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八条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内变更流程1、建造师填写变更申请信息2、原单位签署同意意见3、现单位签署同意意见4、打印申请表5、新转入方面企业单位带齐相关资料到省厅对外窗口办理正式变更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