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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的大姨妈比你红
中国社会工作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中国与西方社会工作的差距,引发了我们如何对待世界上特别是西方国家存在已有百年的社会工作的经验;如何看待中国1949年以后计划经济时期解决社会问题的传统;如何判断我国社会转型的方向,进程及其对社会工作的需求。这些都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而当前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不尽人意,究其原因大概有以下几方面:一、社会工作名词的歧义性。在我国以前人们也经常提到社会工作,一般是指人们在本职工作之外所做的,不计报酬的其它工作。如兼任工会委员,担任政协委员等。实际上作为一门专业的社会工作学科与之有很大的不同。名词称谓上的歧义性,使人们很容易把二者混为一谈,不利于专业社会工作的传播。社会工作是一门专业性的助人服务活动,与日常生活所说的社会工作并不一样。二、社会工作专业性未能凸显社会工作想成为一门独立的专业。社会工作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在我国得以进一步发展,并被社会广泛承认,就必须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职业范围,有自己特殊的理论,方法和技巧,在社会分工中找到定位。这些问题在西方社工界已不成问题,而在我国,由于社工知识理念尚未普遍,人们还不知道社工到底是干什么的。还有人认为,目前,在社工领域工作的人没有专业知识同样也能干。因此对社工的专业意义产生怀疑。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社工专业知识会有助于人们更高质量地做好社会福利工作。三、实际社会工作职业的缺乏。目前,我国社会工作领域虽然很广阔,但主要是基层行政干部,如民政,街道社区各种福利机构,工青妇等。由于行政机构改革,人员精简,这些部门很少引进专业的社工人员。缺乏对口的就业岗位,已有的就业岗位也没有相关的职称序列和职业保障制度。这种“有专业无职业”、“有岗位无职业序列”的状况,极大地刺伤了社工专业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严重制约了社会工作专业队伍的壮大。实际上,社工的就业范围不仅在民政系统,其它领域如学校、医院、慈善机构、司法机关也需要社工的介入。近两年,高校系统专业社工专业蓬勃发展,不断有学校新开设社工专业。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职业问题,无疑会造成人才浪费,用非所学,从而制约社工教育及社工实务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还要对现有社工职业进行专业化改造。即通过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引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可以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实地考察和系统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亲身观察他们的具体作法,并吸收到自己的工作当中去。四,政府扶持不够,科研实务脱节。社会工作的发展需要政府、科研教育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目前,各级政府对社会工作是一项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是政府重要的公共职能之一,是政府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认识还存在着某些局限,在这方面借鉴香港的经验是非常有益的。香港政府的社会福利政策和财政资助是香港社会工作得以不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香港政府在制定社会福利政策,制定社会工作法规和条例等方面负有宏观管理与指导的责任。在经济上,对非政府的社会工作机构进行大力资助。1998年受政府财政资助的非政府机构有182个,下属实务单位有2872个,承担着香港80%左右服务工作。目前我国大陆的社会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更需要政府的关怀和支持。社会工作也需要政府在福利政策、人事制度、就业岗位、财政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另外,高校教育工作者、社科院所的理论工作者是发展我国社会工作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培养人才、推动社工教育、探索社工理论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普遍存在着实务经验不足的现象。理论工作者因为精力有限,评职称等原因,常常不愿走进实务工作者领域,不愿写科普性的文章来普及社会工理念,使社会工作理念只是囿于少数专家、学者,囿于大学专业课之中,没能很好得发挥服务社会的作用。五,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当前“社工”一词频频出现在学术期刊、学术著作中。而在大众化的传媒如:报纸、杂志、电视上却沓无踪迹。宣传力度不够有各种因素。一是有的大众传媒不了解不重视。二是由于我国社会福利服务方式、机构的多模式化。在我国于社会工作相关的社会福利工作由多个部门和群众团体分别承担,这些部门有民政、劳动、人事等,群众团体有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居委会。他们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各自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而不是以统一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面目出现,也没有运用统一的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而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尚未形成,都使得以社工名义开展的社会福利服务活动很少出现,无法吸引媒体的关注。这些都影响社会工作的宣传。三是一些理论工作者因各原因不愿意写通俗的读物。概言之,社会工作要在中国发展起来,要被社会认可接受,必须做好社会工作的普及和宣传工作,使高深的学术思想变为大众的日常观念。
残留你外套的味道
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工作者区别
专业社工机构的介入可以弥补居委会精力和能力不够的问题;而且由于其“外来组织”的身份,与居民之间不存在“信任危机”,且机构社工秉持“助人自助”的理念,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开展工作,对居民而言更具有亲和力。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工作者区别,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短板”
从目前来看,社区居委会很难按照专业社区社会工作的要求来承担起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重任,原因如下:
精力不够。现实中,居委会承担了基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还时常要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种考核、评比,疲于应付。而由于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普遍不高,因此不少“新人”只是想把它作为一个暂时的跳板,为考取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积蓄能量,因而也没有把主要的精力放在社区工作上。
能力不足。社区社会工作需要专业的方法、手段、理论、理念,虽然如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基本实现了职业化、年轻化,但是绝大多数不是社会学、社会工作或者相关专业出身,由于他们既有的知识结构相对缺乏社区、社会工作等概念,因此,在从事社区工作时也就缺乏基本的理论素养和实践操作手法。
组织缺陷。社区居委会并不是一个法人主体,缺乏独立的产权和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支撑。由于历史原因,行政化的影响,现实中居委会很难和政府成为相对平等的主体而满足各自的需求。
专业社工机构的“长处”
