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级经济师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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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系创建于1984年学院(原广东农垦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之时,经二十多年的建设和积累,财经系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条件方面取得了优秀成绩。是学院里就读学生人数最多的系,现有会计和金融两大类专业,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财务管理、会计(涉外方向)、会计(税务方向)、资产评估与管理。金融类专业包括:国际金融、投资与理财、证券与期货。会计电算化专业是广东省高职教育示范性专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学院在广东省财政厅和省资产评估协会支持下设立的专业。财经系现有专业教师73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47人,行业企业兼职教师26人。专任教师中,教授3人,副教授13人(高级职称占34%);讲师28人(占59.5%);助教3人(占6.5%)。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41人,包括博士5人。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70%,具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和经济师职称。兼职教师中有8位高级会计师,10位注册会计师,其余全部具有会计师资格。教师年龄结构合理,科研能力强,承担多项省级科研课题,公开出版教材22本,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2014年11月29日,第八届“用友新道杯”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省赛(全国总决赛)在广州举行。我院派出的由张凯、李典两位老师指导的两支代表队共八名同学,在团体赛和个人赛均取得一等奖,极大地为本校赢得荣誉、增添光彩。 商务系于2006年从我院原管理系分设出来,在管理系基础上,经过多年建设,已建成一支拥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实验员、经济师、营销师、国际商务师、电子商务师等119人组成的专兼结合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高级经济师38人,拥有一批实战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各类技术骨干和岗位能手担任课程实践教学。设有市场营销教研室、电子商务教研室和旅游管理教研室三个基层教研单位。现有市场营销、连锁经营与管理、采购、国际商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7个高职专业和会展策划、导游、餐饮三个专业方向,共有2200多名学生。其中市场营销专业牵头创立了广东省高职高专教育市场营销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省内高职高专院校中具有较高影响力。本专业是我院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示范性建设专业,专业教学团队承担的《市场营销》是省级精品课程,专业教师主编的配套教材入选“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获得省财政立项支持。商务系始终坚持对学生专业动手能力的培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2001年按照股份制运作模式创办了设施完善、真实运行的实习超市作为校内实训基地,超市运行完全由学生管理运营,专业教师参与指导,为商贸流通、财经管理类专业学生校内实习实训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2006年与广东商业龙头之一的广州百货集团公司合作成立了广百商学院。通过企业选派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技术能手担任兼职老师进课堂,指导学生实习实训,专业老师担任企业顾问、到企业挂职;学生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企业员工来学院培训进修等多种方式,闯出了一条校企紧密合作,共同培养适应广州经济发展需要的销售终端高技能人才培养之路。商务系充分发挥学院地处广州市商业中心和依托广东农垦集团的优势,建立了一批包括广州百货集团公司、广州白云国际会展中心、广垦电子商务交易公司、广东燕塘乳业有限公司、瑞典宜家家居、吉之岛百货公司、东方宾馆、花园酒店等在内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农垦企业、外资企业在内的实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同时提供300个以上的实习岗位,为学生职业能力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管理系共设置“物业管理”、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物流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 “文秘”和“法律文秘”六个专业,有09、10两个年级在校生1773人。具有教授、副教授12人, 讲师17人,博士6人,硕士24人,大部分教师具有企业从业经历,教学和实践经验丰富,并具备“双师型”教师素质。有1名教师担任国家级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3名教师担任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家,三名教师荣获学院“十佳教师”的光荣称号。