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丑
1、审计师是主要从事检查并深化确认企业财务会计账务和汇报的准确性、合理化和可接受性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字面上分析,就是检查和计算。审计员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2、审计所的工作是收集和分析审计数据,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然后就数据与普遍公认准则的标准之间的关联程度作出结论和报告。3、审查组织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和有效性;遵行审计(合规审计);评估组织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程序、准则或规则。4、对财务报表审计:评定企业或团队的财务报告是不是依据堪称企业会计准则定编,通常由单独会计开展。评定企业或公司的新闻资讯系统软件的安全系数,一致性、系统可靠性及完整性。
心疼蔓延
第一节任职资格条件第七十八条中资商业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会成员以及董事会秘书,须经任职资格许可。中资商业银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风险总监、合规总监、总审计师、总会计师、首席信息官以及同职级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副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分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分行级专营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分行营业部负责人,管理型支行行长、专营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任职资格许可。中资商业银行从境内聘请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首席代表,须经任职资格许可。其他虽未担任上述职务,但实际履行本条前三款所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总行及分支机构管理层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人员,须经任职资格许可。第七十九条申请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四)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五)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六)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七)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八)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第八十条拟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本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不得担任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二)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三)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四)担任或曾任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但能够证明本人对曾任职机构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不负有个人责任的除外;(五)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六)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不配合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的;(七)被取消终身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处罚累计达到2次以上的;(八)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采取不正当手段以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第八十一条拟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本办法第七十九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条件,不得担任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截至申请任职资格时,本人或其配偶仍有数额较大的逾期债务未能偿还,包括但不限于在该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二)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三)本人及其所控股的股东单位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四)本人或其配偶在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且该股东单位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但能够证明授信与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关系的除外;(五)存在其他所任职务与其在该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职务有明显利益冲突,或明显分散其在该金融机构履职时间和精力的情形。第八十二条申请中资商业银行董事任职资格,拟任人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5年以上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行董事职责的工作经历;(二)能够运用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判断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三)了解拟任职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职责。申请中资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拟任人还应当是法律、经济、金融或财会方面的专家,并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第八十三条除不得存在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所列情形外,中资商业银行拟任独立董事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1%以上股份或股权;(二)本人或其近亲属在持有该金融机构1%以上股份或股权的股东单位任职;(三)本人或其近亲属在该金融机构、该金融机构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任职;(四)本人或其近亲属在不能按期偿还该金融机构贷款的机构任职;(五)本人或其近亲属任职的机构与本人拟任职金融机构之间存在因法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担保合作等方面的业务联系或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利益关系,以致妨碍其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六)本人或其近亲属可能被拟任职金融机构大股东、高管层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以致妨碍其履职独立性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四条申请中资商业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拟任人除应当符合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分别符合以下条件:(一)拟任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拟任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二)拟任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秘书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拟任城市商业银行董事会秘书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三)拟任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董事长、副董事长,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且能较熟练地运用1门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外语。第八十五条申请中资商业银行各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当了解拟任职务的职责,熟悉拟任职机构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拟任职机构的内控制度,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第八十六条申请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除应当符合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拟任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副行长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二)拟任城市商业银行行长、副行长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三)拟任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助理(总经理助理)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拟任城市商业银行行长助理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四)拟任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代表处首席代表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且能较熟练地运用1门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外语;(五)拟任风险总监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信贷或风险管理相关工作6年以上;(六)拟任合规总监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经济工作6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七)拟任总审计师、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通过国家或国际认可的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从事财务、会计或审计工作6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八)拟任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或国际认可的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通过国家或国际认可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从事财务、会计或审计工作6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九)拟任首席信息官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信息科技工作6年以上(其中任信息科技高级管理职务4年以上并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实际履行前述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应当分别符合相应条件。第八十七条申请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除应当符合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拟任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一级分行(直属分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副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分行级专营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二)拟任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二级分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的,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三)拟任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异地直属支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副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分行级专营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四)拟任城市商业银行分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副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分行级专营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五)拟任中资商业银行管理型支行行长或专营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第八十八条拟任人未达到上述学历要求,但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院校授予的学士以上学位的,视同达到相应学历要求。第八十九条拟任人未达到上述学历要求,但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与拟任职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视同达到相应学历要求,其任职条件中金融工作年限要求应当增加4年。第二节任职资格许可程序第九十条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和总行营业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由法人机构向银监会提交,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第九十一条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分行级专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由拟任人的上级任免机构向拟任职机构所在地银监局提交,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第九十二条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及以下机构、城市商业银行支行、分行级专营机构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由拟任人的上级任免机构向拟任职机构所在地银监分局提交,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本条第一款拟任职机构所在地未设银监分局的,由拟任人的上级任免机构向拟任职机构所在地银监局提交任职资格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第九十三条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分行、分行级专营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由法人机构向拟任职机构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提交,由其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直接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第九十四条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从境内聘请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申请,由法人机构向银监会提交,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城市商业银行从境内聘请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申请,由法人机构向其所在地银监局提交,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第九十五条拟任人曾任金融机构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申请人在提交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时,还应当提交该拟任人的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第九十六条具有高管任职资格且未连续中断任职1年以上的拟任人在同一法人机构内,同类性质平行调整职务或改任较低职务的,不需重新申请核准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当在任职后5日内向任职机构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第九十七条中资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分行行长、分行级专营机构总经理、管理型支行行长、专营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中资商业银行从境内聘请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董事长、行长(总经理)、代表处首席代表任的职资格未获核准前,中资商业银行应当指定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职,并自指定之日起3日内向负责任职资格审核的机关报告。代为履职的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监管机构可以责令中资商业银行限期调整代为履职的人员。代为履职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中资商业银行应当在6个月内选聘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正式任职。第七章附则词条字数受限,部分内容略。。。。。。第一百零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1号)同时废止。
海是一座空岛
导语:写工作总结不是为了完成一份书面总结而总结,而是对某段工作实施结果的评估,通过回顾、分析某项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有哪些成功经验和应吸取的教训。下面是我整理的审计师个人工作总结,一起来看一下吧!
