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停下来了
流程 1、进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2、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 3、进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填写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4、进入个人信息库,省内变更进入“机构内变更”,跨省变更进入“机构外变更”; 5、修改填写有关数据; 6、修改有关扫描件(如01、02年已换证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需将新证书重新扫描;职称有变更的 重新扫描新证书;人事档案证明及劳动合同需扫描新单位人事档案证明及劳动合同); 7、继续教育情况需及时更新; 8、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需及时更新; 9、打印变更申请表; 10、数据上报; 11、如忘记密码者,需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证书原件到省造价站查询密码(省造价站不接受电话查询)。提供变更书面材料 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省内变更一式二份); 2、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现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如聘用单位是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则还需提供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人事代理委托合同、现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原件; 5、省直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直接到省造价站办理变更;如注册单位属各地市管理的造价工程师需先去各地市造价站盖章、审核原件及审查网上资料后,再到省造价站办理变更; 6、造价工程师领取新注册证书时需自带一张两寸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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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未通过怎么办?职业资格证书的注册需要提交很多材料,但是也有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无法通过。那么一级造价师初始注册需要哪些材料呢?为帮助大家顺利的进行注册,小编整理了初始注册书面资料申报要求,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到大家!(一)书面申报资料要求申请人除在网上注册外,在规定的时间内还需向注册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资料:1、网上打印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要求贴本人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注册单位需签署意见和盖单位公章。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处除粘贴在表上,另一张照片留省、市造价站,用于注册证书,照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和注册单位。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包括:(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近两年编制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投资估算或经济评价等成果文件、服务单位具有承接该业务的资格证明及工程咨询合同或相关委托书;(3)近两年参加编制或审核全国统一或地区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审工作报告原文(每份文字不少于2000字);(4)近两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发表的工程造价专业论文。申请人可提供上述证明资料(1)或(2)~(4)项中任两份。提供(2)~(4)项业绩的申请人,应填写《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和业绩证明》原件(见附件3)。其中业绩是指近两年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两项成果,并要求原单位盖章证明,其内容和完成时间应与网上注册内容一致。5、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针对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初始注册的申请人);6、本人与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7、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申请人在申报书面时需提供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名单清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资料申报时,申请人都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8、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书面申报资料装订要求《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资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人签名、盖单位公章)、目录、申请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还需提供人事存档和养老保险证明。申报资料统一为A4规格,一式一份。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小编整理的关于一级造价师初始注册需要哪些材料的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总体来说,工程造价发展前景是非常不错的,但单单有一个证书是不够的,实践能力、工作经验等等各项综合实力加在一起才能有一个更广阔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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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变更注册申请表;注册证书;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扩展资料:根据《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变更注册要求如下:一、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变更执业单位后两个月内,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注册变更自批准后,在一年内无特殊理由的,原则上不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二、在本省级或部门内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本省级或部门)填写变更申请,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申报,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对准予变更的,由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在证书的变更栏内签署意见,注明变更后的聘用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证书的原聘用单位上加盖“已变更”印章,其注册证书编号不变,执业印章需更换。三、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跨省级或部门)格式填写变更申请,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首先需向原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原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由原注册初审机关出具意见,收回原执业印章;再向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现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现注册初审机关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变更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建设部,其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需更换。四、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办理的变更,应在办理完毕15日内向建设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备案表》;修改的网上变更信息。五、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应同时完成网上相关信息的变更。六、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变更注册应与延续注册一并办理。参考资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百度百科-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