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方是审查医生所开处方内容,包括处方前记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处方正文有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等;处方后记有日期,医生签字等。所审处方如有不妥如有漏相,写错,配伍禁忌等应与开方医师沟通处理。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处方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