优秀学生小勇。2004年文秘(商务方向)专业成为院级重点建设专业,是首批七个院级重点建设专业之一; 《仓储管理》为省级精品课程, 《秘书实务》、 《商务调查》、 《应用文写作》、《经济法》、 《物流运输技术实务》等先后成功立项为院级精品课程。 系里的学生自办校刊《绿潮》是学院创办最早的纯文学杂志,迄今已有19年的历史,在广东地区职业高校小有名气。2009、2010年我系组织学生参加全国高职院校管理创意大赛市场营销 案例大赛和广东省组织物流专业技能比赛、广东省首届秘书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4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12个。2011年,我系学生还获得了第七届全国职业院校“用友杯”沙盘模拟经营 大赛总决赛二等奖,广东省第二届秘书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我系在校本部和北校区建设了物业管理智能化、物流模拟、工商管理ERP、房地产经、秘书实务、模拟法庭等15个校内实训室。各专业先后与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天河区法院局、天河检 察院、广州市顺信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百集团等多家著名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实习关系。 热作系各专业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和区域特色。现开设食品加工技术(绿色食品方向)、食品营养与检测、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检测方向、农产品安全方向)、食品生物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热作方向、观光农业方向、都市农业方向)、园艺技术(商品花卉方向)、园林技术(城市园林方向、园林施工与监理方向)等7个专业。拥有专兼职教师51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7人,博士4人,硕士24人。荣获省级教学名师称号1人。大部分教师具有企业从业经历,具备“双师型”教师素质。同时,紧紧依托广东农垦,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校外专家、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为兼职教师。聘请了农业部黑色食品重点实验室主任赖来展教授、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博士生导师孙远明教授、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主任徐小明研究员等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本系各专业客座教授。食品加工技术专业(绿色食品方向)是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广东省高职高专教育示范性专业;作物生产技术(热作方向)为广东省重点专业、学院创建省级示范性院校的特色专业;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为广东省重点培育专业,为第二批院级特色专业。在精品课程建设中,《食品加工技术》和《热带作物病虫害防治》被评选为省级精品课程、国家教指委精品课程。在实训基地建设中,“南亚热带农业实训中心”被评为国家高职高专教育实训基地,“食品生物技术”实训基地被评为广东省高职高专教育实训基地。 外语系成立于2007年1月,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政经系。现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20多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5人,长期聘请企业兼职行家、专家特聘教授10人,外籍教师3人,其中获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总教师人数90%以上。下设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两个专业教研室。开设商务英语(商贸方向、会展方向)、旅游英语(涉外导游方向、涉外酒店接待方向)、应用英语(外事方向)三个专业,共五个专业方向。2010年录取新生734人。在校学生1758人,36个教学班。外语系在完成大专学历教育的同时,还作为博思英语、国际商务英语、涉外导游、涉外酒店英语、托业考试、外贸跟单员、外贸单证员等广东省培训点及考点,在开发各种外贸、商务、导游、涉外酒店、翻译等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着力加强学生“双核”素质、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很好地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市场的要求。20多年来,外语系培养了近5000多名大专毕业生,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在97%以上,就业单位主要分布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外资公司等部门或自主创业,主要从事党政机关工作以及企事业单位 的管理、翻译、外贸、业务、旅游、新闻媒体、公关策划、文秘、宣传、营销、教师等岗位的工作,其中的优秀毕业生已经成长为酒店总经理、驻斐济建大使馆任翻译、驻意大利代表、企业公司经理等,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广泛好评。 