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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目传书
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答题技巧:1、多用教材原话。答题时尽量使用专业术语答题,也就是要用书上的原话作答。专业的话语可以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它一方面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因答案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失分,另一方面也能给阅卷老师一个“专业”的印象。2、分条作答。答题时应多用语言简练的短句,避免长篇大论的答案。最好分条作答,每一条一个得分点,这样既节省自己的答题时间又方便阅卷老师寻找答案。答题不在于写得内容多长,而在于有没有写到重点上,逻辑清晰的写出要点,然后稍作解释即可。3、字迹工整,卷面整洁。字体好坏并非朝夕之间可以更改,但是写卷子时要注意清晰工整,不要乱涂乱画,以免被误认为在试卷做标记或者影响阅卷老师观阅心情,卷面可以反映个人对待考试的认真态度,大家务必重视。4、切勿漏题。很多分析题都是分多个问题提问考生,做题时要注意该题究竟有几个小问题,切勿忘记某个小问题。此外答题时要注意问题之间的关联性,把握出题人意图才能更好的作答。
南城的清晨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必备知识点 1物体打击 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造成的伤亡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 常见伤害人体的机械设备有:皮带运输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干燥车、气锤、车床、辊筒机、混砂机、螺旋输送机、泵、压模机、灌肠机、破碎机、推焦机、榨油机、硫化机、卸车机、离心机、搅拌机、轮碾机、制毡撒料机、滚筒筛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起重伤害 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5触电 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棵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6淹溺 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7灼烫 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适用于烧伤、烫伤、化学灼伤、放射性皮肤损伤等伤害。不包括电烧伤以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8火灾 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比如,居民火灾蔓延到企业。此类事故居于消防部门统计的事故。 9高处坠落 人由站立工作面失去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坠落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坠落,也适用于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但排除以其他类别为诱发条件的坠落。如高处作业时,因触电失足坠落应定为触电事故,不能按高处坠落划分。 10坍塌 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 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简称为冒顶片帮。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 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带、溶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的事故。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 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适用于各种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的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 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主要适用于煤矿,同时也适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煤尘积聚的场合。 15火药爆炸 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适用于火药与炸药在加工配料、运输、储藏、使用过程中,由于震动、明火、摩擦、静电作用,或因炸药的热分解做用,发生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6锅炉爆炸 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适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于、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但不适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锅炉。 17容器爆炸 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作,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 18其他爆炸 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事故,如: ①可燃性气体如煤气、乙炔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 ②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汽油挥发气引起的爆炸; ③可燃性粉尘以及可燃性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 ④间接形成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气与空气相混合(如可燃固体、自燃物品,当其受热、水、氧化剂的作用迅速反应,分解出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火源爆炸的事故。 炉膛爆炸,钢水包、亚麻粉尘的爆炸,都属于上述爆炸方面的,亦均属于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两种现象合为一体,称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适用干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20其他伤害 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山河有幸埋战骨
审题细致准确答题有些同学在答题时,一味的追求速度,以至于题目都没有读清楚,选项已经勾好了。你可能会说还在检查一遍,要知道做选择题时第一映像非常重要,除非你非常细心,否则几乎是检查不出错误来的。比如,单项选择题要求选择一个最佳答案。那么其他不正确的答案,也未必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是错的。也具有某种程度的正确性,只不过通常不全面、不完整。有的考生,随便看眼题干,随后就被一个“好的”或“有吸引力的”备选答案吸引住了,不再去看其他的答案,结果失去了本该拿到手的分数。而组合单选题选题更是不能多选,不能少选。大家一定要认真阅读题目和选项,不要错失分数。规划合理答题时间虽然说考试的题量比较多,大家一般都是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答题。但为了避免出现特别情况,也避免因为某些难题而耗费大量时间,结果导致没有时间去细心做其他题目,我们还是提倡大家,在考前就通过真题模拟来规划一个合理的答题节奏,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平均来算,每道选择题允许作答的时间一分钟左右。而要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可以这样做:首先通读并回答你知道的问题,跳过没有把握作答的问题。在其他题目做完之后,再回来做之前留空的题目。在一道题上花过多的时间是不值的,即使你答对了,也可能得不偿失。运用技巧应对题目排除法。如果不能一眼看出正确的答案,可以先把那些明显是错误的排除掉。我们排除的选项越多,最后答对的可能性就越大。比较法。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把各项选择答案放在一起去比较,分析相同找不同,从而判断出正确答案和错误答案的关键所在。最后就是猜测法。如果你无法肯定哪个选项是对的,胡乱瞎选,要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去猜测。选了有25%的几率正确,不选肯定会错。“排除法+比较法”是解答组合型选择题的基本方法,它又称为“两步排除法”,其做法是:第一步,运用排除法缩小范围。在认真审读背景材料、题干,明确题干要求指向的基础上,从最容易发现的错误(或正确)题支入手,先确定其中明显错误的观点或明显正确的观点,然后将含有明显错误观点的题支或不含有明显正确观点的题支,从备选题支中排除以缩小范围。第二步,对其余题支进行比较分析,确定正确选项。在初步排除缩小范围后,便可以确定剩余题支中的“相同”的选项为正确题支,一般不必费心去分析,只需对“相异”的选项进行比较、分析和判断,看哪些更符合题意,以最终确定答案。
