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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沾烈唇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务派遣也有叫做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中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引进开发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劳务派遣是中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中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发展很快、问题很多的一种形式。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对于象中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劳务派遣等劳务经济比较适应中国的要素禀赋,比较能够充分发挥中国的资源比较优势。从劳务派遣的概念和特点来看,劳务派遣与劳务中介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其根本区别在于劳务派遣组织必须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它采取了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事业单位岗位的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全新用工方式。其特点是建立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即聘用分离的“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的新型机制。而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劳动者与劳务中介组织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其相互关系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其相互关系是一种居间法律关系,其相互关系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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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等等,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输送到其它用共单位的行为。其是近年来我国人才实行运用的一种新型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般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其主要优势在于可以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
劳动派遣工就是指被派遣的劳动者。假如你与甲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甲公司安排你前往乙公司参加劳务,这个时候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派遣工,享受乙公司的报酬。根据我国《劳务派遣暂定规定》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2、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3、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4、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5、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时挽
人才派遣(Talent Dispatch)又称人才租赁(或称人力派遣),劳动合同法称劳务派遣(Service Dispatching),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即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务专业机构管(办)理,但托管人员仍隶属于委托企业。这是一种全面的高层次的人事代理服务。
人才派遣的形式主要有2种:
派遣(租赁)人员的来源:
服务内容: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孤独渐浓
人 事 派 遣——迅速兴起的人才服务业务一、人事派遣简介(一)人事派遣的含义和发展现状人事派遣是人事派遣机构(中介公司)将与自己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租赁给用人单位使用的一种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它是由劳动关系管理、人事事务办理、人才资源配置、人才培训等构成的完整服务链。其本质是通过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相分离,解决劳资风险管理问题。人事派遣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起源于美国,由于机制灵活,运作效率高,很快受到关注并迅速发展起来。上世纪末,我国南方发达地区引入这一用人方式后,在各地推广迅速,市场异常火爆。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已全面铺开,并且形成了规模。(二)人事派遣的运作模式人事派遣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人事管理的主要区别,是用人单位将人事管理职能剥离到专业中介机构,实现劳动关系转移,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人事派遣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服务全程化。单位需要人员时,提前向中介机构提交用人计划,明确用人时间、专业岗位、所需人数、租赁周期等具体要求。其他环节,如招聘考试、岗位培训、手续办理、工资发放、保险交纳等全程由中介机构负责。2、用人契约化。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三方合同,规范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建立起协调合作的法律关系。3、管理专业化。协议签订后,档案、劳动关系、组织关系等全部留在中介机构,员工以中介机构的名义前往用人单位工作。员工在工作中按协议履行岗位职责。用人单位每月按时向派遣机构提供考核结果,拨付租赁费用。中介机构负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继续教育、职称资格考评等管理业务。租赁期满后员工回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另行推荐租赁单位。4、方式多样化。从派遣对象看,包括高、中、初各个层级,技术、管理、操作等各种岗位;从租赁内容看,可全程租赁也可部分代理,可由现有员工转为租赁人员也可以由租赁人员转为正式员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不同时期人才的需要,灵活选择。(三)人事派遣方式分类人事派遣适用广泛,方式灵活多样。1、按派遣服务内容,可分为全程派遣和部分派遣。全程派遣前面已经介绍。部分派遣是指除劳动关系以外的其他服务内容,用人单位可以视自己的情况而定。2、按派遣期限,可以分为定期派遣和工作任务派遣。定期派遣是约定固定期限的派遣,时间可长可短,可以几天、几月、甚至几年。工作任务派遣是以完成某一项目、某一课题等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派遣。3、按派遣人员岗位,可分为技术人员派遣,管理人员派遣和操作人员派遣。4、按派遣人员的特殊性,可以分为减员派遣、试用期派遣、新进人员派遣、编制计划外派遣。5、按用人单位地理位置,可分为区内派遣和区外派遣。区外派遣是劳动输出的延伸,有利于解决目前外出打工人员的弱势地位。(四)人事派遣的作用1、 人事派遣给用人单位带来的好处(1)作业简化,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据权威部门调查显示,中介机构通过专业化运作可以将人事管理成本降低到原来的60%-70%。主要体现在操作简化,减少行政管理事务,易于控制招聘费用和人员福利成本,缺员能及时补充,提高核心管理能力等等。(2)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增强用人单位的应变能力。用人单位通过派遣人员,可以减少企业固定员工人数,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的应变能力。用工需求与企业面临的市场状态和项目紧密关联,是一个波状曲线。如安装公司,近几年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长,承接的项目不断增加,就需要增加大批人员。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承接的项目减少了,势必造成人员剩余。而人事派遣提供了一种不仅“招之即来,来之能战”而且“挥之即去”的弹性员工队伍。(3)准确选人,规避用人风险。中介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利用专业化手段为用人单位圈定合适人选后再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确定,使招聘更加准确有效。用人单位还可以在租赁中进行考察,选拔合适的人员直接签订合同。(4)突破编制限额,满足用人需求。一些属于定员定编的单位可以通过派遣增加员工,这样用人单位可以在不扩大编制的情况下解决用人需求。2、人事派遣给人才带来的好处(1)增加就业机会;(2)降低就业成本;(3)积累工作经验;(4)保障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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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亦称人才租赁,即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所需人员的标准和工资待遇,由派遣机构通过市场招聘等方式搜索合格人员,把筛选合格的人送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比如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等。因此,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只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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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具有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等优点。劳务派遣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下面是劳务派遣结构示意图:
往事輕如煙
劳务公司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者派遣到其它用工单位上班的公司,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实际上班的公司是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劳务派遣公司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用工单位如何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费用及其它相关事项。劳动合同法: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章劳务派遣特别规定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第二十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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