计算机系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为电脑电教中心,1996年9月开始招生,1997年9月为了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以及加强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改名为电子计算机系,开设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业,1999年,新增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和信息工程专业,2000年增设网络专业,当年2月,为适应学院办学发展需要,单独成立计算机科学系。2011年全院进行院系调整,更名为计算机系。计算机系经过十五年的发展,已成为我院主要教学科研部门之一,师资力量雄厚,共有教职员工100余名(含专、兼、聘)。其中副教授以上占教师总数的40%,讲师占45%,硕士以上学历占75%,100%的教师是“双师型”教师或具备“双师型”素质。计算机系多年来培养了许多优秀的毕业生,部分已成为行业内的骨干,担任中层管理以上职位,受到社会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共设计算机网络技术(下设系统集成方向、信息安全方向和网站开发方向)、游戏软件(游戏2012年从软件真正独立出来,主要为手机游戏和网页游戏方向)、软件技术(下设软件开发方向和3G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下设财务管理和商务管理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下设硬件维护方向和嵌入方向)、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等多个专业。其中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为省级示范性专业、院级特色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为省级示范性建设专业、院级特色专业;游戏软件2012年独立出来后,学校重点发展,专业更是开设北京大学同样开设的AS3.0、python语言。成为专科甚至本科院校为数不多的奇迹之举;计算机系2007年首次与微软合作,创立软件技术专业(.NET商业应用开发方向)(微软班),学生在获得大学专科学历的同时可获得微软颁发的认证证书,增加就业竞争力。本系在校学生2297人,学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则保持在90%以上。另外本系长期开办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考证培训,为国家培养社会急需的高新技术人才;还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每年两次组织学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并尝试与企业合作培养学生,还开设有锐捷网络工程师、数据恢复工程师、CCNA等培训。 机电系(原电子与信息工程系)成立于2000年2月,先后被评为省直“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直“先进团总支”、省“优秀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学院“模范党支部”及“先进党支部”,教职工运动会中多次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和优秀组织奖,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高技能人才。现有教职员工96名(含专、兼、聘)。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8人,工程师7人,讲师20人;博士后1名,博士5名,硕士30名,超过半数教师具有企业工背景,是一支“双师结构”的教师队伍;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1名,南粤优秀教师1名,省级优秀辅导员1人。机电系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通信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七个招生专业,在校学生2150人。其中电子工程技术为省级示范性建设专业,具有省级精品课程1门和院级精品课程5门。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成立于2011年9月,由原人文艺术系的文化事业管理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展示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造型设计专业;计算科学系的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广告设计专业;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多媒体设计专业经过系部调整之后组成。我系多媒体设计制作专业创办于2000年,培养能从事媒体设计与制作、广告装潢、形象设计、影视动画、图文编辑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文化事业管理专业自2004年开设以来,培养针对文化艺术市场管理的专业应用性人才,注重音、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多才多艺的毕业生颇受市场欢迎。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从2004年起开始招生。2008年首次招收要求术科类学生方可报考的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的学生。2009年又增设了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产品设计等专业方向。在校生有1300多人。我系师资力量雄厚,共有教职员工40多名(含专、兼、聘),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占15%,讲师占40%,获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总教师人数90%,长期聘请企业兼职行家、专家特聘教授10多人。