戏词
【篇一】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高频考点精选
民事责任的执法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是受理民事赔偿案件、确定民事责任、裁判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的法律审判机关。
(一)民事责任的含义
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违法民事法律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追究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民事关系主体一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侵犯了另一方的民事权利,造成其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造成民事损害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民法的“过错原则“是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基础,所谓“过错”,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与其他社会组织,如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实施了安全生产法律禁止的民事违法行为,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一次在安全生产立法中设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依法调整当事人之间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重视对财产权利的保护,这是一大特色和创新。《安全生产法》根据民事违法行为的主体、内容的不同,将民事赔偿具体分为连带赔偿和事故损害赔偿并分别作出了规定。
(二)连带赔偿
这是指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对他们的共同民事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共同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的特点是有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从事了一个或多个民事违法行为给受害方造成了民事损害即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经济损失,责任双方均有对受害方进行民事赔偿的义务和责任。受害方可以向其中一方或者各方追索民事赔偿。连带赔偿的主体是两个以上,共同实施了一个或者多个民事违法行为,其损害后果可能是导致生产安全事,也可能是其他后果。
(1)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事故损害赔偿
事故损害赔偿专指因生产经营单位的过错,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事故损害赔偿与连带赔偿的区别在于,事故损害赔偿只有一个主体,单独实施了一个或者多个民事违法行为,其损害后果只能是一个,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这里应当注意两点,一是过错方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即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引发事故;二是事故造成了本单位从业人员的伤亡或者不特定的其他人的财产损失。有一点应当指出,虽然《安全生产法》设定了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的确定以及民事赔偿的具体标准必须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不能任意提高或者降低民事赔偿标准。将来国家要通过有关民事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对安全生产的民事违法行为和民事责任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便于操作。在此之前,如果提起有关民事诉讼,只能暂由人民法院依照现行的民事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作出裁判。
(四)民事赔偿的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法》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民事权益,专门对有关民事赔偿问题规定了强制执行措施。
一是确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规定了强制执行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三是规定了继续或者随时履行赔偿责任。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篇二】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高频考点精选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类从业人员必须享有的、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这些基本安全生产权利,可以概括为5项。
(一)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了从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和获得伤亡赔偿的权利,同时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人员,除依法享有获得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此外,法律还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规定该协议无效,并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以下4个问题:
第一,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的权利。法律规定这项权利必须以劳动合同必要条款的书面形式加以确认。没有依法载明或者免除或者减轻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是一种非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和给予民事赔偿,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该项义务,不得变相以抵押金、担保金等名义强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
第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从业人员首先依照劳动合同和工伤社会保险合同的约定,享有相应的赔付金。如果工伤保险金不足以补偿受害者的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应当给予赔偿的,从业人员或其亲属有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给予赔偿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否则,受害者或其亲属有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第四,从业人员获得工伤社会保险赔付和民事赔偿的金额标准、领取和支付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均不得自行确定标准,不得非法提高或者降低标准。
