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执业药师

如果你没让我这么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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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慢慢忘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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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执业药师属于药监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执业药师考试的具体细节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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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乱了年华

《通知》称,由于目前执业药师队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部分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对此,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为规范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首先,《通知》明确,坚持执业药师配备政策,稳步提高配备水平。《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药品经营领域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是指执业药师,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包括卫生(药)系列职称(含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从业药师等。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是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坚持和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坚持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依法配备使用要求。原则上,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针对当前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的实际情况,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执业药师挂证,要严查严惩其次,《通知》要求,细化落实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强化监督检查责任 。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内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队伍实际情况,结合经营品种、经营规模、地域差异以及药品安全风险等因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区域推进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稳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比例。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过渡政策和实施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过渡期内,各市县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药学技术人员的管理,对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建立相关信息档案。要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履责。对于不按规定配备且整改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查处,并按规定核减其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经营范围。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执业药师队伍建设,仍要加强此外,《通知》还强调,切实发挥执业药师作用,持续加强队伍建设。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应当负责本企业药品质量管理,督促执行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负责处方审核和监督调配,向公众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负责收集反馈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药学工作。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在坚持执业药师配备原则的同时,更要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引导药学技术人才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逐年提升辖区内执业药师的配备使用比例;要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促进执业药师持续更新专业知识,更好地发挥作用;要探索建立多部门政策联动机制,促进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和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以上就是关于通知的具体内容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小编将会及时发布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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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居我心钻石久入我梦钻石

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学技术人员实施执业资格准入控制和监督管理。你去卫生网校看看吧,挺多考试的相关信息的。我平时都是在那看考试的相关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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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法不爱他

已经取得资格证的执业药师归药监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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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笑了眼泪都掉了别哭了嘴角都笑了

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二、考试安排: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2015年执业药师将在10月17、18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2]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2015年10月17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2015年10月17日   下午 14:00 - 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015年10月18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2015年10月18日   下午 14:00 - 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三、主考单位: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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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超人不哭心却会痛

法律分析:可以,注册执业药师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的都可执业。执业药师注册的条件是什么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2、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4、经申请注册的执业单位同意;5、办理注册人员应当了解执业药师注册的相关政策,能够通过网络提交注册申请;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递交注册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应先登陆国家药监总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选择“网上全程办理”提交执业药师注册申请2、受理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6、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7、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证书核发批准文件,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批准的理由。8、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和EMS快递邮寄(到付)。法律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第六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衍生问题:执业药师注册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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