我系拥有一批充满朝气和活力的教学队伍,100%的教师是“双师型”教师或具备“双师型”素质。他们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在数家企业挂职,个人成就突出,在教学、实习、就业方面均有良好的经验和资源,是一支充满朝气的教学团队。我系学生积极参与全国各级各类竞赛,荣获各类奖项初步统计约150多项。其中,在2008、2009年连续两年荣获省教育厅主办的声乐、舞蹈大赛一、二等奖,荣获2009年省教育厅、文化厅和省团委主办的“广东省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魅力星声”总决赛二等奖。荣获2007年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全国总决赛三等奖, 2010年、2011年连续荣获“广东之星”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广东省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会徽设计一等奖、2011年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等,在国内高职艺术设计教育学科当中产生广泛的影响。 国际交流学院,又名BTEC教育中心。BTEC(Business & Technology Education Council即英国商业与技术教育委员会的简称)是Edexcel的品牌教育产品,在英国有400多所学院和大学开设BTEC课程,在全世界共有120多个国家,7000多个中心实施BTEC成功的课程、教学、培训模式。BTEC在中等和高等学历、职业和人才培训方面具有世界领先的地位,在关键技能教育的拓展方面有着卓越的表现和权威性。其标准课程的要求适用于世界各个国家,学生在完成了BTEC课程后,得到的将是具有国际水准的、普遍承认的英国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和国内的大专文凭。Edexcel – 英国爱德思国家职业学历与学术考试机构, 是英国规模最大的学历与职业资格考试颁证机构之一。Edexcel由伦敦大学考试与评估委员会(ULEAC)和英国商业与技术教育委员会(BTEC)合并而成。同时, Edexcel 是英国普通中等教育证书(GCSE)和普通教育高级证书(A-Level)的主要考试机构之一。Edexcel 的所有课程都由英国教育与技能部(DfES)和英国教学大纲与学历管理委员会(QCA)共同监管。每年,在遍布全球的110多个国家中的7000多所教学中心,由500多万人选择Edexcel的课程。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1984年成立的国家级“优秀”公办专科院校.2002年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粤教高[2002]120号”文,批准我院与英国爱德思国家职业学历及学术考试机构(Edexcel)举办中英职业教育合作项目–BTEC.我院的BTEC教育中心是华南地区第一家通过英方评审和拥有毕业生的中心,是国内办学规模最大的中心之一,教学质量受到英国专家和国内同行的一致肯定。现已有毕业生500多名,所有学生学籍均注册于英国爱德思国家职业学历及学术考试机构. 院系专业财经系资产评估与管理 、会计电算化、会计、会计与审计国际金融、证券与期货、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热作系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加工与检测、农产品质量与检测、食品生物技术、作物生产技术、园艺技术、园林技术、 畜牧兽医商务系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国际商务、酒店管理连锁经营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系法律文秘、文秘、物流管理、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社会工作外语系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旅游英语机电系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通信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艺术系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文化事业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计算机系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游戏软件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国际交流学院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BTEC商务信息技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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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西刑一初字第68号   公诉机关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思宇,男,2008年6月19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住西安市长安区兴隆乡宫子村西村116号。系被害人张妙之子。     法定代理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辉,男,1981年10月4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张妙之夫,王思宇之父。     