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西气东输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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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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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0年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主要领导:1、国家能源局局长、党组书记:章建华2、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山青分管综合司、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直属机关纪委、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政务公开工作。3、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志武4、监管总监:李冶5、总经济师:郭智 6、总工程师:向海平国家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2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组纪检组组长1名,司局领导职数42名(含监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扩展资料:国家能源局设12个内设机构:1、综合司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以及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等工作,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2、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送审稿,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3、发展规划司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能源综合业务。4、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煤炭除外)。5、电力司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6、核电司拟订核电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7、煤炭司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8、石油天然气司(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拟订油气开发、炼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9、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10、市场监管司组织拟订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监管电力市场运行,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处理电力市场纠纷,研究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和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11、电力安全监管司组织拟订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负责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12、国际合作司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按分工承担同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有关工作,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简介国家能源局-章建华同志简历国家能源局-林山青同志简历国家能源局-任志武同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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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已尽

中国西部地区天然气向东部地区输送,主要是新疆塔里木盆地的天然气输往长江三角洲地区。输气管道西起新疆塔里木的轮南油田,向东最终到达上海,延至杭州。途11省区,全长4000km。2004年10月1日全线贯通并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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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哽咽

中国西部地区天然气向东部地区输送,主要是新疆塔里木盆地的天然气输往长江三角洲地区。输气管道西起新疆塔里木的轮南油田,向东最终到达上海,延至杭州。途11省区,全长4000km。设计年输气能力120亿立方米,最终输气能力200亿立方米。2004年10月1日全线贯通并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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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凉

总经济师是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属于企业的高级管理岗位,即高层领导岗位。总经济师的主要职能为:1、根据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企业经营决策与经济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领导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可行性论证及技术经济分析工作。3、组织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性发展目标、年度经营计划、企业经营策略与经营方针,并负责各项经济计划指标的分解及贯彻落实。4、监督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实施。5、研究和处理企业的一切重大经济问题,审核及签署企业的重要经济文件。6、组织同其他企业及经济部门的经济协作与经济联合,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7、领导企业对有关经济信息与经济资料的收集、整序、分析、存储与传递工作。8、审核企业的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9、有权制止一切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经济法规、企业经营方针等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在中国,大中型企业多设有专职的总经济师或由主管经营的副厂长兼任。未设总经济师的小型企业,由经营副厂长或指定的职能部门行使总经济师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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