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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效属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高级经济师一般实行申报评审的办法。搜索-经济师考试通-小成序免费刷题下载资料。经济师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由岗位津贴、书报费、交通费(有称小车费)等构成。达到退休年龄退休时,按照退休时工资标准增加10%发给退休金(但按照100%工资退休者或者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再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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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高级经济师一般实行申报评审的办法。经济师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由岗位津贴、书报费、交通费(有称小车费)等构成。达到退休年龄退休时,按照退休时工资标准增加10%发给退休金(但按照100%工资退休者或者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再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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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是人事部发证。“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称作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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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1)凡在四川省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2)报考人员必须同意签订《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3)造价员资格考试分为有“审核”权和无“审核”权两级。资格考试专业分为土建工程(房建方向、市政方向)和安装工程(电气方向、管道方向)两个专业。 增项另一专业考试:已取得一个专业资格证的造价员可报名参加另一专业的无“审核”权考试。 有“审核”权级别考试:已取得无“审核”权资格证的造价员方可报名参加同专业有“审核”权的考试。 (4)考试内容分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造价实务”两个科目,无免考。 (5)考试报名费:200元人。 二、考试时间安排与考试范围 (一)上半年考试时间段为4月20日至7月31日,考试范围包括:(2015年上半年考的是09定额,下半年考的是15定额,注意:有可能以后考试都考15定额,报名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考的是什么定额,并且带相应的定额是考试!!!!!) 1、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0号); 3、本通知第九条所列考试内容; (二)下半年考试时间段为8月1日至12月31日,考试范围包括: 1、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3、本通知第九条所列考试内容; 三、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2、需要专业增项的,应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限“无审核权”级别); 3、若需由“无审核权”级别升级为“有审核权”级别的,应参加相应专业“有审核权”级别的考试。 4、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时必须签订《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报名。 (二)资格审查 考试合格人员在办理登记时进行资格审查。请参考人员认真阅读理解《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14〕3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判断自身是否符合登记条件,慎重决定是否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010版)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应与2013版计价、计量规范、现行有关规定衔接); (二)《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指南》,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应与2013版计量规范衔接);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四)《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 (五)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六)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 (七)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九)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印发的《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12]19号); (十)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川建价师协〔2013〕31号); (十一)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1号); (十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7号,应与2013版计价、计量规范、现行有关规定衔接); (十三)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十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 泸州今年的已经考完了,请明年再报考,注意报考时间,时间到了,可以直接上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注册报名,泸州的考试地点一般都是在飞跃街的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请注意,每年考试内容都有可能发生改变,具体请以考试官网说明为准,此回答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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