诉讼代理人张显,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男,1955年6月19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西安市长安区兴隆乡北雷村南村184号。系被害人张妙之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小欠,女,1956年2月27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张妙之母。     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陕西同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药家鑫,男,1989年11月7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大学文化,西安音乐学院学生,住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二十街坊付7号1门5层10号。2010年10月23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看守所。     辩护人暨诉讼代理人路刚,杨建花,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西检诉一刑诉(2011)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与2011年1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思宇,王辉,张平选,刘小欠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援民,郑莉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平选,王辉的诉讼代理人张显及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被告人药家鑫及其辩护人暨诉讼代理人路刚,杨建花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O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市区,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方向骑电动车的张妙,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忙。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警大队郭杜中队长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针对上述指控,检察机关作案工具尖刀,证人证言,尸体鉴定结论,DNA鉴定结论,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被告人药家鑫的供述等证据。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人后,又持刀故意非法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思宇,王辉,张平选,刘小欠要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并诉请判令药家鑫赔偿死亡赔偿金82100元,丧葬费15146.5元,抚养费58807元,死亡赔偿金50586.7元,医院停尸费30000元,精神损失费30万元,共计536640元。庭审后,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将被告人药家鑫个人名下的雪佛兰小轿车依法拍卖,拍卖款作为赔偿款,不接受药家鑫父母任何以期获得从轻处罚药家鑫的赔偿。     被告人药家鑫在庭审中承认指控属实。其辩护人提出:1、药家鑫具有自首情节;2、药家鑫系激情杀人;3、药家鑫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4、愿意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建议对药家鑫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O号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由南向北行驶返回西安市区,当行至西北大学西围墙外翰林南路时,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下车查看,见张妙倒地呻吟,因担心张妙看到其车牌号后找麻烦,即拿出其背包中的一把尖刀。向张妙胸、腹、背等处瞳辞数刀,致张妙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当场死亡。杀人后,药家鑫驾车逃离,当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又将行人马海娜、石学鹏撞伤,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郭杜中队接报警后,将肇事车辆扣留待处理。同月22日,长安分局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和郭杜派出所分别对药家鑫进行了询问,药家鑫否认杀害张妙之事。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杀人事实。     上述事实,由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举证、质证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郭杜派出所受理公民报警情况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证实:2010年10月20日23时10分,长安区郭杜市容监察队巡查人员王德鹏向110报警称,西安市长安区康北村以北西北大学西门有一女子躺在路边,全身是血,不知是不是交通事故。该所接110指令后,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发现路边躺一女子。