正是由于目前的社区居委会存在上述不足,因此现阶段很多地方在实践中将以社区社会工作为定位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引入到社区中。毋庸置疑,专业社工机构的介入可以弥补居委会精力和能力不够的问题;而且由于其“外来组织”的身份,与居民之间不存在“信任危机”,且机构社工秉持“助人自助”的理念,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开展工作,对居民而言更具有亲和力;还有一点就是专业社工机构作为独立的法人,是有着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的法律主体,与政府的关系也更加对等,可以尽可能地减少行政化对机构社工从事社区工作时的影响。
当然,也要注意到,由于中国的社工机构发展时间还相当短,发展速度又相当快,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专业化不足、能力不够、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才会导致居民和政府认为他们与居委会做的事情一样,至少没有太大的区别,甚至在有些问题的解决上还不如居委会管用。专业社工机构的成长和成熟也是需要面对的问题。
社区居委会的创新探索
从长期来看,社区居委会和专业社工机构可能都将面临着转型,政府、居委会、社工机构对可能的变化应该有足够清醒的认识。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主体。只有社区居委会是常驻某个社区,以全体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并对整体的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负责的组织。居委会组织拥有多种资源优势,在一个社区的地域范围内,没有哪个组织的地位和影响力能够与居委会组织相比。虽然当前普遍存在着社区居委会的现实工作与其原有功能定位相背离的现象,但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在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修正。
减负。居委会行政化和负担过重的问题已经被认识到,从民政部到各地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2015年7月,民政部和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了《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提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目标及八个方面的措施。不过从一些基层调研情况看,“减负”与“反弹”一直在博弈当中。
增能。所谓增能,是指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升。对于广大的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来讲,社会工作是一种新鲜的知识和专业,在其既有的知识结构中是欠缺的.,需要通过培训来补课。从全国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到各地组织的各种社会工作者能力培训,几年下来效果逐渐显现,许多社区工作者已经开始在社区工作中自觉使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
创新。体制机制上的探索改进是社区居委会减负和增能背后的关键因素,决定着居委会的定位以及减负增能的效果。比如,创新探索具体涉及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工作站(事务站)之间的关系,与上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与外来组织之间的关系,与社区内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等等。在一系列变化的基础之上,社区居委会的定位从原来的对上负责、转变为常驻社区并链接多方资源的枢纽型组织,居委会工作人员长期立足本社区,并利用专业社区工作的方法进行社区建设。另外,居委会的法律定位也需要再思考,可以探索将其定位为社团法人,从而解决其法律主体地位缺失的问题。
专业社工机构的转型与定位
相对于社区居委会长期根植于一个社区之中的情况而言,专业社工机构毕竟是外来组织。当社区居委会不断转型,开始掌握社区工作的专业方法之后,而且又通过减负和体制机制调整而有精力从事社区工作,那么与目前专业社工机构所能够提供的服务就存在了相当大的重合,其工作的对象都是社区全体居民,工作的目标都是运用专业社区社会工作的方法来进行社区建设和促进社区发展。因而,专业社工机构也要相应地进行转型与重新定位,其定位可以从直接的社区社会工作的提供者转变为咨询型、支持型的组织,通过与居委会合作,对居委会提供培训支持并引入资源,推动社区居委会组织发动社区居民进行自组织,不断激发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内生动力。
还有不容忽视的一点是,社区内的居民参与以及居民自组织的发展才是居民自治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的根本和基础。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生活的重要载体。社区居委会、以社区工作为定位的社工机构、其他专业领域的社工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都可以成为孵化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主体。有学者将外来的组织对社区内自我组织的帮助称作“U+B”结构,即通过外来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的合作,最终实现社会的自我治理。甚至各种大学和研究机构也可以参与到社区建设的实践中来,发挥智力支持和资源链接的作用。总之,在共同目标的指引之下,各个主体的合作就有了良好的基础。当然,在各个主体介入社区的过程中,处理好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都将是必修的功课。
多元合作 提升社区和谐共治效能
社区居委会与以社区工作为定位的专业社工机构,它们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具有很大的一致性,两者存在相互替代的关系。在动态看待社区居委会与专业社工机构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之上,笔者认为,对于政府而言,除了通过减负、增能、体制机制的调整来处理好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之外,还应根据不同社区居委会所处的不同状态来分别采取对策,不能一刀切。对于能力较弱或者面对的矛盾比较突出的社区居委会,可以引进专业社工机构,让其介入社区直接从事社区社会工作;而对于已经有初步社会工作基础的社区居委会,专业社工机构的介入目标就主要是为居委会培力赋能,使居委会工作人员快速成长为合格的社区社工,让居委会承担起专业社区工作的任务,他们视整个社区为服务对象,从宏观视角去分析问题,既能够掌握社区问题与需求,也能够充分发掘社区内部资源,还能够有效链接外部各种资源,最终促进社区的和谐连续发展。
社会是复杂的,要科学分析各种可能的影响要素并灵活采取应对策略。而且,社会的变化是缓慢的,变化来自于政府、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专业社工机构等几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和相互作用,相关各方都要有足够的耐心,允许“试错”,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也不失为是一种进步。
能否原谅那个招惹你的少年
社工的职业前景还不错,工资在3000-5000元左右,福利很好。
社会工作者的岗位职责:
一、服务宗旨
以人为本、持续改善、全面照顾、重点关怀。
二、服务理念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透过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社工服务,使服务对象在身体、心理、社交及灵性上得到全面、优质、持续的照顾,提高晚年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
三、服务目标
1、帮助入住老人获得所需资源,争取老人所拥有的权益。
2、帮助入住老人增强其能力,以克服生活中的困难,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3、协助入住老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与他人的互动,使其的晚年生活更为充实。
4、为入住老人及其家属提供咨询,帮助老人了解和接受老年期生活关于社会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关于社会工作者的岗位职责。
5、为中心员工提供咨询,使其轻减工作压力。
6、影响有关老人的社会政策及中心规章制度,改善入住老人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