anthony Ateele,1992)。审计风险的潜在性审计责任的存在是形成审计风险的一个基本因素,如果审计人员在执业上不受任何约束,对自己的工作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就不会形成审计风险,这就决定审计风险在一定时期里具有潜在性。如果审计人员虽然发生了偏离客观事实的行为,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没有引起相应的审计责任,那么这种风险只停留在潜在阶段,而没有转化为实在的风险。审计风险是在错误形成以后经过验证才会体现出来,假如这种错误被人们无意中接受,即不再进行验证,则由此而应承担的责任或遭受的损失实际没有成为现实。所以,审计风险只是一种可能的风险,它对审计人员构成某种损失有一个显化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长短因审计风险的内容、审计的法律环境、经济环境、以及客户、社会公众对审计风险的认识程度而异。审计风险的偶然性审计风险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或审计人员并未意识到的主观原因造成,即并非审计人员故意所为,审计人员在无意接受了审计风险,又在无意中承担了审计风险带来的严重后果。肯定审计风险具有无意性这一特点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审计人员才会努力设法避免减少审计风险,对审计风险的控制才有意义。倘若审计人员因某种私利故意作出与事实不符的审计结论,则由此承担的责任并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审计风险,因为这种审计人员故意的舞弊行为谈不上再对审计风险进行控制,而这种行为本身就受到职业道德的谴责,应承担法律责任。审计风险的可控性审计要为其报告的正确性承担责任风险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现代审计的指导思想从制度基础审计进一步发展到风险审计表明,审计职业界并未被越来越多的审计风险捆住手脚而失去其活力,而是逐步向主动控制审计风险的方向发展。正确认识审计风险的可控性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我们不必害怕审计风险,虽然审计人员的责任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一旦其发生,其可能对审计职业的影响也是重大的,但我们可以通过识别风险领域,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避免,没有必要因为风险的存在,而不敢承接客户。只要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仍可对客户进行审计。另一方面,我们意识到了审计风险的可控性,说明审计风险是可以通过努力而降低其水平的,可以促使我们研究审计理论,提高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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