后经120确认,该女子已死亡。经勘查,该女子身上有多处刀伤,遂确定为刑事案件。经调查,确认死者叫张妙,长安区兴隆乡宫子村西村人。    2、现场勘查笔录、照片、现场示意图和提取痕迹物品登记表证实:现场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办翰林南路,中心现场翰林南路东侧非机动车道上有一女尸,尸体头西北脚东南,呈仰卧位,尸体头东在100×30cm范围内有大片血迹,尸体左小腿东地面上有一块手表。尸体南170cm处有一辆新日牌银色电动车,电动车头南尾北向西侧倒于地面,车尾部破损。电动车向南17.6m处距东道沿85cm处有一东南向西北走向的5m长刹车痕迹(擦划痕)。电动车左后视镜缺失、右后视镜玻璃缺失。车右侧有多处擦痕,车体后侧塑料外壳破碎。现场提取了血样、电动车、手表、手机等。    3、对陕A419NO号雪佛兰轿车勘察笔录及照片、移交证明证实:2010年10月22日,经对陕A419NO号雪佛兰轿车进行勘察,该车前保险杠右侧距地20cm处有一2.3×2.6cm的擦划痕,方向由前向后。在此痕迹上方4cm有一20×3cm斜行由左上至右下的擦划痕。右前大灯左侧距地32cm处在36×20cm范围内有多处擦划痕,其中进气格栅右上角有三处裂痕。引擎盖右前部,距车标11cm有一40×25cm的凹陷,在此凹陷区内右侧有一33×13.5cm的磕碰痕迹。在距引擎盖内侧沿7cm,距引擎盖右侧沿11cm,有一处80×31cm的凹陷。车内副驾驶位置的脚踏垫上有3×4cm范围的点状血迹(已拍照并提取)。同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刑警大队将交警郭杜中队扣押的肇事车辆陕A419NO号红色雪佛兰轿车移交给了刑警大队技术室。    4、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刑警大队及办案民警张毅、古兆荣、刘培栋出具的破案及抓获经过证实:2010年10月20日23时10分,长安分局郭杜派出所接110转警称,长安区康北村以北西北大学西门外有一女子躺在路边,全身是血,不知是不是交通事故。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发现一女子躺在公路上,旁边有一大堆血迹,在该女子南边有一辆电动车倒在路边。120急救中心人员赶到现场后,确认该女子已死亡。随后,长安分局交警大队郭杜中队派员赶到现场,经勘查,发现该女子身上有刀伤,遂通知刑侦大队技术中心对现场进行勘察。根据现场遗留的一部手机,很快;联系到死者的联系人白婷(张妙的雇主),查明死者叫张妙。10月22日,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办案民警反映:10月20日晚在郭杜邮电路(即翰林路)郭南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驾车将两行人撞伤,伤势较轻,但该男子所驾红色雪佛兰小轿车车损较大。侦查人员立即对该男子进行了询问,并对其车辆进行勘察。高男子叫药家鑫,承认10月20日晚驾车在郭杜南村附近路上将一男一女两行人撞了,但否认其在行车过程中发现一骑电动车的女子。10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来长安分局刑警大队投案,供认10月20日晚在郭南村发生交通事故前,还将一骑车的女子撞了,怕该女子看到车牌号,便持刀将该女子杀害    5.西安急救中心院前病情告知书及尸体检验鉴定报告和尸检照片证实:2010年10月20日23时35分,急救中心人员到达现场对张妙进行检查,张已死亡。尸体检验:(1)衣着检查:死者外套、外套衬里、黑色长袖T恤、牛仔裤、红色线裤、内裤、胸罩等处有纤维破口、钝性撕裂。(2)尸表检验:右枕部有一纵行长3.5挫裂创口;额面部、右眼至右颧弓部、鼻梁部均有表皮擦伤;口唇右侧有一纵行长6.5cm的皮肤裂伤,经上、下唇皮肤延伸至右侧下颌部,创缘整齐,创角锐,创腔间无组织间桥,深达皮下;右锁骨中线下2cm处有一横行长2.2cm皮肤裂创,创缘整齐,创角左锐右钝,创腔间无组织间桥,深达胸腔;左上腹有一斜行长5.3cm皮肤裂创,创角上锐下钝,创缘整齐,左侧创缘中部有一横行长0.3cm裂创,深达腹腔;右肩背部有一2.5*2cm表皮擦伤,可触及肩锁关节脱位;胸背部在25*20cm范围内可见3处皮肤创口,各创口创缘整齐,创角一钝一锐,创腔间无组织间桥,其中第3胸椎右侧7cm处有一斜行长3cm皮肤裂创,深达肩胛骨,第4胸椎左侧2cm处有一横行长2.3cm皮肤裂创,深达肌层,第7胸椎右侧1cm处有一横行长2.5cm皮肤裂创,深达右胸腔;右腋后线下8cm处有一斜行长3cm皮肤创裂,特征同前;左手掌小鱼际处有一斜行长4.1cm切划伤,深达皮下。根据尸检所见,死者衣服多处钝性纤维撕裂,额面部、腰背部、臀部可见大面积条片状擦挫伤,右肩锁关节脱位,左股骨闭合性骨折,结合现场勘查,符合交通事故损伤特征,以上损伤均不足以致命。死者右胸前、左上腹、右腋下及胸背部可见6处皮肤创口,各创创缘整齐,创角一钝一锐,创腔间无组织间桥,创口长度在2.3—3.0cm之间,可推断系一单刃锐器戳刺形成,刃宽在2.5cm左右,其中右胸前锁骨下刺创沿左斜前方刺入,致右肺上叶内缘裂创,纵膈、心包膜裂创,主动脉及上腔静脉破裂,引起大量血液迅速流失,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其余刺创加速了血液流失,对死亡有一定促进作用。死者唇部及左掌部损伤为该锐器切划形成。检验意见: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6.提取笔录、照片及指认笔录证实:2010年10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民警在药家鑫的指认下,在郭杜街办邮电北路段路西的草丛中提取一把单刃尖刀(刃长约33cm,刀刃上有血迹,刀把系黑色);从药家鑫身上提取一条灰色牛仔裤,一双李宁牌运动鞋,裤子和鞋上有血迹。    7.生物物证/遗传关系鉴定证实:经DNA检验,现场地面血泊、匕首上血、陕A419NO号红色雪佛兰轿车副驾驶座位脚垫上血、药家鑫裤子和鞋上血均系张妙所留的可能性为99.99%。    8.证人证言    (1)证人朱应福(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工地门卫)的证言证实:2010年10月20日晚10时许,他站在工地的一个土堆上,看到有个女的骑一辆电动车由南向北顺着路东走着,那女的刚从他面前过去,有一辆深颜色的小轿车也由南向北开,开着开着有路西开到路东,接着就听到“嗵”一声响,又听到一声“哎呦”的女人尖叫声。