2019年里,被局里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科室,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现将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通过学习,增强了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通过学习,理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理想信念更加坚定。
二、求真务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隔行如隔山,刚进审计局时对于我这一个从没接触过审计业务的新手感到从没有过的巨大压力,但面对压力我没有畏惧和退缩,虚心向同事请教,向主审学习,向书本学习,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很快进入了角色,并能够独挡一面,成为领导的得力助手,一年来,我先后参加专项资金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财政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建设项目审计,到目前为止我已经熟悉各行各业的会计业务和在哪些方面容易存在问题,能够对查出的问题准确定性,我认为我已经完全具备主审的能力,并能圆满完成了局里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虚心进取,努力更新工作思路
多年来,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多次参加了市审计局组织的审计业务培训班的学习,还比较系统的学习了计算机和审计系统等知识,参加了全国计算机模块考试,并取得了资格证书。通过一次次的学习,不断充实了自己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使自己对审计业务工作有了更准确的把握,审计工作思路更加开阔。
经过多年来的锻炼,我个人在总体素质上有了明显的提高,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这还远远不够,离审计工作的需要还相差甚远,我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使自己能够应对更多的挑战。
我在银行任审计员工作一年来,在领导的带领下,在大家的帮助和配合下,我认真履行审计员工作职责,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按照审计员工作职责开展业务检查,根据检查内容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整改情况,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行全年安全核算无事故、无案件。现将工作情况总计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按照审计员的“政治坚强、业务精通”的要求,自年初以来,我始终以提高自身素质为目标,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一年来,我能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制度等有关规定,掌握了核算办法和流程,增强了业务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审计水平。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在学中提高,在学习中进步,从实际需求增加自己学习的自觉性。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素质,掌握了先进理念,拓宽了视野,增强分析问题、检查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我作为员工,一年来,亲身感受了银行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各方面的巨大变化,使经营理念从过去的只注重量的扩张转变到注重质的提升,以及由此带来的岗位分工和收入分配的变化。各种制度的出台,对我们银行规范经营管理提出了许多更为明确和细化的要求,工作中注重细节的管理、精细化的管理。针对违规行为,也有了更多的预防和惩戒措施,内控部门是全行监督部门,深感自己责任重大和工作的重要性,我要扎扎实实做好检查工作。
(一)认真履行审计员工作职责。
检查了支行及网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业务操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落实整改情况。对岗位轮换、离任审计、财务检查、合规手册撰写等工作。
(二)求真务实、尽职尽责,做好检查工作
认真履行审计员职责,做好审计工作。在检查中认真仔细,精益求精,认真检查每一项工作内容,做好纪录,对发现的问题出整改意见,提高了网点的核算质量,增强了内控管理水平,防范了操作风险的发生。
三、回顾检查自身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蓬勃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工作较累的时候,有过松弛思想,这是政治素质不高,也是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高的表现。
四、针对以上问题,今后的努力方向是:
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对前台金融业务的熟悉不能取代提高个人素质更高层次的追求,必须通过学习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和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工作中。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这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将得到逐步改善,并充分发挥审计员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审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各项工作重心,以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为审计监督的第一要务,坚持廉洁从审。在全体审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今年市委、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各项审计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一年来,认真学习领会市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通过学习,增强了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
同时,还注重审计业务理论学习,除参加了地区审计局组织的审计业务培训班的学习外,还比较系统的自学了计算机审计系统、财政改革相关知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写作等内容,特别是参加了7月份自治区审计厅举办的“以培代审”固定资产审计调查。通过学习,理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审计工作思路更加开阔。
二、注重党性锻炼与修养
自觉遵守“审计人员工作纪律”,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牢记“两个务必”,自觉地与市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说不该说的话,不做不该做的事。在处事为人上,坚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审计工作;在工作关系处理上,比较注意把握自己的角色定位,自觉地维护大局,维护团结。
三、依法审计,求真务实
在审计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赋予的审计权限,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工作方针,始终能够做到:科学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客观公正,对自己分管负责的工作能够尽职尽责。一是能够深入审计一线,及时协调和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帮助年轻的审计干部尽快成长;二是,对一些热点、难点、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审计项目,能够亲自深入到基层进行审计调研、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能够积极配合局长做好各项审计工作,大力弘扬“依法、求实、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
另外,对负责的妇委会工作也能够尽心尽力,我局是一个以女同志占大多数的单位,因此,我局班子历来很重视、关心女同志的身体、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只要是女同志的节日,一定会尽力安排。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审计技术方法和手段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尤其是提高宏观层面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审计质量,把审计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用发展的眼光分析经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可行的审计建议,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