《安全生产法》的上述规定主要是针对大量存在的“生死合同”,赋予了从业人员必要的法定权利,具有操作性和不可侵犯性。所谓的“生死合同”,实际就是私营企业老板利用法律不够健全和从业人员的无知和无奈,逃避因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伤亡的经济赔偿责任。这是侵犯从业人员人身权利、剥夺从业人员应有的经济权利的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规范。《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确定了“生死合同”的非法性,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为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二)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事故应急措施。要保证从业人员这项权利的行使,生产经营单位就有义务事前告知有关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否则,生产经营单位就侵犯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针对某些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不重视甚至剥夺从业人员对安全管理监督权利的问题,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从业人员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必须明确4点:一是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必须有确实可靠的直接根据,凭借个人猜测或者误判而实际并不属于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除外,该项权利也不能滥用。二是紧急情况必须直接危及人身安全,间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不应撤离,而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三是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首先是停止作业,然后要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措施无效时,再撤离作业场所。四是该项权利不适用于某些从事特殊职业的从业人员,比如飞行人员、船舶驾驶人员、车辆驾驶人员等,根据有关法律、国际公约和职业惯例,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他们不能或者不能先行撤离从业场所或者岗位。
玉生烟
A. 怎样才能在通关宝典中找到《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他安全》这个学习科目
因为19年注安分专业了。
B.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题型有什么
各科目复习方法及要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读教材,对大纲中要求掌握、熟悉、根据了解的部分必须全部通读,在看书的时候要有针对性的,区分开重点和难点,并适当的做好笔记可标记,以备后面的复习,考大标题的可能性不大,近两年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规定要注意,要及时归纳比较。考试题型以客观题为主,单选+多选,所以大家要针对这个考试题型来复习,选择题的话就大家对这个知识点有记忆就好,可以根据答案选出来,要做的更多的是刷题和改错题,记错题。2.《安全生产管理》内容比较多,对教材中的一些提法与概念必须熟悉,否则很容易混淆,同时也要做好知识点的归纳总结。管理考试题型也是单选加多选,概念性东西较多,更多的是需要理解记忆,所以大家在刷题的时候要归纳整理,理解记忆。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比较容易,内容看起来最多,但常识性和基础性的内容多、直观,考试中判断相对比较容易。大纲中要求掌握、熟悉、了解的部分务必全部通读,要注意细节,注意及时归纳与总结。技术基础的考试题型也是单选加多选,需要通读教材、熟悉理解知识点。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看起来比较容易,但需要记忆的内容比较多,复习这门课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非常重要,但凡教材中提到的,都应当学习一下。
C. 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三个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分,每题2分。《安全生产技术》试卷由1组必答题和4组选答题组成,必答题为本科目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4组选答题分别为“矿山安全技术”(第七章)、“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第八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第九章)和综合安全技术(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考生须完成必答题(占分值的90%) 的内容和任意一组选答题(占分值的10%)的内容。《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考试内容包含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应急预案案例分析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本科目考试内容覆盖前三科的所有知识,综合性较强,旨在考查考生对前三科的所有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D. 2020年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和题型
【导读】距离2020年安全工程师考试还有近4个月的时间,留给考生的备考时间相对来讲还是比较宽裕的,不过也要尽早安排了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2020年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和题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
通过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大纲知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考四科,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三科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一科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又包括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试方式实行分卷考试,考生在报名时最好根据现在从事的工作性质必须选择一个专业类别进行考试,选择时可以根据自己目前正在从事的行业或者曾经接触过或者自己比较熟悉的行业安全进行选择,备考更加轻松一些,通过率更高一些。若考生从事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电力等行业,在选择专业科目时应选择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专业类别的考试。
