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禁毒社会工作者

死了就让灵魂飘走
  • 回答数

    6

  • 浏览数

    12495

首页> 社工> 未来禁毒社会工作者

6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听我听不到的你看我看不到的你

已采纳

不要认为这个工作差,只要努力、勤奋,不管现在做什么工作,将来都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150评论

原来我的离开你无所谓

禁毒职业,地位崇高而意义深远,要随时做好无私奉献(……)的准备,但从为人一世来说,虽然你放弃了一切的糟粕浮萍,但换来了人民的衷心爱戴,得失只在一念之间,是非是过,看自己取舍了。

19评论

读不出你的感觉

禁毒办社工是没有基本上是没有编制的。社工属于合同工,职位比较高一点的会享受编制待遇。禁毒办的社工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岗位,一般称为公益岗位人员,在大多数地区,目前还是采用与劳务市场签订用工合同。社会工作者属于劳务派遣,当地民政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社区工作者领取的报酬有,生活补贴、岗位补贴、考核奖金三块。社工: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有:(1)除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应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2)应能熟练运用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等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挖掘潜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承担的使命是:(1)社会使命:“扶弱济贫”,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2)专业使命:“助人自助”,即或为处于困境中的个人、家庭、群体、社区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援;或通过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挖掘潜能,推动困难人群走向“自救、自立、自助和自强”。通过扮演引导者角色、专家的角色、社会治疗角色、计划者角色等帮助人们发现问题,并采取解决问题的行动,缓解由于竞争、压力产生的紧张及冲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41评论

迷城恋

2w的年薪,一个月不到2k。。

46评论

青涩梦

禁毒社会工作是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助人自助”价值理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预防和减轻毒品危害,促进吸毒人员社会康复,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的专门化社会服务活动。

发展禁毒社会工作、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是增强禁毒工作专业力量、完善禁毒工作队伍结构、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的重要途径,是健全禁毒社会服务体系、创新禁毒社会服务方式、提升禁毒社会服务水平的有力手段,是推进毒品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扩展资料:

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要站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高度,按照禁毒工作总体目标要求,明确禁毒社会工作者职责任务,大规模开展专业培训,不断提升现有禁毒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逐步扩大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规模;

完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规范禁毒社会工作者职业评价,加大禁毒社会工作者配备使用力度,培养扶持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强化禁毒社会工作者职业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滁州市政府——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5评论

悉数心碎的美丽聆听心碎的声音

在服务过程中,禁毒社工应自始至终坚信服务对象自身的内在潜能,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人价值,相信服务对象是可以改变的。 服务对象问题的形成并非其个人单方面的原因,是与其生活的环境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因此社工要以“营造良好的服务对象再社会化氛围”为己任,切忌从自己内心为服务对象贴上“无药可救”“坏人”等标签,真正做到尊重、接纳服务对象。

123评论

相关问答

    向你推荐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