过了一会儿,听到车声向北边去了。又过了一会儿,由北边过来一辆巡逻车,停在那儿。再过了一会儿,就有警车来了。    (2)证人王德鹏、贺兴柱、殷铁栋(均系长安区郭杜市容监察队工作人员)的证言分别证实: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他们三人驾车巡查途径西北大学西围墙外时,发现马路上倒着一辆电动车,旁边躺着一个女人,车灯亮着,车前边散落电动车碎片,南边有电动车刹车印。女子面朝东躺在地上,身边有一大滩血迹。王德鹏打110报警,贺兴柱打120急救电话。随后,郭杜派出所、交警队和120急救车先后到达现场,120急救人员进行检查,发现人已死亡。    (3)证人宋建军、宋金生的证言分别证实: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二人在西北大学西门口附近的路上,见一个人倒在地上,身下流了一大滩血,旁边有一辆电动车倒在地上。他们开车没敢停,回到村口,就打电话报警。报警以后,他们在村口等了一会儿,看见有一辆车闪着警灯,他们到跟前才知道是市容的车,接着派出所、交警队、120急救车先后到达现场。120急救车来了以后,他们才到跟前,见倒地的是个女人,面向东侧卧着,120急救人员进行检查,发现人已死亡。    (4)证人江大亮、李仕贤的证言分别证实:他们夫妻二人住在郭杜街办张杜村宋新民的猕猴桃园里看守猕猴桃。2010年10月20日晚10时许,突然听到外面“嗵”的一声响,接着又听到一个女的“哎呦”两声喊叫,两声间隔约半分钟,头一声声音大,第二声声音小。    (5)证人张凯、白婷的证言分别证实:他们夫妻二人在西安外国语大学清真餐厅经营汤菜生意,从2010年9月1日雇同村亲戚张妙帮忙,每月给张妙开700元工资。10月20日晚11点左右收摊,他们骑三轮车、张妙骑电动车跟在后边一前一后出了西大校门,出校门后第一个路口他们就拐进了康都村,张妙朝北直行走了。次日凌晨3时许,民警用张妙的手机给白婷打电话,说张妙在西北大学西围墙外的路上出事了,他们当时就意识到坏了。因为他们在康都村办完事回来途中,见西北大学围墙外有警车,地上还躺着个人,通完电话他们就想到那个人是张妙,随后即与张妙的父亲一同到案发现场,见到张妙平时身上装着的平板诺基亚手机和一只没有表链的手表。    (6)证人张平选(张妙之父)的证言证实:2010年10月21日凌晨3时许,张凯到他家说张妙出事了,在西北大学的公路上,他就与张凯一起去了现场,对尸体进行辨认,确认现场死者系其女儿张妙。    (7)证人王辉(张妙之夫)的证言证实:2010年9月1日前张妙给家里留个条子说她出去给张凯打工,在外院卖麻辣烫,每月700元工资。张妙平时住在娘家。    (8)证人药庆卫、段瑞华(药家鑫的父母)的证言分别证实:因药家鑫在郭杜地区撞了一男一女两个人,2010年10月22日段瑞华陪药家鑫到郭杜交警队处理此事故时,郭杜派出所又向药家鑫了解在撞这两个人的时间段,还有一个人被撞死的情况,药家鑫否认还撞过别人。23日上午,药家鑫给他们说在撞一男一女之前还撞了别人,于是他们就陪药家鑫到公安机关投案。    (9)证人刘苗(药家鑫的女友)的证言证实:2010年10月20日晚8时许,药家鑫开车到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看她,晚上10点半左右,药一人开车走,她从东门送药,药开车向北朝西安方向走了。过了大约不到一个小时,要给她打电话说把两个人撞了,让她12点左右给他妈打电话说他出交通事故了。后来药又给她打了几个电话,说很紧张,不知道怎么办。    9.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交通事故现场图、移交证明及郭杜交警中队对药家鑫的询问笔录证实: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药家鑫开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将正在路上行走的一男一女撞伤,二人被送往医院治疗。郭杜交警中队及派出所在询问药家鑫时,问到在撞二人之前是否撞过别人,药予以否认,并否认遇见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    10.被告人药家鑫的供述证实:2010年10月20日晚10时30分许,他在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与女朋友分手后,驾驶自己的陕A419NO号红色雪佛兰轿车从学校东门出来回西安,在一条南北路上行驶了十几分钟,换CD时,车的行驶方向向东偏了,听见“嗵”一声,一个女的“哎”的一声尖叫,他才感到把人撞了。停车时心里很慌,就背着包下了车,看见一个女的侧身躺在车后呻吟,旁边有一辆电动车。他害怕这女的看见车牌号找他麻烦,就取出装在包里的刀,在那女的身上乱捅,那女的挥动胳膊反抗,并发出叫喊声。之后,他把刀放在车上,开车继续向前行驶了一会儿,又将路上一男一女两个行人撞了。他拨打了120之后,就将刀扔在路边草丛中。交警来后将伤者送到医院并扣留了他的车。23日早上,他给父母说了撞人后用刀捅人的事,父母听后就将他带到公安机关投案。    11.被告人药家鑫指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购买刀具地点在西安华润万家超市咸宁店,案发现场位于西北大学校区西墙外,丢弃刀具的地方在郭杜街办邮电路北段路边草丛中。    另查明,被害人张妙殁年26岁,农村居民,丧葬费15146.5元;被抚养人王思宇案发时2岁,农村居民,生活费按十六年计算至十八周岁应为30352元。药家鑫父母在侦查阶段已支付被害人丧葬费15000元。此节事实有相关户籍证明和收条佐证。     本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担心被害人张妙看见其车牌号以后找其麻烦,遂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在被害人胸、腹、背等部位连刺数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     关于药家鑫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的问题,经查,被告人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于作案后第四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行为具备了自首的构成要件,依法属于自首。     