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始注册造价师

海枯石烂只是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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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模糊糊身影除了你还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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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婆其实你很霸道菜牙其实你很温柔

(一)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二)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1)取得执业资格;  (2)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3)无本办法第十二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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