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外勤补贴政策

不是三分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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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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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份,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 失业保险 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利于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并要求各地“尽快制定实施办法”。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按2000元标准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专业技术类证书从上至下,分为四个级别的,其中最高级别和高级别按2000元标准发放,中级别按1500元标准发放,初级别按1000元标准发放;三个级别的按高级别2000元、中级别1500元、初级别1000元标准发放;两个级别的按高级别2000元、低级别1500元标准发放;不分级别的按2000元标准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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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甚好何必自讨烦恼

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在浙江一带,CPA会员且工作年龄2年以上年薪基本上8W,好一点的话10W,当然你本身得有这个能力,而且还是比较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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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久伴已成酒伴

法律分析: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按2000元标准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专业技术类证书从上至下,分为四个级别的,其中最高级别和高级别按2000元标准发放,中级别按1500元标准发放,初级别按1000元标准发放;三个级别的按高级别2000元、中级别1500元、初级别1000元标准发放;两个级别的按高级别2000元、低级别1500元标准发放;不分级别的按2000元标准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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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领袖国际范

四大的待遇从市场薪资来说是比较高的,相较于其他大公司的刚入职的时候要高出一些。本科生6800,研究生7100,新入职的人就可以拿到6800~7100的薪资。

薪酬福利方面。加班费、差补、医疗保险等等补贴都是有丰厚的制度。由于这个行业是女性化的行业,因此在员工福利方面,四大非常重视女性在财经领域和公司内部的发展,像德勤都有提升女性员工的计划和名额。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新入职的同学,公司会为每一位新入职的同学指派两位师傅。第一位主要负责帮助你业务方面的提升。另一位是较早一到两年入职的同事,在生活、企业文化方面帮助让他更快的适应环境。

以下是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不同级别的薪酬情况,仅供参考。

第一年的起薪目前大概在72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第二年的平均薪酬在85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初级审计师级别中,同样KPI评分的研究生比本科生每月多拿300元工资,直至升任高级审计师。

高级审计师:

第一年的平均薪酬在100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第二年的平均薪酬在140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第三年的平均薪酬在17000-180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初高级审计师可以按照各自工资水平对应的时薪领取加班工资,出差时有200元天左右的补助,每年有10天(初级审计师)或15天(高级审计师)年假,10天带薪病假,基本无其他福利。

经理、高级经理:

第一年的经理的起薪大概在30000元月,无13薪,每年根据KPI打分给予月-2月工资作为奖金。

第一年的高级经理的起薪大概在50000元月,无13薪,每年根据KPI打分给予月-2月工资作为奖金。

经理及以上级别无加班工资。每年有20天年假,10天带薪病假,基本无其他福利。

合伙人:

做到“四大”的合伙人,说明你已经走到了事务所职业生涯的金字塔尖,成为塔顶上最优秀的5%,需要多年的打拼和积累,合伙人拥有高学历、高薪水,但也承担着更大的风险。Partner(合伙人)赚钱比较多,通常,他们拥有分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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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糖我好甜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促进流通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内贸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业、物资、粮食、供销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第三条内贸系统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职责是加强对内贸系统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法纪和企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家财产、供销社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第四条内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依据是:(一)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委规章;(二)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措施;(三)国内贸易部和地方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第五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商品流通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接受同级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接受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内贸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接受驻部审计局的组织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第六条各级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业和财务收支金额较大的事业单位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与审计任务相适用的审计工作人员;其他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第七条各级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审计、会计、经济和工程技术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审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评定和聘任。专职内审人员的外勤工作可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比照当地审计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兼职审计人员的外勤补贴由其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第八条各级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一)贯彻审计法规,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本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二)提出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三)组织指导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审计人员的培训、理论研究及有关资料的编写工作,表彰先进,总结推广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四)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审计成果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五)对本系统经济活动中重大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六)负责本单位以及下属单位的国有和集体资产、财务计划及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基本建设及其他专项审计;(七)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要求,促进所属单位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八)办理国家审计机关、上机审计机构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一)对财务收支、经费预算、基本建设计划、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进行事前审计监督;(二)对经营管理活动、经济责任、联营投资、经济效益、资产、负债、损益等方面的财务收支及国家财经法纪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三)对国家(供销社集体)资产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四)对本单位与境内、境外经济组织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合作项目所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五)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审签制度;(六)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七)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参与研究制定本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八)办理上级审计机构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第十条各级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审计机构的主要职权是:(一)要求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部门按规定报送经济活动、财务分析、会计报表等有关文件资料,并对其进行审计监督;(二)检查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凭证、帐册、报表,核实资金和财产状况,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隐匿或者提供假资料;(三)参加本系统、本单位及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四)向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调查询问并索取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并如实向审计机构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五)向本部门领导及企事业单位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对违反财经法纪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六)检查监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可开展后续审计,查明原因,督促审计结论的执行;(七)通报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对遵纪守法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提请领导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八)对阻挠、抵制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帐表和有关资料的,必要时经单位领导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九)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向对其进行指导的上级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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