对药家鑫的辩护律师所提药家鑫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的辩护理由,经审查认为,激情杀人一般是指由于被害人的不当言行引起被告人的激愤而实施杀害被害人的行为,本案被害人张妙从被撞倒直至被杀害,没有任何不当言行,被告人药家鑫发生交通事故后杀人灭口,明显不属于激情杀人,故辩护律师的此项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对药家鑫辩护律师所提药家鑫系初犯、偶犯,并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经审查认为,初犯、偶犯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只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和情节较轻的犯罪,对故意杀人这样严重的刑事犯罪,尤其是本案如此恶劣、残忍的故意杀人犯罪,显然不能因此而从轻处罚,故辩护律师的此项辩护理由亦不能成立。     药家鑫及其父母虽愿意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接受药家鑫父母以期获得对药家鑫从轻处罚的赔偿,故不能以此为由对药家鑫从轻处罚。     被告人药家鑫作案后虽有自首情节并当庭认罪,但纵观本案,药家鑫在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伤后,不但不施救,反而因怕被害人看见其车牌号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被告人药家鑫持尖刀在被害人前胸、后背等部位连捅数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药家鑫仅因一般的交通事故就杀人灭口,丧失人性,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仍应严惩,故药家鑫的辩护律师所提对药家鑫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人药家鑫因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关于赔偿赡养费的诉讼请求,因未提供被赡养人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证据,依法不予支持;关于赔偿停尸费的诉讼请求,因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关于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因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关于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王思宇生活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但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中超出法定份额的部分不予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思宇、王辉、张平选、刘小欠关于将被告人药家鑫个人名下的雪佛兰小轿车拍卖后所得款项作为赔偿款的诉讼请求,经审查认为,拍卖犯罪人的财产作为赔偿款,是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的一种执行方式,只能在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后申请。     根据被告人药家鑫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随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药家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思宇、王辉、张平选、刘小欠经济损失丧葬费一万五千一百四十六元五角、被抚养人王思宇生活费三万零三百五十二元,共计人民币四万五千四百九十八元五角(含已支付的一万五千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三、作案刀具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分。                              审 判 长 张 燕萍     审 判 员 李 忠科     审 判 员 王 兰琪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书 记员 郭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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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汐

祝福你新年快乐!如意春风吉祥雨,山川秀丽燕子舞。美满生活迎春到,幸福花开芳蕊吐。平安健康就是福,一帆风顺创五湖。春天到来播希望,精耕细作不怕苦。2、立春到了,愿你快乐不断。至亲爱的家人:由于今年买不到车票,我把自己装到纸箱,从邮局以快件寄发,估计一周之内抵达,这几天若有包裹送到,请注意查收!3、值此春节来临之际,恭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生活美满,阖家欢乐!愿你在今后的日子里烦恼少一点,直到消失,幸福多一点,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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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矫情不做作哪点不好了

江苏宿迁沭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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