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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的老班我一定会回来的亲爱的同学回来继续写作业
【篇一】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管理知识》常考点
作为系统安全应用对象的导弹系统、武器系统是一些由机械、电子零部件组成的硬件系统,当把系统安全推广到核电站等包括人在内的系统时,就又遇到了人的因素问题。人作为一种系统元素,发挥功能时发生失误。与以往工业安全的术语“人的不安全行为”不同,系统安全中采用术语“人失误”(Human Error)。
里格比认为,人失误是人的行为的结果超出了系统的某种可接受的限度。换言之,人失误是人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实际实现的功能与被要求的功能之间的偏差,其结果是可能以某种形式给系统带来不良影响。
人失误产生的原因包括两方面:一是由于工作条件设计不当,即可接受的限度不合理引起人失误;二是由于人员的不恰当行为造成人失误。除了生产过程中的人失误之外,还要考虑设计失误、制造失误、维修失误以及运输保管失误等,因而较以往工业安全中的“不安全行为”,人失误对人的因素涉及的内容更广泛、更深入。
20世纪以来发生的一些巨大的复杂系统的意外事故给人类带来了惨重的灾难。对这些事故的调查表明,人失误,管理失误是造成事故的罪魁祸首。因而,当今世界范围内系统安全理论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关于人失误的研究。
【篇二】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管理知识》常考点
安全,按照系统安全观念,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这是一种泛泛的说法,它要求在生产系统中人员和设备及环境要相互协调,最终达到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安全是一种状态,即不发生危险的状态,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很低。
本质安全,是指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本质安全是采取的事前控制的措施,预防危险的发生,降低了危险发生的可能性,达到真正的安全状态。
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失误—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例如,机械设备防止误操作的安全终止装置。
(2)故障—安全功能。指设备、设施或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例如,冗余设计,或备份。
【篇三】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管理知识》常考点
1、明确本岗位的职责范围,熟悉掌握有关知识及操作技能。
2、上岗人员必须着工作服,佩戴胸卡,要求服饰干净整齐。
3、搞好交接班制度,本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交接班时,要详细说明运行情况,交清运行记录,接班人员了解清楚后方可接岗。
4、严格按操作规程详细检查每一个操作单元的运行情况,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应酌情予以赔偿和处罚。
5、定期巡回检查,巡视内容、顺序及具体操作按各污水站的具体规定。每1小时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详细记录。
6、为了保证出水达标,必须加强各工艺单元的中控分析工作,实行量化管理,使各工艺单元达到控制点。中控分析记录必须准确、真实、整齐。
7、加强对设备、仪表、阀门的维护保养,定期加油、检修,设备严禁带“病”运行。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有专人负责后,并作记录。
8、认真作好值班记,工作内容与值班记录必须相符,内容要求真实,数据要求准确。
9、保持室内及室外卫生,整个污水站分出若干责任区,专人负责,要求室内清洁,桌面,地面洁净,无“跑冒滴漏”事故点,设备,仪表,管道,阀门见本色。应修理,清理设备影响设备及设备间卫生情况的,要及时打扫。每两周做一次室内外卫生大扫除,由班长负责安排。
没有人会把我当做全世界
注册安全工程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为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执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以及注册后的执业、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以下简称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人员。
第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初晴moment初夏moment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制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实施,统筹规划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分类。
第三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如需另行增设专业类别,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同确定。
第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助理)。
第五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注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第六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可在相应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检测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中执业。
第七条: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专业类别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除外)考试大纲的编制和命审题组织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分别负责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的编制和命审题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第十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分别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和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机构负责其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终审工作。终审通过的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分别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第十一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程学时应不少于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一半。
第十二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
第十三条: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考试和注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第十五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级别与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相对应,不再组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评办法出台前,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仍然按现行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施行之前已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别视同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本办法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解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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