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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给我的人生来次NG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市失业技能补贴申领条件包括什么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失业技能补贴申领条件包括什么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成都失业技能补贴申领条件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新型学徒、技师、高级技师、专业技术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二、申报材料(一)个人申请。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名称;3.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5.网上证书查询截图的打印件。(由成都市人社局颁发的证书不需查询和提供截图打印件)(二)个人委托所在企业申请。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名称;3.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5.《委托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汇总表》。6.网上证书查询截图的打印件。(由成都市人社局颁发的证书不需查询和提供截图打印件)跨统筹地区迁转的企业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应出具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补贴有效证明。三、申领步骤(一)查询。1、企业在职职工持有成都市人社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无须查询,可以直接申报。2、企业在职职工持有非成都市人社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于联网原因,由企业在职职工或所在企业经办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核实本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是否已经公示且相关信息真实有效,截屏并打印网上证书信息。(二)申报。企业在职职工或委托所在企业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市本级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三)拨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业局将技能补贴发放到申请人在《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中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卡账户。四、补贴标准(一)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二)本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100元;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800元;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500元。温馨提示: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等级最多只能享受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已享受高等级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市失业技能补贴申领条件包括什么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按2000元标准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专业技术类证书从上至下,分为四个级别的,其中最高级别和高级别按2000元标准发放,中级别按1500元标准发放,初级别按1000元标准发放;三个级别的按高级别2000元、中级别1500元、初级别1000元标准发放;两个级别的按高级别2000元、低级别1500元标准发放;不分级别的按2000元标准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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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审计人员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国家各级审计机关和列入审计署编制的审计署派驻国务院部委、地方审计机构工作人员,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工作人员。
二、审计人员工作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
三、审计工作人员补贴列入工资统发,按月发放。调离审计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工作补贴。
四、审计人员工作补贴所需经费,仍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一、审计人员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国家各级审计机关和列入审计署编制的审计署派驻国务院部委、地方审计机构工作人员,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工作人员。
二、审计人员工作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
三、审计工作人员补贴列入工资统发,按月发放。调离审计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工作补贴。
四、审计人员工作补贴所需经费,仍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审计人员工作补贴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六、调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1997年人事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调整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工作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发〔1997〕119号)同时废止。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