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试卷结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三科公共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由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部分组成。单项选择题要求从试题4个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方为正确答案。多项选择题要求从试题4个备选项中至少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正确答案至少有两个选项,不可能是一个,多项选择题的评分准则是:错选不得分;漏选,则所选的每个选项得分。单项选择题题数一共有7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一共有15题,每题2分。考生在做多选择题时如果对其中选项不确定是否正确,建议考生就不要选择,宁可漏选也不多选,漏选还能得相应的分值,错选就直接不得分。四个科目试卷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小时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专业科目考试主要由专业安全技术和安全生产案例分析两部分组成。专业安全技术部分为客观题,均为单项选择题,选择题分值占总分的30%;安全生产案例分析包括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客观题分值占总分的40%,客观题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主观题占分值的60%。由此可见安全生产案例分析主观题分值比较大,对考生的考求比较高。
以上就是我今天给大家整理发布的关于2020年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和题型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现在,大家就可以整理下适合自己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备考技巧,争取在考场上,正常发挥,获得一个好成绩。
E. 注册安全工程师怎么考都考什么需要看那些书
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为:9月3、4日,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11年4月份至6月份进行网上报名,可关回注各地区人事答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注册。考试用书可去这里购买: e24olweb_book
F. 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专业实务》考试和2015年的案例考试是一个意思吗
之前考过的都还认可。放心就好。
G. 注册安全工程师要考哪几门
注册安全工程师要考4门课程,分别是: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考试时间小时,单选题70道,多选题15道,满分100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试时间小时,单选题70道,多选题15道,满分100分。
3、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技术》考试时间小时,必作单选60道,多选15道,选作任选一组,单选10道组,满分100分。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试时间小时,案例题:5道,满分100分。
(7)安全生产专业实务考什么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技术》试卷由1组必答题和4组选答题组成,必答题为本科目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4组选答题分别为 “矿山安全技术”(第七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第八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第九章)和综合安全技术(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
考生须完成必答题(占分值的90%)的内容和任意一组选答题(占分值的10%)的内容。第四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答案写在试卷上。考试内容包含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应急预案案例分析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H. 注册安全工程师实务考哪科比较简单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有四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专技术属基础》、及《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相对较难的一门就是《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因为这门课程的考试是在其它三门基础上的综合,以安全管理知识的应用为主,支撑点为法律和技术;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也就要求考生有极强的知识综合能力。安全工程师的各个科目考试难度排名为:案例分析>管理>法律法规>技术基础。
I.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内容是什么并且哪科难考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考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各个科目考试难度排名为:案例分析>管理>法律法规>技术基础。
J. 安全工程师考试考几门课程
1、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2、《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3、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
(1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考什么扩展阅读:
一、考试时间
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小时。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安全生产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小时。
如采用电子化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可酌情缩短。
二、管理模式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红尘戏子
【导读】众所周知,由于疫情的原因,我国建筑行业的考试都多少有所影响,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将在11月7号至8举行, 考试科目分为四个,其中《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说说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案例题答题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审题、理解问题的含义和考查内容
2、分析背景材料中内涵的因果关系、逻辑关系、表达顺序等各种关系和相关性。
3、充分利用背景材料中的条件,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分层次的解答问题,避免答非所问。
4、解答问题针对性要强、内容要完善、重点要突出、逐层分析、逐步表达、依据充分合理、结论明确。
对于题目比较长的试题,应考者往往非常紧张。怕花太长的时间审题导致来不及写答案,往往以较快的速度浏览题目,结果导致在写答案时又要花很长的时间反复浏览分析题目,并且不能真正确定命题者的考核要求,不能吃透模拟场景或业务活动背景材料中内涵的因果关系、逻辑关系、法定关系、表达顺序等内容,答题出现漏项、判断失误、答非所问等情况。因此建议考生至少仔细审核两遍题目,第一遍审完后,仔细看一下要回答的问题;再在审第二遍时带着要求回答的问题审题,对重要的、关键地方可以用笔画一下作为提示,或给题干适当分段已达到真正理解题意和考核内容。
有分析过程的尽量写出分析过程,有计算要求的要写出计算过程,有相关的知识点联系内容的可以点缀一下,尤其是要注意与考试用书的内容紧密结合。
答案的评分标准一般以准确性、完整性、分析步骤、计算过程、关键问题的判别方法、概念原理的运用等为判别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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