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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萌成性终成懵
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很明显,10个出资人中必须6个具有造价师资格,同时注册资本100万元的话,这6个造价师不低于60万元,也就是造价师要处于控股地位。
老娘的谁也抢不走
造价师不是注册该类公司的必要条件。 依《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包括设立宗旨、目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其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独立财产是指法人财产、经费与法人的规模相适应。特别法、单行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理论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要件关键在于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相对于民法上“自然人”的概念提出的,是法律所创设的主体。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法人不具备自然人所享有的如人格权等一系列专属于人身的权利。
我是吊丝他大爷
当然是需要的啊!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造价行业和从业人员的影响:1、行业竞争加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取消后,在没有门槛限制的情况下,从事造价咨询上下游业务的企业都会进入市场,甚至没有多少经验的外来人也会跨界进入,加剧市场竞争。会淘汰掉一批没有实力、纯靠资质接项目的企业,也会培育出一批具备核心能力的造价咨询企业。2、对造价咨询企业影响从之前努力取得甲级资质就可以减少很多竞争,现在一下取消资质,短时间内很多业主单位尤其是政府部门,选择咨询公司的时候,虽然明面上不会再提资质要求,但是私下里肯定还是会优先选用原来具备资质的企业。但是从长期来看,造价咨询公司会逐渐归于他原本应该的角色,几个人就能成立一家工程造价公司,不再有什么资质的条条框框限制。3、对真正从业人员利好虽然造价资质审批取消,但是并不意味着造价师从此再无用武之地或价值降低了。反而是更加强了个人执业的角色重要性,极大弱化了工程造价企业的作用。以前注册造价工程师只能依附于工程造价企业进行执业,但是今后,注册造价师会变成行业活动的主体,企业只是一个平台而已,今后的工程造价企业只是一个可以挂靠证书的壳。工程造价企业资质的取消使得整个行业发展方向与目前的会计、律师行业是类似的道理,不仅丝毫没有减少注册造价师证书的价值,反而起到了“鲶鱼效应”。尤其是对那些原本就非常有能力有水平的注册造价师来说,更是一种极大的利好,开一个公司做合伙人直接拆除了门槛,让那些有经验、有水平、有能力的造价师们有了更多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