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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卿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标〔2002〕187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的管理工作,现将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报程序 1.属原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内变更的 (1)申请人在变更工作单位后两个月内,持本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工作单位解聘证明或到期合同、现聘用单位聘任合同、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等资料到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申请; (2)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人的全部资料审核无误后,对予以变更注册的,在其变更注册申请表中现注册机构意见栏内及注册证书变更注册栏内填写“准予变更注册”,并注明变更后的注册单位名称; (3)各注册机构将变更注册人员资料汇总、备案,并将变更内容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软件中注册管理库内进行修改。 2.跨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变更的 (1)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编号需重新更换,并向新注册机构重新填写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在变更工作单位后两个月内,持本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原工作单位解聘证明或到期合同、现聘用单位聘任合同、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等资料到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申请; (3)注册机构对其变更注册资料审核无误后,将其执业专用章收回,并在其注册证书变更注册栏内及变更注册申请表原注册机构意见栏内填写“准予变更注册,执业专用章已收回”等内容后加盖公章,并将注册证书及申请表(两份)退还本人; (4)申请人持本人注册证书及变更注册申请表等有关资料到新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新注册机构对其变更注册资料审核无误后,在其变更注册证书变更注册栏内及变更注册申请表现注册机构意见栏内填写“准予变更注册”,同时注明现注册单位名称后加盖公章,并将其原注册证书收回,统一报送“中价协”重新更换。 二、注册单位变更为中介机构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原工作单位解聘证明或到期合同、现注册单位的聘任合同; 2.现注册单位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 3.当地人才(县级以上)服务中心提供的人事档案存档及两金证明。 三、报送变更注册资料的要求 1.报送时间:各注册机构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周将本省级或部门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情况统一报送“中价协”; 2.报送变更注册资料 (1)本省级或部门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情况报告; (2)变更注册申请表、汇总表及汇总软盘; (3)需要更换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申请人变更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变更注册审批 1.“中价协”将根据各注册机构报送的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资料进行复审; 2.复审合格后重新为其编号、换发注册证书; 3.会同各有关部门在相关网站上发布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情况。 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程序 一、申请变更注册的范围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的有关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1、变更执业单位; 2、变更注册专业; 3、所在聘用企业变更企业名称; 4、所在聘用企业变更注册管理部门。 二、申请变更注册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申请人如实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后基建营房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需提交一式三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退休证、警官退休证)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企业公章)。 3、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企业公章)。 4、申请人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企业公章)。 5、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6、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 7、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及近期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清单原件及复印件(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明复印件)。 8、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单位的,还须提供满足新聘用企业所在地相应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提供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10、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申请变更注册的流程 1、申请人进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通过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身份加密锁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并上传生成数据电子文档; 2、申请人向现聘用企业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到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3、北京市建委注册管理部门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建设部。 4、建设部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对准予变更注册的人员,由建设部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 四、申请变更注册的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关于收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费和执业印章费的通知》、北京市发改 委《关于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费变更收费单位的函》的有关规定执行,注册费50元人,执业印章费65元人,由**市建设工程监理协会代收后统一 上缴建设部。
奕秋
1、变更事由就是变更注册的原因,大部分都是更换工作单位;2、需扫描上传的资料,若有变化的都应该重新上传;3、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一般不需要。网上变更的流程写的还是比较清楚的,就是资料要准备齐了,而且最好每份上都要有单位的章,省的再跑一趟。若有不清楚的细节,最好还是打电话问问,和再跑一趟相比,打个电话还是省事多了~
小嘚瑟小安稳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证书;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5、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6、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扩展资料:根据《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变更注册要求如下:一、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变更执业单位后两个月内,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注册变更自批准后,在一年内无特殊理由的,原则上不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二、在本省级或部门内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本省级或部门)填写变更申请,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申报,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对准予变更的,由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在证书的变更栏内签署意见,注明变更后的聘用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证书的原聘用单位上加盖“已变更”印章,其注册证书编号不变,执业印章需更换。三、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跨省级或部门)格式填写变更申请,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首先需向原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原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由原注册初审机关出具意见,收回原执业印章;再向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现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现注册初审机关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变更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建设部,其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需更换。四、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办理的变更,应在办理完毕15日内向建设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备案表》;修改的网上变更信息。五、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应同时完成网上相关信息的变更。六、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变更注册应与延续注册一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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