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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闺蜜是比不上蓝颜
以人之早慧学医和出师前以师带徒身体力行是保证中医不断发展创新的两大支柱,但是小儿未有学中医者,根部就出现了断层,师带徒被废后把中医学院化,一个老师一百多学生,学生根本上不了手,理论不能变为实践,那往往就是空中楼阁,看不了病,以至于学生毕业也不会看病,没机会上手,套用西方,把中医硬套进现代医疗体系,以至于用人单位说学生水分大,考证也是套用西方的东西套到中医身上,考完证你才能看病积累经验,学以致用。也就是说把你的活老师换成了死师傅,用证来做你的师傅甚至是出师标准,但这样的结果就是有证了才开始学习看病,离师带徒时的出师还远着呢。就像是一株植物,你把它根部斩断了,而且不给它施肥浇水却指望它枝繁叶茂,那跟本就是蠢猪思维,用西方的手术刀来修剪中医的盆栽注定是本世纪最大最大的笑话。肯定会被后人所诟病!为什么要对中医拔苗助长却不给它施肥浇水?甚至还要断其根部!中医往小了说涉及到内外妇儿甚至还有精神疾病,往大了说每个好中医都是不分科的,人那里有病都能看,没有现代医学细分出来的科,几乎赶上了医院的功能了,以至于如此多的东西要掌握,如此,为何还要有人对中医拔苗助长呢?劳动回报与劳动付出它一定要成正比,才不叫不劳而获。祖国母亲她没有为之付出过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她的孩子充分的回报呢?
单身的人光芒万丈
回答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正在快马加鞭的给您整理资料,我们会为您分配百度 最专业的答主来为您回答问题,请您耐心等待几分钟,马上就为您送上您的答案 为您查询首先,我们要提的是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目前在医师资格准入方面,最低的准入证书可以说就是《乡村医生执业证》了,但是随着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向医师队伍建设转化,《乡村医生执业证》终将被替代,医师资格证书将是未来村级医疗准入门槛这点是大家毋庸置疑的。但要让乡村医生直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还有难度,于是国家于2016年试点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并于2018年全国铺开。 该考核面对村卫生室和卫生院医务人员,考生通过考核获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可以在村卫生室、卫生院执业,并且拥有全科处方权,并且注册该证时《乡村医生执业证》同时被注销。
无边爱人
概念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非法行医资格的人,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对象元素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系统重要对象是公共卫生。医疗实践是一项关系到人们生活和健康的特殊职业。所以这个职业的管理极其严格。它不仅严格限制执业医师的资格,而且要求执业医师除了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此外,还为医疗实践制定了一套管理规范和制度,以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侵犯了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这种犯罪侵犯了公共健康。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是情节严重的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数额较大的;危害病人健康等等。“严重损害患者身体健康”是指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述的二级、三级医疗事故。继发性医疗事故是指患者严重残疾或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患者的残疾或功能障碍。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死亡的,属于适用较重法律处罚的情形。主题元素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员。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医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主观方面主观上,本罪是故意。行为人有间接故意犯罪但没有商业过失。因为,从认知因素上来说,行为人不仅意识到自己缺乏医疗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而且意识到患者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的情况下会致残直至死亡,所以不是过失过错;就意志因素而言,病人的残疾和死亡被忽视和放任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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