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业医师证保管

左心房有个浇不灭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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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真伤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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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医疗机构要求统一管理的。无非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是医师自己保管可能弄丢,医院保管更妥当;第二种是扣着员工证书预防离职。如果在签订用工合同之前合同有说明用人单位保管证书,那就直接交由单位保管。执业医师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健委统一发放的,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绿色封面的证书)。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证考试的人员,通过每年一次定期举行的执业医师证考试获取。该证书也是判定医师是否具有从医资质的最重要标准,没有获得执业医师证的所谓“医师”属于“非法行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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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就这样被搁浅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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